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系统的制作方法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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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的电力。如果根据第二比较例的温度调节处理的持续 时间比根据本实施例的温度调节处理的持续时间长或与其相等,则温度调节处理所需的电 费在第二比较例中比在本实施例中升高。如果根据第二比较例的温度调节处理的持续时间 比根据本实施例的温度调节处理的持续时间短,则应当使用更大量的电力以使电池温度Kb 达到目标温度Ktarg。因此,在第二比较例中,温度调节处理所需的电费倾向于比本实施例 的电费高。
[0131]在本实施例中,目标温度Ktarg被设定为特定温度;然而,目标温度Ktarg不限于此 构型。具体地,代替目标温度Ktarg,可以设定特定温度范围(称为目标温度范围)。这种情况 下,可以执行电池组1 〇的温度调节处理以使得电池组1 〇的温度Kb处于目标温度范围内。当 目标温度范围被设定时,上限值和下限值被设定,并且上限值与下限值之间的范围变成目 标温度范围。
[0132] 在图4所示的处理中,当电池温度Kb比目标温度范围的下限值低时,可执行升温处 理。具体地,可以将目标温度范围的下限值设定为在步骤S112和步骤S117的处理中说明的 目标温度Ktarg。另一方面,在执行图4所示的处理时,当电池温度Kb比目标温度范围的上限 值高时,可执行冷却处理。具体地,可以将目标温度范围的上限值设定为在步骤S112和步骤 S123的处理中说明的目标温度Ktarg。
[0133] 在图6至图8所示的处理中,当在充电完成时刻Te或其后执行升温处理时,可将通 过目标温度范围的上限值加上温度变化量A Kb而获得的温度设定为修正温度Kcorr。当在 从充电完成时刻Te到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的期间中执行升温处理时,在深夜费率结束时 刻TMe或其后电池温度Kb倾向于下降。当修正温度Kcorr被设定为比目标温度范围的上限值 高温度变化量A Kb的温度时,可以使在操作开始时刻TU的电池温度Kb达到目标温度范围的 上限值。即使当电池温度Kb容易下降且实际的温度变化量Δ Kb变成比推定温度变化量Δ Kb 大时,也可以使在操作开始时刻TU的电池温度Kb处于目标温度范围内。
[0134] 另一方面,当在充电完成时刻Te或其后执行冷却处理时,可将通过从目标温度范 围的下限值减去温度变化量AKb而获得的温度设定为修正温度Kcorr。当在从充电完成时 刻Te到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的期间中执行冷却处理时,在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或其后电 池温度Kb倾向于上升。如果修正温度Kcorr被设定为比目标温度范围的下限值低温度变化 量A Kb的温度,则可以使在操作开始时刻TU的电池温度Kb达到目标温度范围的下限值。即 使当电池温度Kb容易上升且实际的温度变化量Δ Kb变成比推定温度变化量Δ Kb大时,也可 以使在操作开始时刻TU的电池温度Kb处于目标温度范围内。
[0135] 可以考虑电池组10中允许的上限温度(称为容许上限温度)来设定修正温度 Kcorr。容许上限温度是用于保护电池组10以免过度发热的温度。当修正温度Kcorr比容许 上限温度高时,电池组10由于在充电完成时刻Te或其后的升温处理而过度发热。因此,当修 正温度Kcorr比容许上限温度高时,可以将该容许上限温度设定为在图7所示的步骤S216的 处理中使用的修正温度Kcorr。可预先设定容许上限温度,并且可将与容许上限温度有关的 信息(指定容许上限温度的信息)存储在存储器31中。
[0136] 充电完成时刻Te由使用者设定。当充电完成时刻Te被包含在深夜时间段中时,可 以利用深夜时间段的电力来执行外部充电。考虑深夜时间段的使用者可将被包含在深夜时 间段中的时刻设定为充电完成时刻Te。
[0137] 另一方面,一些使用者可在不考虑深夜时间段的情况下设定充电完成时间Te。例 如,所设定的充电完成时刻Te可比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迟。这种情况下,当可以在深夜费 率结束时刻TMe完成外部充电时,可以在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完成外部充电。因此,可以通 过在深夜时间段充分利用来自商用电源28的电力来执行外部充电,因此可以降低执行外部 充电所需的电费。
[0138] 然而,外部充电可以在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之后完成。具体地,当充电完成时刻 Te比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迟时,可以在从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到充电完成时刻Te的期间 中的任意时刻完成外部充电。这种情况下,在深夜时间段和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执行 充电。当在深夜时间段的外部充电的持续时间比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的外部充电的 持续时间长时,可以通过在深夜时间段积极地使用来自商用电源28的电力来执行外部充 电。因此,容易降低执行外部充电所需的电费。
[0139] 然而,当甚至在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或其后执行外部充电时,随着从深夜费率结 束时刻TM e到外部充电完成的时间延长,外部充电的持续时间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 中延长。这种情况下,执行外部充电所需的电费倾向于上升。因此,如上所述,当在深夜时间 段的外部充电的持续时间相比于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的外部充电的持续时间延长 时,可以抑制执行外部充电所需的电费的上升。
[0140] 另一方面,当设定充电完成时刻Te的时刻比深夜费率开始时刻TMs早时,不仅可以 在深夜时间段而且可以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执行外部充电。这种情况下,同样,如上 所述,当在深夜时间段的外部充电的持续时间相比于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的外部充 电的持续时间延长时,可以抑制执行外部充电所需的电费的上升。
[0141 ]为了在深夜时间段积极地利用来自商用电源28的电力,在深夜时间段的外部充电 的持续时间所占的比例(称为第一充电比例)仅需相比于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的外 部充电的持续时间所占的比例(称为第二充电比例)升高。第一充电比例是通过将在深夜时 间段的外部充电的持续时间除以深夜时间段的总时间而获得的值。第二充电比例是通过将 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外部充电的持续时间除以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的总时间 而获得的值。具体地,仅需考虑从充电完成时刻Te已被设定的时刻到充电完成时刻Te的时 间段来执行外部充电以使得满足上述比例(第一充电比例和第二充电比例)的条件。
[0142] 控制器30能够基于图11所示的处理来执行外部充电。图11所示的处理在基于图4 所示的处理而执行外部充电时指定外部充电的持续时间。图11所示的处理在充电完成时刻 Te已被设定时开始。
[0143] 在图11所示的步骤S301中,控制器30取得当前时刻Tc、充电完成时刻Te、深夜费率 开始时刻TMs和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这里,当前时刻Tc是充电完成时刻Te已被设定的时 亥IJ。在步骤S302中,控制器30判定在从当前时刻Tc到充电完成时刻Te的期间内是否包含深 夜时间段(的至少一部分)。
[0144] 在从当前时刻Tc到充电完成时刻Te的期间内包含深夜时间段的情形包括如图12A 至图12D所示的四种情形(图12A至图12D)。在图12A所示的情形中,在从当前时刻Tc到充电 完成时刻Te的期间内包含深夜时间段,并且深夜时间段比从当前时刻Tc到充电完成时刻Te 的时间长或与其相等。在图12B所示的情形中,全部深夜时间段被包含在从当前时刻Tc到充 电完成时刻Te的期间内。深夜费率开始时刻TMs比当前时刻Tc迟,并且深夜费率结束时刻 TMe比充电完成时刻Te早。
[0145] 在图12C所示的情形中,深夜时间段的一部分被包含在从当前时刻Tc到充电完成 时刻Te的期间内,并且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被包含在当前时刻Tc与充电完成时刻Te之间 的期间内。在图12D所示的情形中,深夜时间段的一部分被包含在从当前时刻Tc到充电完成 时刻Te的期间内,并且深夜费率开始时刻TMs被包含在当前时刻Tc与充电完成时刻Te之间 的期间内。
[0146] 当在从当前时刻Tc到充电完成时刻Te的期间内不包含深夜时间段(甚至不包含深 夜时间段的一部分)时,控制器30在步骤S303中通过使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来执行 外部充电。当在从当前时刻Tc到充电完成时刻Te的期间内包含深夜时间段(的至少一部分) 时,控制器30在步骤S304中判定是否可以在深夜时间段以内开始和完成外部充电。
[0147] 在步骤S304的处理中,通过取得处理时间△ Tp、充电完成时刻Te、深夜费率开始时 刻TMs和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可以判定是否在深夜时间段以内开始和完成外部充电。在 图12A所示的情形中,可以在深夜时间段以内开始和完成外部充电。在图12B所示的情形中, 当处理时间ΔΤρ被包含在深夜时间段以内时,可以在深夜时间段以内开始和完成外部充 电。
[0148]在图12C所示的情形中,当处理时间ΔΤρ被包含在当前时刻Tc与深夜费率结束时 刻TMe之间的期间内时,可以在深夜时间段以内开始和完成外部充电。在图12D所示的情形 中,当处理时间ΔΤρ被包含在深夜费率开始时刻TMs与充电完成时间Te之间的期间内时,可 以在深夜时间段以内开始和完成外部充电。当可以在深夜时间段以内开始和完成外部充电 时,控制器30在步骤S305中在深夜时间段以内执行外部充电。
[0149]当不可能在深夜时间段以内开始和完成外部充电时,控制器30在步骤S306中在深 夜时间段中执行外部充电。不可能仅通过在深夜时间段执行外部充电来使电池组10的S0C 达到目标值S0C_targ,并且充电量仍然不足。因此,为了补偿不足的充电量,还在深夜时间 段以外的时间段中执行外部充电。
[0150]当在图12B所示的情形中执行步骤S306的处理时,通过使用全部深夜时间段来执 行外部充电,并且还通过使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来执行外部充电。当在深夜时间段 以外的时间段执行外部充电时,可早于深夜费率开始时刻TMs执行外部充电或可迟于深夜 费率结束时间TMe执行外部充电。亦即,外部充电仅需在充电完成时刻Te完成。
[0151] 在图12C所示的情形中,在从当前时刻Tc到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的深夜时间段执 行外部充电,并且还在比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迟的时间执行外部充电。在图12D所示的情 形中,在从深夜费率开始时刻TMs到充电完成时刻Te的深夜时间段执行外部充电,并且还在 比深夜费率开始时刻TMs早的时刻执行外部充电。
[0152] 通过充分利用深夜时间段来执行外部充电,并且还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执 行外部充电以便补偿不足的充电量。因此,如上所述,可以使第一充电比例比第二充电比例 高。因此,容易降低执行外部充电所需的电费。
[0153] 在本实施例中,使用者设定充电完成时刻Te和操作开始时刻TU;然而,充电完成时 刻Te和操作开始时刻TU的设定不限于此构型。亦即,允许使用者仅设定操作开始时刻TU而 不设定充电完成时刻Te。这种情况下,外部充电仅需在操作开始时刻TU完成,并且可按需设 定外部充电完成的时刻。亦即,外部充电完成的时刻比操作开始时刻TU早或与其相等。可以 与本实施例的情形中一样基于这样设定的外部充电完成时刻来执行外部充电。
[0154] 另一方面,操作开始时刻TU由使用者设定。当操作开始时刻TU比深夜费率结束时 刻TMe迟时,可以如图9和图10所示通过操作温度调节装置41直至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为 止来执行用于电池组10的温度调节处理(升温处理或冷却处理)。因此,可以通过仅在深夜 时间段使用来自商用电源28的电力来操作温度调节装置41,因此可以降低操作温度调节装 置41所需的成本。
[0155] 然而,该温度调节处理可以在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后完成。具体地,可以在深夜 费率结束时刻TMe与操作开始时刻TU之间的期间中的任意时刻完成温度调节处理。这种情 况下,温度调节处理在深夜时间段和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执行。当在深夜时间段执行 温度调节处理的持续时间比在深夜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执行温度调节处理的持续时间长 时,可以通过在深夜时间段积极地使用来自商用电源28的电力来执行温度调节处理。因此, 容易降低操作温度调节装置41所需的电费。
[0156] 当在深夜费率结束时刻TMe或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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