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用电器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876921阅读:来源:国知局
身控制器18通过LIN总线连接;发电机20既和蓄电池19的正极连接,以给蓄电池19充电,又通过保险丝I与车身控制器18连接,以直接给车身控制器18供电;雨刮、洗涤、大灯清洗系统13也连接于车身控制器18。车门控制器10连接有后视镜加热调节系统7、电动天窗8、中控门锁9和车门灯11。仪表盘6直接连接于CAN总线。
[0035]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用电器控制系统的控制方法,包括
[0036]步骤S1:检测蓄电池的电量;
[0037]步骤S2:根据蓄电池的电量,控制第一级用电器、第二级用电器,第三级用电器的关闭,并发出提示信号;
[0038]步骤S3:根据提示信号,判断是否开始给蓄电池充电;
[0039]步骤S4:判断蓄电池是否开始充电;
[0040]步骤S5:若蓄电池开始充电,记录充电时间,并检测蓄电池电量;
[0041]步骤S6:根据蓄电池电量和充电时间,判断是否停止充电,并控制所述提示信号关闭。
[0042]上述实施例根据蓄电池电量来控制第一级用电器、第二级用电器和第三级用电器的打开或者关闭,并控制是否给蓄电池充电,该方法能够合理分配蓄电池的电量,不需要增大发电机的功率和蓄电池的容量,即可满足负载不断增大的要求,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燃油消耗,节省能源。
[0043]提示信号包括一级提示、二级提示和三级提示;步骤S2包括
[0044]步骤S21:若蓄电池的电量小于第一预设电量且大于等于第二预设电量,关闭第一级用电器,发出一级提示;
[0045]步骤S22:若蓄电池的电量小于第二预设电量且大于等于第三预设电量,关闭第一级用电器和第二级用电器,发出二级提示;
[0046]步骤S23:若蓄电池的电量小于第三预设电量,关闭第一级用电器、第二级用电器和第三级用电器,发出三级提示;
[0047]所述第一预设电量大于第二预设电量,所述第二预设电量大于所述第三预设电量。
[0048]通过与第一预设电量、第二预设电量和第三预设电量的比较,发出不同的提示,以便根据不同的提示分步控制第一级用电器、第二级用电器和第三级用电器的关闭,更合理地分配蓄电池的电量。
[0049]步骤S3包括
[0050]步骤S31:若为一级提示,发出建议充电或者关闭第二级用电器和第三级用电器的信号;
[0051]步骤S32:若为二级提示发出建议充电或者关闭第三级用电器的信号;
[0052]步骤S33:若为三级提示,发出必须充电的信号。
[0053]根据不同的提示发出关闭第二级用电器、第三级用电器的信号或者控制蓄电池充电,能够合理分配蓄电池电量,且避免蓄电池由于耗电过度造成的损坏或影响车辆下次正常启动,保护蓄电池。
[0054]步骤S6包括
[0055]步骤S61:若蓄电池的电量大于等于第三预设电量且小于第二预设电量的充电时间大于第三时间,关闭三级提示,发出二级提示;
[0056]步骤S62:若蓄电池的电量大于等于第二预设电量且小于第一预设电量的充电时间大于第二时间,关闭二级提示,发出一级提示;
[0057]步骤S63:若蓄电池的电量大于等于第一预设电量的充电时间大于第一时间,关闭一级提示。
[0058]通过分步关闭一级提示、二级提示和三级提示,能够使驾驶员时刻了解蓄电池的电量情况,以便更合理的使用用电器。
[0059]具体地,一级提示、二级提示和三级提示可以为不同颜色的警示灯,或者不同频率的声音。例如一级提示可以为黄色警示灯,二级提示可以为橙色警示灯,三级提示可以为红色警示灯;一级提示、二级提示和三级提示也可以为控制警示灯以不同频率闪烁;一级提示、二级提示和三级提示也可以为不同频率的喇叭声或者警报声,也可以为“充电”等语言。
[0060]虽然本实用新型是结合以上实施例进行描述的,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于上述实施例,而只受权利要求的限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容易地对其进行修改和变化,但并不离开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构思和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汽车用电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蓄电池的电量; 控制模块,用于控制用电器的关闭及打开,并控制所述蓄电池是否充电,所述用电器包括第一级用电器、第二级用电器和第三级用电器; 计时模块,用于记录所述蓄电池充电的时间; 所述计时模块和所述检测模块分别与所述控制模块信号连接;所述控制模块根据所述检测模块的信号和所述计时模块的信号控制所述第一级用电器、所述第二级用电器和所述第三级用电器的打开或者关闭,并控制所述蓄电池是否充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用电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发电机,所述蓄电池通过所述发电机充电,且所述发电机与所述控制模块信号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用电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机与所述控制模块之间还连接有保险丝。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汽车用电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块包括车身控制器与车门控制器,所述车身控制器与所述车门控制器信号连接,所述车身控制器控制车身附近的所述第一级用电器、所述第二级用电器和所述第三级用电器的打开或者关闭,所述车门控制器控制车门附近的所述第一级用电器、所述第二级用电器和所述第三级用电器的打开或者关闭。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汽车用电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级用电器包括空调系统、收放机/导航系统、座椅系统、日间行车灯、车载冰箱;所述第二级用电器包括阅读照明系统、氛围灯、工具箱照明灯、外接电源点烟器和后视镜加热调节系统;所述第三级用电器包括电动车窗天窗、中控门锁、小灯、大灯、前后雾灯和车门灯。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部件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汽车用电器控制系统,包括检测蓄电池的电量;根据蓄电池的电量,控制第一级用电器、第二级用电器,第三级用电器的关闭,并发出提示信号;根据提示信号,判断是否开始给蓄电池充电;判断蓄电池是否开始充电;若蓄电池开始充电,记录充电时间,并检测蓄电池电量;根据蓄电池电量和充电时间,判断是否停止充电,并控制提示信号关闭。本实用新型根据蓄电池电量来控制第一级用电器、第二级用电器和第三级用电器的打开或者关闭,并控制是否给蓄电池充电,该方法能够合理分配蓄电池的电量,不需要增大发电机的功率和蓄电池的容量,即可满足负载不断增大的要求,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燃油消耗,节省能源。
【IPC分类】B60R16-033, H02J7-14
【公开号】CN204586749
【申请号】CN201520288388
【发明人】韩勇, 崔振亚, 李攀, 蔺春明, 杨东风
【申请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26日
【申请日】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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