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旋转检测部、轨面检测部以及车体;所述旋转检测部位于车体上方;所述旋转检测部包括第一工业相机、旋转安装机构,所述第一工业相机安装在所述旋转安装机构上;所述轨面检测部设置在车体的两侧,包括第二工业相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工业相机为线阵工业相机。
3.如权利要求1或2任一所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安装机构还包括第一驱动电机,所述第一驱动电机驱动所述第一工业相机转动;所述旋转检测部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端连接旋转安装机构,下端设有连接固定装置,所述车体上设有固定底座,所述连接固定装置可拆卸的安装在固定底座上。
4.如权利要求1或2任一所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包括可分离的行走部、车体本体;所述行走部包括行走部外壳、第二驱动电机、驱动轮、连接支架固定座;所述连接支架固定座安装在行走部外壳上;所述车体本体包括连接支架,所述连接支架可拆卸的插入支架固定座中;所述驱动轮由所述驱动电机驱动;里程传感器安装在所述行走部外壳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在行走部外壳上还设置有连杆,所述连杆上端连接轨面检测部;所述行走部设有固定相机底座,所述连杆可拆卸的倾斜插入固定相机底座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行走部外壳由轻质材料制成,所述轻质材料可以为碳纤维或铝合金材料。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设有控制模块,所述旋转安装机构上设有旋转角度传感器;第一驱动电机、第二驱动电机、里程传感器、旋转角度传感器、第一工业相机、第二工业相机与所述控制模块电信号相连。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还包括激光避障模块;所述激光避障模块设置在所述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前部,将所测信号传至控制模块。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还包括外置式控制器,所述外置式控制器可通过无线信号控制所述控制模块。
10.如权利要求1、2任一所述的一种新型轨道交通表观状态检测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检测部和/或轨面检测部还包括照明设备,所述照明设备分别安装在所述旋转安装机构和轨面检测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