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混合动力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动机;
双输入轴变速器,所述双输入轴变速器通过离合器与所述发动机动力连接;
电动发电机,所述电动发电机包括:电机本体,发电端和驱动端,所述发电端与所述双输入轴变速器中的至少一个档位主动齿轮或至少一个档位从动齿轮动力连接;以及
差速器,所述差速器分别与所述双输入轴变速器的输出轴、所述电动发电机的驱动端动力连接;其中
所述发电端可选择地与所述电机本体动力连接,所述驱动端可选择地与所述电机本体动力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端包括:发电端从动齿轮和发电端主动齿轮组,所述发电端主动齿轮组与所述双输入轴变速器动力连接,所述驱动端包括:驱动端主动齿轮和驱动端从动齿轮组,所述驱动端从动齿轮组与所述差速器动力连接,所述发电端主动齿轮组和所述驱动端从动齿轮组均构造为一级或多级齿轮传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动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端和所述驱动端通过双向同步器可选择地与所述电机本体动力连接,所述双向同步器设置在所述电机本体的电机轴上,所述发电端从动齿轮与所述驱动端主动齿轮均设置在所述电机轴上,所述发电端从动齿轮可选择地与所述电机轴动力连接,所述驱动端主动齿轮可选择地与所述电机轴动力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双输入轴变速器包括:第一输入轴、套设在所述第一输入轴上的第二输入轴以及可选择地与所述第一输入轴或者与所述第二输入轴动力连接的输出轴,所述第一输入轴上设置有第一主动齿轮,所述第二输入轴上设置有第二主动齿轮,所述输出轴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主动齿轮啮合的第一从动齿轮和与所述第二主动齿轮啮合的第二从动齿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混合动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双输入轴变速器还包括:第一主动同步器和第二主动同步器,所述第一主动同步器设置在所述第一输入轴或者所述输出轴上,所述第二主动同步器设置在第二输入轴或者所述输出轴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混合动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端与所述第一主动齿轮或所述第二主动齿轮动力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混合动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端与所述第一从动齿轮或所述第二从动齿轮动力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双输入轴变速器的离合器构造为双离合器,所述双离合器适于分别控制所述第一输入轴和/或所述第二输入轴与所述发动机动力耦合或断开。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混合动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双输入轴变速器构造为三挡、四挡、五档变速器中的任一种。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混合动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