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41616阅读:381来源:国知局
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驾驶室翻转机构,特别是一种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



背景技术:

我国轻型卡车一般采用可翻转式驾驶室,方便驾驶员在车辆出现问题时对驾驶室进行翻转后,有更大的空间检修动力总成以及发动机附件系统。

现有技术中,卡车翻转机构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用于钩住驾驶室翻转机构上的保险销01的副锁钩机构02、用于钩住后悬置上的翻转支座04的主锁钩机构05及用于钩住后悬置上的安全锁环07的安全锁钩机构08,其中副锁钩机构02、主锁钩机构05及安全锁钩机构08均与驾驶室相连。当需要翻转驾驶室时,先拉动副锁钩机构02的副操作杆03,使副锁钩机构02与保险销01分离;然后拉动主锁钩机构05的主操作杆06,使主锁钩机构05与翻转支座04分离;再拉动安全锁钩机构08的安全操作杆09,使安全锁钩机构08与安全锁环07分离,实现驾驶室总成的彻底分离,以便翻转,驾驶室落下锁止的过程与上述过程相反。

上述翻转过程仅通过手动操作即可完成,且不需借助工具即可将驾驶室掀起。但是,现代汽车对于排放的要求越来越高,发动机的自身价值也在逐步提升,一些体积小价值大的部件,如高压共轨系统、ECU等都布置在了发动机舱内。如果驾驶室可以不借助工具随意掀起,这对于车辆的防盗性能来说,无疑是一个较大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技术问题,它使得驾驶室的翻转需要通过钥匙先开启该机构才能实现,从而增加车辆的防盗功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包括用于钩住驾驶室翻转机构上的保险销的副锁钩机构、用于钩住后悬置上的翻转支座的主锁钩机构及用于钩住后悬置上的安全锁环的安全锁钩机构,所述副锁钩机构、所述主锁钩机构及所述安全锁钩机构均与驾驶室相连,还包括配设有钥匙的防盗结构;

所述防盗结构安装在所述主锁钩机构的主操作杆上,当所述防盗结构处于锁闭状态时,所述防盗结构将所述主操作杆锁止。

前述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优选地,还包括组合支架,所述主操作杆通过销轴与所述组合支架铰接;

当所述防盗结构处于锁闭状态时,所述防盗结构将所述主操作杆与所述组合支架固定在一起。

前述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优选地,所述防盗结构具有锁销,所述主操作杆上开设第一圆孔,所述组合支架上开设与所述第一圆孔匹配的第二圆孔,当所述防盗结构处于锁闭状态时,所述锁销依次穿过所述第一圆孔和所述第二圆孔,将所述主操作杆与所述组合支架固定在一起。

前述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优选地,所述防盗结构为机械锁,所述防盗结构的锁芯镶嵌在所述第一圆孔内。

前述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优选地,所述锁芯的外侧配设有橡胶盖。

前述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优选地,所述钥匙与车门钥匙通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在主操作杆上安装防盗结构,车主不用钥匙打开时,主操作杆被锁止,则无法拉动主操作杆使主锁钩机构与翻转支座分离,即可实现阻止驾驶室翻转的目的,所以,在没有钥匙开启防盗结构的情况下,驾驶室不能进行翻转,从而增加车辆防盗的功能;且将防盗结构设置在体积较大、装配空间比较富裕的主操作杆上,便于防盗结构的安装,也便于车主采用钥匙进行开启。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驾驶室翻转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现有技术中驾驶室翻转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二(与图1的视角不同);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4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二(与图4的视角不同);

图5是组合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主操作杆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图1-2中:

01-保险销,03-副操作杆,02-副锁钩机构,04-翻转支座,05-主锁钩机构,06-主操作杆,07-安全锁环,08-安全锁钩机构,09-安全操作杆;

图3-6中:

1-保险销,2-副锁钩机构,3-副操作杆,4-翻转支座,5-主锁钩机构,6-主操作杆,61-第一圆孔,7-安全锁环,8-安全锁钩机构,9-安全操作杆,10-组合支架,101-第二圆孔,11-防盗结构,12-锁销,13-销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如图3所示,一种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包括用于钩住驾驶室翻转机构上的保险销1的副锁钩机构2、用于钩住后悬置上的翻转支座4的主锁钩机构5、用于钩住后悬置上的安全锁环7的安全锁钩机构8,及配设有钥匙的防盗结构11。所述副锁钩机构2、所述主锁钩机构5及所述安全锁钩机构8均与驾驶室相连;所述防盗结构11安装在所述主锁钩机构5的主操作杆6上,当所述防盗结构11处于锁闭状态时,所述防盗结构11将所述主操作杆6锁止。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驾驶室翻转机构,在主操作杆6上安装防盗结构11,车主不用钥匙打开时,主操作杆6被锁止,则无法拉动主操作杆6使主锁钩机构5与翻转支座4分离,即可实现阻止驾驶室翻转的目的,所以,在没有钥匙开启防盗结构11的情况下,驾驶室不能进行翻转,从而增加车辆防盗的功能;且将防盗结构11设置在体积较大、装配空间比较富裕的主操作杆6上,便于防盗结构11的安装,也便于车主采用钥匙进行开启。

需要说明的是,从现有技术可知,驾驶室能够翻转,必须使副锁钩机构2与保险销1、主锁钩机构5与翻转支座4及安全锁钩机构8与安全锁环7三者均处于均分离状态。所以,三者当中只要有一个组合未分离,即可阻止驾驶室翻转,本实用新型的防盗结构11优选设置在主锁钩机构5的主操作杆6,当然也可以设置在主锁钩机构5的其它零部件上;也可以设置在副锁钩机构2上,使得拉动副操作杆3不能实现副锁钩机构2与保险销1的分离;也可以设置在安全锁钩机构8上,使得拉动安全操作杆9不能实现安全锁钩机构8与安全锁环7的分离。

在一种具体地实施方式中,如图4所示,该驾驶室翻转机构还包括组合支架10,所述主操作杆6通过销轴13与所述组合支架10铰接;当所述防盗结构11处于锁闭状态时,所述防盗结构11将所述主操作杆6与所述组合支架10固定在一起。即在未设置防盗结构11或防盗结构11处于开启状态时,拉动主操作杆6时,主操作杆6绕销轴13旋转;相应地,在防盗结构11锁闭时,主操作杆6与组合支架10固定在一起,则拉动主操作杆6,主操作杆6不能绕销轴13旋转,则不能实现主锁钩机构5与翻转支座4的分离。且本实施例在防盗结构11锁闭时,将主操作杆6与用于安装的组合支架10固定在一起,不影响其它功能部件的性能和运行,将安装防盗结构11对其它零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更具体地,如图5和图6所示,所述防盗结构11具有锁销12,所述主操作杆6上开设第一圆孔61,所述组合支架10上开设与所述第一圆孔61匹配的第二圆孔101,当所述防盗结构11处于锁闭状态时,所述锁销12依次穿过所述第一圆孔61和所述第二圆孔101,将所述主操作杆6与所述组合支架10固定在一起。通过在主操作杆6与组合支架10上开设相互匹配的圆孔,来实现防盗结构11对主操作杆6的锁止,结构简单,对主操作杆6与组合支架10的影响很小,且实现比较容易,不用增设其它部件,节省原材料和成本。

在一种可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防盗结构11为机械锁,所述防盗结构11的锁芯镶嵌在所述第一圆孔61内。防盗结构11采用机械锁,成本低廉,操作较为方便;将锁芯镶嵌在第一圆孔61内,节省了防盗结构11的安装空间。当然防盗结构11也可以是电子锁,但是采用电子锁成本较高,且浪费车辆的电量资源。

在另一种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锁芯的外侧配设有橡胶盖。设置橡胶盖,对锁芯进行防护,可以防止雨水、尘土、油渍或其它杂质进入其锁芯孔,阻碍钥匙的插入,甚至导致防盗结构11的失效。

在另一种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钥匙与车门钥匙通用。这样只需一把钥匙即可打开车门又可打开防盗结构11,避免了因忘记拿钥匙而带来的不便。

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