一种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6222发布日期:2019-01-08 21:36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拉臂式自装卸装置领域,具体是一种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



背景技术:

拉臂式自装卸装置是集装载、运输、自卸于一身的专用汽车的专用装置,广泛适用于环卫、市政、厂矿企业、物流等行业,可以一车多箱,循环运输、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拉臂式自装卸装置通常安装在汽车底盘上,并以汽车发动机为动力,通过液压机构手动或电控操作来实现,便于装卸货物,但是目前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直角臂的横臂为板材拼焊结构,其具有结构复杂、焊接量大、焊接变形难以控制、精度难以控制、工艺工装复杂且成本高昂等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包括横臂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横臂结构包括第一横臂矩管和第二横臂矩管,所述第一横臂矩管和第二横臂矩管平行设置且底部固定连接有直角臂铰接轴套,所述第一横臂矩管和第二横臂矩管之间连接固定有油缸铰接轴,所述油缸铰接轴位于直角臂铰接轴套上方,所述横臂结构上侧表面固定有覆盖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横臂结构前端安装有直角臂,所述直角臂上方焊接有拉钩,横臂结构底部设有副车架,横臂结构与副车架之间设有液压推杆。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液压推杆一端与副车架相铰接,另一端与油缸铰接轴相铰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副车架尾部安装有导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直角臂铰接轴套套装在导轮的轮轴上形成铰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覆盖件为矩形铁板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横臂结构与覆盖件的固定方式为焊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使用两根相互平行的矩管为主体,通过覆盖件、直角臂铰接轴套、油缸铰接轴等结构件将两根矩管连接成一个整体。以此整体作为横臂制作直角臂,结构简单、精度便于控制、焊接量小、简化工艺工装且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图1为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的左视图。

图3为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的整车示意图。

图4为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的工作状态示意图。

图中:1-横臂结构、2-副车架、3-液压推杆、4-导轮、5-直角臂、6-拉钩、101-第一横臂矩管、102-第二横臂矩管、103-油缸铰接轴、104-直角臂铰接轴套、105-覆盖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双矩管式拉臂式自装卸装置的横臂结构,包括横臂结构1,所述横臂结构1包括第一横臂矩管101和第二横臂矩管102,所述第一横臂矩管101和第二横臂矩管102平行设置且底部固定连接有直角臂铰接轴套104,所述第一横臂矩管101和第二横臂矩管102之间连接固定有油缸铰接轴103,所述油缸铰接轴103位于直角臂铰接轴套104上方,所述横臂结构1上侧表面固定有覆盖件105,所述覆盖件105为矩形铁板制成。

所述横臂结构1前端安装有直角臂5,所述直角臂5上方焊接有拉钩6,横臂结构1底部设有副车架2,横臂结构1与副车架2之间设有液压推杆3,液压推杆3一端与副车架2相铰接,另一端与油缸铰接轴103相铰接,所述副车架2尾部安装有导轮4,所述直角臂铰接轴套104套装在导轮4的轮轴上形成铰接,拉臂式自卸车的车厢放置于覆盖件105上方,车厢前端部分挂在拉钩6上,车厢尾部由导轮4支撑,当卸货时,液压推杆3推动油缸铰接轴103,车厢进行倾斜并沿导轮4滑动,将车厢内货物卸下,卸货结束,液压推杆3收回,车厢回复初始状态,便于进行下一次装载。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平行设置的第一横臂矩管101和第二横臂矩管102组成主体,主体上设置有油缸铰接轴103、直角臂铰接轴104和覆盖件105,使用时,通过液压推杆3与横臂结构1配合完成自装卸车的装卸工作。

拉臂式自卸车的车厢安装于覆盖件105上方,车厢前端部分挂在拉钩6上,车厢尾部由导轮4支撑,当卸货时,液压推杆3推动油缸铰接轴103,车厢进行倾斜并沿导轮4滑动,将车厢内货物卸下,卸货结束,液压推杆3收回,车厢回复初始状态,便于进行下一次装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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