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

文档序号:4009408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包括:判断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若是则根据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反之则:根据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本发明通过逻辑控制的方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复杂的硬件线路控制线路容易出现故障,使重联机车的尾灯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并且采用逻辑控制使得对机车尾灯的控制更加简单快捷。
【专利说明】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轨道交通【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背景技术】
[0002]在工程车的使用中,尾灯的控制十分重要,尤其是在重联模式下尾灯的控制。目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主要采用的是通过复杂的硬件线路控制。由于采用复杂的硬件线路,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线路容易出现故障,当线路出现故障时不容易检修,从而影响了重联机车尾灯的正常使用。

【发明内容】

[0003]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能够通过网络的输出通道对尾灯进行控制,使得对尾灯的控制更加的简洁有效。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包括:
[0005]判断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若是则根据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反之则:
[0006]根据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
[0007]优选地,当机车为主控机车时,根据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具体为:
[0008]判断是否为操作台的I端占用;
[0009]若操作台的I端占用则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前,若是则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关闭,反之则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打开;
[0010]若操作台的I端未占用则判断操作台的II端是否占用,若是则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后;
[0011]若行车方向向后则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关闭,反之则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打开;
[0012]若操作台的II端未占用则退出控制。
[0013]优选地,当机车为主控机车时,根据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具体为:
[0014]判断是否为操作台的II端占用;
[0015]若操作台的II端占用则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前,若是则控制机车II端的尾灯关闭,反之则控制接车II端的尾灯打开;
[0016]若操作台的II端未占用则判断操作台的I端是否占用,若是则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后;
[0017]若行车方向向后则控制机车II端的尾灯关闭,反之则控制机车II端的尾灯打开;
[0018]若操作台的I端未占用则退出控制。[0019]优选地,当机车为非主控机车时,根据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具体为:
[0020]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正向,若是则控制本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反之则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反向,若是则控制本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反之则退出控制。
[0021]优选地,当机车为非主控机车是,根据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具体为:
[0022]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正向,若是则控制本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反之则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反向,若是则控制本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反之则退出控制。
[0023]从上述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公开的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通过对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进行判断,若是则根据机车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逻辑控制,反之则根据机车的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逻辑控制。通过逻辑控制的方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复杂的硬件线路控制线路容易出现故障,使重联机车的尾灯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并且采用逻辑控制使得对机车尾灯的控制更加简单快捷。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5]图1为本发明公开的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0026]图2为本发明公开的根据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的情况对机车I端的尾灯进行控制的方法流程图;
[0027]图3为本发明公开的根据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的情况对机车II端的尾灯进行控制的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8]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9]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能够通过网络的输出通道对尾灯进行控制,使得对尾灯的控制更加的简洁有效。
[0030]如图1所示,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包括:
[0031]SlOl、判断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若是则进入步骤S102,反之则进入步骤S103 ;
[0032]S102、根据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
[0033]S103、根据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
[0034]在上述实施例中,通过对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进行判断,若是则根据机车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逻辑控制,反之则根据机车的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逻辑控制。通过逻辑控制的方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复杂的硬件线路控制线路容易出现故障,使重联机车的尾灯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并且采用逻辑控制使得对机车尾灯的控制更加简单快捷。
[0035]具体的,根据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的情况对机车I端的尾灯进行控制的方法如图2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036]S201、判断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若是则进入步骤S202,反之则进入步骤S209 ;
[0037]S202、判断操作台I端是否占用,若是则进入步骤S203,反之则进入步骤S206 ;
[0038]S203、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前,若是则进入步骤S204,反之则进入步骤S205 ;
[0039]S204、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关闭;
[0040]S205、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打开;
[0041]S206、判断操作台II端是否占用,若是则进入步骤S207,反之则进入步骤S208 ;
[0042]S207、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后,若是则进入步骤S204,反之则进入步骤S205 ;
[0043]S208、退出控制;
[0044]S209、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正向,若是则进入步骤S210,反之则进入步骤S211 ;
[0045]S210、控制本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
[0046]S211、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反方向,若是则进入步骤S212,反之则进入步骤S208 ;
[0047]S212、控制本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
[0048]具体的,根据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的情况对机车II端的尾灯进行控制的方法如图3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049]S301、判断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若是则进入步骤S302,反之则进入步骤S309 ;
[0050]S302、判断操作II台是否占用,若是则进入步骤S303,反之则进入步骤S306 ;
[0051]S303、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前,若是则进入步骤S304,反之则进入步骤S305 ;
[0052]S304、控制机车II端的尾灯关闭;
[0053]S305、控制机车II端的尾灯打开;
[0054]S306、判断操作台I端是否占用,若是则进入步骤S307,反之则进入步骤S308 ;
[0055]S307、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后,若是则进入步骤S304,反之则进入步骤S305 ;
[0056]S308、退出控制;
[0057]S309、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正向,若是则进入步骤S310,反之则进入步骤S311 ;
[0058]S310、控制本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制机I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
[0059]S311、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反方向,若是则进入步骤S312,反之则进入步骤S308 ;
[0060]S312、控制本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制机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
[0061]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0062]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重联机车尾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判断机车是否为主控机车,若是则根据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反之则: 根据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机车为主控机车时,根据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具体为: 判断是否为操作台的I端占用; 若操作台的I端占用则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前,若是则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关闭,反之则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打开; 若操作台的I端未占用则判断操作台的II端是否占用,若是则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后; 若行车方向向后则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关闭,反之则控制机车I端的尾灯打开; 若操作台的II端未占用则退出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机车为主控机车时,根据操作台的占用情况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具体为: 判断是否为操作台的II端占用; 若操作台的II端占用则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前,若是则控制机车II端的尾灯关闭,反之则控制接车II端的尾灯打开; 若操作台的II端未占用则判断操作台的I端是否占用,若是则判断行车方向是否向后; 若行车方向向后则控制机车II端的尾灯关闭,反之则控制机车II端的尾灯打开; 若操作台的I端未占用则退出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机车为非主控机车时,根据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具体为: 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正向,若是则控制本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反之则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反向,若是则控制本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反之则退出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机车为非主控机车是,根据重联模式对机车的尾灯进行控制具体为: 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正向,若是则控制本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反之则判断重联模式是否为反向,若是则控制本车II端的尾灯的状态与主控机车I端的尾灯的状态相同,反之则退出控制。
【文档编号】B61L15/02GK103523053SQ201310498672
【公开日】2014年1月22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22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22日
【发明者】李先岭, 李希宁, 高殿柱, 颜罡, 郭彦每, 秦庆民 申请人: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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