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两用滑行车用的座位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93025发布日期:2019-03-13 23:38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一种两用滑行车用的座位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滑行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两用滑行车用的座位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两用滑行车是儿童经常使用到的玩具,目前市场上的两用滑行车的座位基本都是固定的,若是不同身高的使用者使用滑行车时,很容易出现高度不适的情况,而现有的两用滑行车的座位又无法进行调节,导致儿童在使用的过程中非常不方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两用滑行车用的座位调节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两用滑行车用的座位调节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两用滑行车用的座位调节装置,包括滑行车主体,所述滑行车主体的下表面四角处固定安装有万向轮,且滑行车主体的上表面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插接有调节座椅,所述滑行车主体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把手,且滑行车主体的后端固定安装有连接架。

优选的,所述调节座椅包括上部分座椅和下部分座椅,所述上部分座椅的内腔固定安装有定位插销,且上部分座椅的下侧壁固定安装有卡扣,所述下部分座椅的内腔固定安装有定位圆柱,且定位圆柱的上表面开设有定位插槽,所述定位插销插接至定位插槽内,所述下部分座椅的外侧壁开设有卡槽,且卡槽卡接卡扣。

优选的,所述上部分座椅的上表面为凹形面,所述下部分座椅的下表面为平面。

优选的,所述上部分座椅的上表面和下部分座椅的下表面均开设有透气孔。

优选的,所述把手的表面设有防滑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两用滑行车用的座位调节装置,设置有调节座椅,通过对上部分座椅和下部分座椅进行组合,然后放入到安装槽内,对高度进行调节,适合不同身高的儿童进行使用,设置有透气孔,使儿童在使用的过程中更加的舒适,设置有把手,方便儿童进行抓握,增加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调节座椅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上部分座椅在上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下部分座椅在上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滑行车主体,2、万向轮,3、安装槽,4、调节座椅,4-1、上部分座椅,4-2、下部分座椅,4-3、定位插销,4-4、卡扣,4-5、定位圆柱,4-6、定位插槽,4-7、卡槽,5、把手,6、连接架,7、透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2、图3和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两用滑行车用的座位调节装置,包括滑行车主体1,滑行车主体1的下表面四角处固定安装有万向轮2,通过万向轮2进行滑行,且滑行车主体1的上表面开设有安装槽3,安装槽3内插接有调节座椅4,调节座椅4可以从安装槽3内进行拿取,滑行车主体1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把手5,且滑行车主体1的后端固定安装有连接架6。

具体而言,调节座椅4包括上部分座椅4-1和下部分座椅4-2,上部分座椅4-1的内腔固定安装有定位插销4-3,且上部分座椅4-1的下侧壁固定安装有卡扣4-4,下部分座椅4-2的内腔固定安装有定位圆柱4-5,且定位圆柱4-5的上表面开设有定位插槽4-6,定位插销4-3插接至定位插槽4-6内,下部分座椅4-2的外侧壁开设有卡槽4-7,且卡槽4-7卡接卡扣4-4,通过将定位插销4-3插入到定位插槽4-6内和将卡槽4-7与卡扣4-4进行卡接,将上部分座椅4-1和下部分座椅4-2进行固定。

具体而言,上部分座椅4-1的上表面为凹形面,下部分座椅4-2的下表面为平面,当使用者的身高较高时,使上部分座椅4-1的上表面向上,便于使用者进行使用,当使用者的身高较低时,使下部分座椅4-2的下表面向上,便于使用者使用。

具体而言,上部分座椅4-1的上表面和下部分座椅4-2的下表面均开设有透气孔7,增加上部分座椅4-1和下部分座椅4-2的透气性,使用者更加的舒适。

具体而言,把手5的表面设有防滑纹,通过设置防滑纹使把手5更加容易抓握,提高安全性能。

工作原理:一种两用滑行车用的座位调节装置,当使用者的身高较高时,将调节座椅4从安装槽3内取出,然后将上部分座椅4-1的上表面向上后插入到安装槽3内,便于使用者进行使用,当使用者的身高较低时,将调节座椅4从安装槽3内取出,然后将下部分座椅4-1的下表面向上后插入到安装槽3内,便于使用者使用,通过本实用新型方便不同身高的使用者使用滑行车,使用的过程中更加的舒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