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23985发布日期:2018-06-30 07:43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创造是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属于机自行车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随着人们对自行车绿色环保、健身和便捷性能的信赖,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在市场上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人们骑行自行车时的舒适性直接影响使用者的人群量多少,所以自行车的舒适度与避震效果十分重要。

现有技术中的自行车减震装置大多设置在立管上,且结构单一,减震效果差,现有技术中的自行车前叉架不具备减震功能,大大影响使用人员骑行时的舒适度,所以急需要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来解决上述出现的问题。

发明创造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创造目的是提供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发明创造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创造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包括上固定块、叉肩、连接架、叉立管减震机构以及前叉架减震机构,所述上固定块通过叉立管减震机构与叉肩相连接,所述前叉架减震机构设有两组,两组所述前叉架减震机构对称安装在叉肩下端面上,两组所述前叉架减震机构通过连接架连接在一起,所述叉立管减震机构由减震弹簧一、活塞杆、活塞以及套筒组成,所述套筒安装在叉肩上端面上,所述活塞装配在套筒内,所述活塞杆下端连接活塞上端面中间位置,所述活塞杆上端连接上固定块,所述减震弹簧一包裹在活塞杆外,所述减震弹簧一上端连接上固定块,所述减震弹簧一下端连接叉肩;所述连接架内设有多个加强筋;所述套筒通过螺栓固定在叉肩上。

本发明创造的有益效果:本发明创造的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因本发明创造添加了减震弹簧一、活塞杆、活塞以及套筒,该设计解决了原有自行车叉立管结构无法减震的问题,提高了使用人员骑行时的舒适性,实现了叉立管结构的减震功能,因本发明创造添加了减震弹簧二、上套管、伸缩管、下套管以及减震弹簧三,该设计解决了原有自行车前叉架无法减震的难题,实现了前叉架的减震功能,进一步提高了自行车前插架的减震能力,保证了将本发明创造的减震效果达到最大化,因本发明创造添加了加强筋,该设计提高了连接架的机械强度,避免了连接架断裂的情况发生,另添加了限位块,该设计避免了伸缩管位移过大造成伸缩管损坏的情况发生,延长了本发明创造的使用寿命,本发明创造结构合理,减震效果好,舒适度高,使用寿命长,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创造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创造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创造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中叉立管减震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固定块、2-叉立管减震机构、3-叉肩、4-前叉架减震机构、5-连接架、21-减震弹簧一、22-活塞杆、23-活塞、24-套筒。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创造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创造。

请参阅图1-图2,本发明创造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设有加强筋的车架,包括上固定块1、叉肩3、连接架5、叉立管减震机构2以及前叉架减震机构4,上固定块1通过叉立管减震机构2与叉肩3相连接,前叉架减震机构4设有两组,两组前叉架减震机构4对称安装在叉肩3下端面上,两组前叉架减震机构4通过连接架5连接在一起。

叉立管减震机构2由减震弹簧一21、活塞杆22、活塞23以及套筒24组成,套筒24安装在叉肩3上端面上,活塞23装配在套筒24内,活塞杆22下端连接活塞23上端面中间位置,活塞杆22上端连接上固定块1,减震弹簧一21包裹在活塞杆22外,减震弹簧一21上端连接上固定块1,减震弹簧一21下端连接叉肩3。

连接架5内设有多个加强筋,套筒24通过螺栓固定在叉肩3上。

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使用时,首先使用人员对本发明创造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的话就无法进行使用,此时需要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如果不存在问题的话就可以进行使用,使用时,使用人员在骑行过程中,当路面凹凸不平震动传输至叉肩3时,活塞杆22带动活塞23在套筒24内上下往复移动,从而带动上固定块1上下往复移动,上固定块1上下往复移动带动减震弹簧一21座伸缩运动,减震弹簧一21将震动过滤,因本发明创造添加了减震弹簧一21、活塞杆22、活塞23以及套筒24,该设计解决了原有自行车叉立管结构无法减震的问题,提高了使用人员骑行时的舒适性,实现了叉立管结构的减震功能。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创造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创造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创造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创造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创造。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创造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创造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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