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纯电动客车车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69700发布日期:2019-08-07 01:36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一种纯电动客车车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身底盘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纯电动客车车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纯电动微型客车基本上都是由燃料客车改装而成,采用电机加传动轴的驱动方式,一般将动力电池布置在底盘车架的侧下方。采用上述方式由于动力电池的布置位置较低,并且较分散不集中,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纯电动客车车架,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技术问题,它能够将电池集中放置在底盘中间位置设置的电池仓内以对电池起到保护作用。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纯电动客车车架,包括前车架、中间车架和后车架;

所述前车架与所述后车架固定在所述中间车架的两侧;

所述中间车架包括底板和侧板;所述侧板固定在所述底板上,且所述侧板与所述底板围成电池容纳仓,所述电池容纳仓用于放置电池。

如上所述的纯电动客车车架,其中,可选的是,所述底板具有矩形形状,所述侧板包括第一侧板、第二侧板、第三侧板和第四侧板;

所述第一侧板、所述第二侧板、所述第三侧板和所述第四侧板分别固定在所述底板的四条边上;

所述前车架与所述第一侧板固定连接,所述后车架与所述第三侧板固定连接;所述第一侧板与所述第三侧板相对设置。

如上所述的纯电动客车车架,其中,可选的是,所述第一侧板包括第一侧板本体和第一翻边翼面,所述第一侧板本体的第一端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所述第一侧板本体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翻边翼面固定连接,且所述第一翻边翼面朝所述前车架的方向延伸。

如上所述的纯电动客车车架,其中,可选的是,所述第一侧板包括第一侧板本体、第一翻边翼面和第三翻边翼面;

所述第三翻边翼面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侧板本体的第一端垂直连接,所述第三翻边翼面的第二端朝所述底板的方向延伸并与所述底板的底端固定;

所述第一翻边翼面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侧板本体的第二端垂直连接,所述第一翻边翼面朝所述前车架的方向延伸并与所述前车架的上端面固定连接。

如上所述的纯电动客车车架,其中,可选的是,所述第一侧板和所述第三侧板上均设置有减重孔。

如上所述的纯电动客车车架,其中,可选的是,所述前车架包括第一前纵梁、第二前纵梁和前纵梁横梁;所述第一前纵梁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前纵梁的第一端均固定在所述中间车架上,所述第一前纵梁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前纵梁的第二端均与所述前纵梁横梁固定连接。

如上所述的纯电动客车车架,其中,可选的是,所述第一前纵梁和所述第二前纵梁上均设置有前纵梁加强翻边翼面。

如上所述的纯电动客车车架,其中,可选的是,所述后车架包括第一后纵梁、第二后纵梁和后纵梁横梁;所述第一后纵梁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后纵梁的第一端均固定在所述中间车架上,所述第一后纵梁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后纵梁的第二端均与所述后纵梁横梁固定连接。

如上所述的纯电动客车车架,其中,可选的是,所述第一后纵梁和所述第二后纵梁上均设置有后纵梁加强翻边翼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将车架分成三部分,并且将中间部分设计成内部具有空腔的矩形盒体,矩形盒体内部的空腔形成电池容纳仓,电池容纳仓内用于放置电池。将电池集中布置在电池仓内,方便了电池的布置,加强了对电池的保护,提高了整车的安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纯电动客车车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说明:1-前车架,11-第一前纵梁,110-前纵梁加强翻边翼面,12-第二前纵梁,13-前纵梁横梁,2-中间车架,20-电池容纳仓,21-底板,22-侧板,221-第一侧板,2210-减重孔,2211-第一侧板本体,2212-第一翻边翼面,2213-第三翻边翼面,222-第二侧板,2221-第二侧板本体,2222-第二翻边翼面,223-第三侧板,224-第四侧板,233-后车架,3-后车架,31-第一后纵梁,310-后纵梁加强翻边翼面,32-第二后纵梁,33-后纵梁横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2所示,提供了一种纯电动客车车架包括:包括前车架1、中间车架2和后车架3;所述前车架1与所述后车架3固定在所述中间车架2的两侧;所述中间车架2包括底板21和侧板22;所述侧板22固定在所述底板21上,且所述侧板22与所述底板21围成电池容纳仓20,所述电池容纳仓20用于放置电池。本实用新型将车架分成三部分,并且将中间车架设计成电池容纳仓,电池容纳仓内用于放置电池。将电池集中布置在电池仓内,方便了电池的布置,加强了对电池的保护,提高了整车的安全性能。

具体的,所述底板21具有矩形形状,所述侧板22包括第一侧板221、第二侧板222、第三侧板223和第四侧板224;所述第一侧板221、所述第二侧板222、所述第三侧板223和所述第四侧板224分别固定在所述底板21的四条边上;四个侧板和所述底板21围成的空腔就是电池容纳仓20。设计成矩形的底板21能够方便电池的整齐放置。所述前车架1与所述第一侧板221固定连接,所述后车架3与所述第三侧板223固定连接;所述第一侧板221与所述第三侧板223相对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侧板221包括第一侧板本体2211第一翻边翼面2212和第三翻边翼面2213,第一翻边翼面2212与所述第三翻边翼面2213分别垂直固定在所述第一侧板本体2211的两端,且所述第一翻边翼面2212与所述第三翻边翼面2213的延伸方向相反。从而使第一侧板221的横截面具有Z型结构。第一翻边翼面2212与所述第三翻边翼面2213的存在不仅对第一侧板221的强度增强,而且也提高了整车车架的承载力。

具体的,所述第三翻边翼面2213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侧板本体2211的第一端垂直连接,所述第三翻边翼面2213的第二端朝所述底板21的方向延伸并与所述底板21的底端固定。第三翻边翼面2213实际上对所述底板21起到移动的托举的作用,所述底板21搭接在所述第三翻边翼面2213上,这样加强了底板21的承载强度。

所述第一翻边翼面2212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侧板本体2211的第二端垂直连接,所述第一翻边翼面2212朝所述前车架1的方向延伸并与所述前车架1的上端面固定连接。第一翻边翼面2212搭接在所述前车架1的顶端,从而使前车架1对第一翻边翼面2212起到承载的作用。所述第一侧板本体2211与所述前车架1固定连接。

。第一翻边翼面2212的设计能够提高整个第一侧板221的强度,由于第一翻边翼面2212与第一侧板本体2211垂直固定所以两者之间形成类似于角钢的结构,能够有效的增强第一侧板221的强度。同样的所述第三侧板223具有与所述第一侧板221同样的结构,只是第三侧板223上的第一翻边翼面2212朝所述后车架3的方向延伸,第三侧板223上的第一翻边翼面2212与后车架3的上侧面搭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侧板222包括第二侧板本体2221和第二翻边翼面2222,所述第二侧板本体2221的第一端与所述底板21固定连接,所述第二侧板本体2221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翻边翼面2222固定连接,且所述第二翻边翼面2222朝所述电池容纳仓20的方向延伸。同第一翻边翼面2212具有相同的作用,所述第二翻边翼面2222也具有加强所述第二侧板222的作用。并且第二翻边翼面2222朝所述电池容纳仓20的方向延伸还能够对放置在电池容纳仓20内的电池起到一定的限位作用。

同样的所述第四侧板224与所述第二侧板222具有相同的结构,也具有第二翻边翼面。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侧板221和所述第三侧板223上均设置有减重孔2210。

具体的,所述前车架1包括第一前纵梁11、第二前纵梁12和前纵梁横梁13;所述第一前纵梁11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前纵梁12的第一端均固定在所述中间车架2上,所述第一前纵梁11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前纵梁12的第二端均与所述前纵梁横梁3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前纵梁11和所述第二前纵梁12上均设置有前纵梁加强翻边翼面110。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前纵梁11和所述第二前纵梁12具有变截面的结构,也就是第一前纵梁11上靠近第一侧板221的位置的截面的面积大于第一前纵梁11上远离第一侧板221的位置的截面的面积。这样的设计在满足第一前纵梁11强度的要求上又降低了材料,节约了生产成本。

所述后车架3包括第一后纵梁31、第二后纵梁32和后纵梁横梁33;所述第一后纵梁31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后纵梁32的第一端均固定在所述中间车架2上,所述第一后纵梁31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后纵梁32的第二端均与所述后纵梁横梁33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后纵梁31和所述第二后纵梁32上均设置有后纵梁加强翻边翼面310。同样的,所述第一后纵梁31和第二后纵梁32也均具有变截面的结构,且所述第一后纵梁31、第二后纵梁32、第一前纵梁1和第二前纵梁12具有相同的结构和尺寸,这样可以使上述几个部件共用一套模具,从而降低了产品的开发成本。

本实用新型将传统的车架改为由前后两段与中间段形成的三段式车架,其中前后端采用左右纵梁结构,中间段形成电池仓,可以将电池集中布置在电池仓内,方便了电池的布置,加强了对电池的保护,满足动力电池的布置要求,提高了整车的安全性能,解决现有的纯电动微型客车由于采用现有的燃料客车改装而出现的受其结构限制存在的问题,由于现有技术采用电机加传动轴的驱动方式,导致电池只能布置在底盘车架的侧下方,电池的布置位置较低,并且较分散不集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问题。

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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