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推车的托盘组件及儿童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0171阅读:30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儿童推车的托盘组件及儿童推车。



背景技术:

儿童推车上一般都设置有托盘组件,以方便人们放置水杯、饮料瓶或手机等一些物品。现有技术中的托盘组件为整体结构,其长度是固定不变的,这样,一种长度的托盘组件只能适用在一种宽度的儿童推车上,当儿童推车的宽度不同时,就需要匹配相应宽度的托盘组件,这样势必会增加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长度可根据儿童推车的宽度进行调节的儿童推车的托盘组件。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儿童推车的托盘组件,儿童推车包括推车车架,所述推车车架包括分别位于所述儿童推车的左右两侧的侧支架,所述托盘组件包括一端部相可拆卸地连接的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所述第一部件的另一端部与一侧的所述侧支架相可拆卸地连接,所述第二部件的另一端部与另一侧的所述侧支架相可拆卸地连接,通过调节所述第一部件和所述第二部件相连接的连接部位的长度使所述托盘组件能够调节长度地设置在左右两侧的所述侧支架之间。

优选地,所述第一部件和所述第二部件通过插接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部件上设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插槽,所述第二部件上设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插板,所述插板与所述插槽相配合,所述插板插入所述插槽中,且所述插板插入所述插槽的长度能够调节。

更进一步地,所述插槽的长度大于所述插板的长度。

优选地,所述第一部件上设有第一开槽,所述第二部件上设有第二开槽,当所述第一部件和所述第二部件连接后,所述第一开槽和所述第二开槽对接形成用于放置物品的置物腔。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开槽和所述第二开槽均呈U字型结构,所述第一开槽的U字型结构的开口端与所述第二开槽的U字型结构的开口端相对。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儿童推车,所述儿童推车具有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托盘组件。

优选地,所述推车车架的每侧的所述侧支架均包括推杆,所述第一部件的另一端部和所述第二部件的另一端部分别与左右两侧的所述推杆的上端部相可拆卸地连接。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的托盘组件结构简单,托盘组件的长度可以调节,从而使托盘组件能够在不同宽度尺寸的儿童推车上使用,减少了制造托盘时模具的投入费用,节约成本。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托盘组件的立体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托盘组件的主视图;

附图4为附图3中沿A-A线的剖视图(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阐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的托盘组件一般设置在儿童推车上使用,儿童推车包括推车车架,推车车架包括分别位于儿童推车的左右两侧的侧支架,该托盘组件连接在两侧的侧支架之间。为方便托盘组件在不同宽度的儿童推车上使用,托盘组件的长度能够调节,且托盘组件的左右两端部分别与左右两侧的侧支架相可拆卸地连接。

如图2~图4所示,该托盘组件包括一端部相可拆卸地连接的第一部件1和第二部件2,第一部件1的另一端部与一侧的侧支架相可拆卸地连接,第二部件2的另一端部与另一侧的侧支架相可拆卸地连接,通过改变第一部件1和第二部件2的连接部位的长度可实现改变托盘组件的长度。

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第一部件1和第二部件2通过插接的方式相连接,具体的,在第一部件1的上设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插槽11,该插槽11贯穿第一部件1的一端部,在第二部件2的一端部上设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插板21,插板21与插槽11相配合,插板21插入插槽11中,且插板21插入插槽11的长度能够调节,通过改变插板21插入插槽11的长度即可调节托盘组件的长度。

优选地,插板21的长度大于插槽11的长度,这样,在插板21长度一定的情况下可增加托盘组件的长度的调节范围,从而使托盘组件可应用于更多宽度尺寸的儿童推车上。

当然,第一部件1和第二部件2也可以采用其他连接方式,如搭接等。

在第一部件1上设有第一开槽12,在第二部件2上设有第二开槽22,第一开槽12贯穿第一部件1的一端和上端,第二开槽22贯穿第二部件2的一端和上端,当第一部件1和第二部件2连接后,第一开槽12和第二开槽22对接形成用于放置水杯、饮料瓶或手机等物品的置物腔。本实施例中,第一开槽12和第二开槽22均呈U字型结构,且第一开槽12的U字型的开口端与第二开槽22的U字型的开口端相对。

推车车架的每侧的侧支架均包括推杆100,该托盘组件的左右两端部分别可拆卸地连接在左右两侧的推杆100的上端部,即第一部件1和第二部件2的另一端部分别与左右两侧的推杆100的上端部相可拆卸地连接,这样,该托盘组件就不会对坐立在儿童推车的儿童造成影响。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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