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98478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扁铜线传动装置,更确切的说是一种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



背景技术:

扁铜线在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对其表面进行加热还原处理,为了提高加热炉的利用率,通常的作用是一次性将多根扁铜线穿过加热炉,现有技术中通过多个牵引装置来驱动多根扁铜线,这种方式不仅成本较高,而且扁铜线容易缠绞在一起,不仅影响还原处理的效率,也会浪费大量的扁铜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能够一次性驱动多根扁铜线,且带有防绞梳,能够有效防止扁铜线缠绞在一起,还带有防卡辊,能够防止扁铜线被防绞梳上的防绞齿的根部卡住或者割断扁铜线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包括一支架,所述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还包括一主动辊和一从动辊,所述的主动辊与所述的从动辊通过齿轮啮合连接,所述的主动辊与所述的从动辊之间设置有用于传动扁铜线的间隙。

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支架上还设置有两个手轮,所述的两个手轮与所述的从动辊的两端通过螺杆连接。

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还包括一防绞梳,所述的防绞梳为板形结构,其上设置有多个平行布置的梳齿,所述的梳齿之间设置有扁铜线间隙。

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还包括一防卡辊,所述的防卡辊通过两个角钢与所述的支架相连接且设置在所述的防绞梳的前侧且靠近所述的梳齿的根部布置。

本发明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的优点是:能够一次性驱动多根扁铜线,且带有防绞梳,能够有效防止扁铜线缠绞在一起,还带有防卡辊,能够防止扁铜线被防绞梳上的防绞齿的根部卡住或者割断扁铜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的右视图;

图3为图1中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的右视图;

图5为图1中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的简化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1中的防绞梳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

1、支架;2、主动辊;3、从动辊;4、手轮;

5、防绞梳;51、梳齿;52、扁铜线间隙;

6、防卡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 明确的界定。

本发明的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的优点是:能够一次性驱动多根扁铜线,且带有防绞梳,能够有效防止扁铜线缠绞在一起,还带有防卡辊,能够防止扁铜线被防绞梳上的防绞齿的根部卡住或者割断扁铜线。

如图1、图2、图3、图4所示,一种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包括一支架1,该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还包括一主动辊2和一从动辊3,该主动辊2与该从动辊3通过齿轮啮合连接,该主动辊2与该从动辊3之间设置有用于传动扁铜线的间隙。将扁铜线穿过主动辊2与从动辊3之间的间隙,主动辊2和从动辊3即会压紧扁铜线,随着该主动辊2及从动辊3的转动,即可同时驱动多根扁铜线相前运动。

如图1、图2、图5所示,该支架1上还设置有两个手轮4,该两个手轮4与该从动辊3的两端通过螺杆连接。通过放置该手轮4即可调节主动辊2及从动辊3之间的间隙,从而能够适用于多种规格的扁铜线,而且当扁铜线卡死在该主动辊2及从动辊3之间时,通过放大该主动辊2及从动辊3之间的间隙,也能够将卡死的扁铜线取出,使用十分方便。

如图1、图3、图6所示,该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还包括一防绞梳5,该防绞梳5为板形结构,其上设置有多个平行布置的梳齿51,该梳齿51之间设置有扁铜线间隙52。该防绞梳5能够将多根同时穿过的扁铜线相互隔离开来,从而防止其缠绞在一起。

如图1、图2、图4所示,该带有防绞结构的扁铜线传动装置还包括一防卡辊6,该防卡辊6通过两个角钢与该支架1相连接且设置在该防绞梳5的前侧且靠近该梳齿51的根部布置。梳齿5的底部较为锐利,容易卡住或者割断扁铜线,设置该防卡辊6可以避免扁铜线与梳齿51的根部相互接触,从而能够有效的保护扁铜线。

以上仅仅以一个实施方式来说明本发明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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