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梯轿厢减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2560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梯轿厢减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电梯轿厢减震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电梯的发展和运用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方便了很多,尤其在一些高层建筑中,电梯使人们上下楼必不可少的行动工具,而且电梯用来运送较重物品大型家具等都非常方便,因为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电梯,所述电梯的效率、安全和舒适等问题需要得到很好的重视和解决,为人们提供舒适安全的电梯环境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目前的电梯运行平稳状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电梯从运行到停止时,有一定的震动,对于一些老年人或身体状况不好的人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这个问题不能忽视,需要得到妥善的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梯轿厢减震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梯轿厢减震装置,包括轿厢、气缸、夹板、弹簧和通电磁铁,所述轿厢底部安装有通电磁铁,且通电磁铁上绕有线圈,所述通电磁铁下端面固定有支撑板,且支撑板底部设置有弹簧卡槽,所述支撑板下面安装有弹簧支座,且弹簧支座上设置有弹簧固定槽,所述弹簧一端固定在弹簧固定槽内,且弹簧另一端卡在弹簧卡槽内,所述弹簧支座两侧设置有固定架,且固定架通过螺栓固定在地面,所述弹簧支座左侧安装有蓄电池,且蓄电池通过导线与线圈连接,所述气缸安装在井壁上,且气缸通过气缸固定架和螺栓固定在井壁,所述气缸上设置有气缸轴,所述夹板左端面设置有橡胶垫,且夹板右端面固定有支撑轴,所述支撑轴通过联轴器与气缸轴连接。

优选的,所述通电磁铁表面设置有蓄电池感应开关。

优选的,所述弹簧支座之间安装有气缸感应开关,且气缸感应开关固定在地面。

优选的,所述导线有两根,且两根导线分别与蓄电池正负极连接。

优选的,所述蓄电池上设置有启动感应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设置有气缸稳定装置和轿厢缓冲装置,在轿厢和井壁之间安装有气缸、挡板以及缓冲橡胶垫等,当轿厢从运行状态到停止状态,落地时,轿厢底部的缓冲装置对轿厢有一定的缓冲作用,避免了轿厢的上下振动,轿厢在落地的一瞬间,会触碰到底下的气缸感应开关,启动气缸,气缸会通过轴带动夹板夹住轿厢,防止了轿厢的摇摆,提高了轿厢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通电磁铁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轿厢;2-井壁;3-气缸固定架;4-气缸;5-气缸轴;6-联轴器;7-支撑轴;8-夹板;9-橡胶垫;10-导线;11-蓄电池;12-弹簧卡槽;13-弹簧;14-弹簧固定槽;15-弹簧支座;16-螺栓;17-固定架;18-气缸感应开关;19-通电磁铁;20-支撑板;21-线圈;22-蓄电池感应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电梯轿厢减震装置,包括轿厢1、气缸4、夹板8、弹簧13和通电磁铁19,轿厢1底部安装有通电磁铁19,且通电磁铁19上绕有线圈21,通电磁铁19下端面固定有支撑板20,且支撑板20底部设置有弹簧卡槽12,支撑板20下面安装有弹簧支座15,且弹簧支座15上设置有弹簧固定槽14,弹簧13一端固定在弹簧固定槽14内,且弹簧13另一端卡在弹簧卡槽12内,弹簧支座15两侧设置有固定架17,且固定架17通过螺栓16固定在地面,弹簧支座15左侧安装有蓄电池11,且蓄电池11通过导线10与线圈21连接,气缸4安装在井壁2上,且气缸4通过气缸固定架3和螺栓16固定在井壁2,气缸4上设置有气缸轴5,夹板8左端面设置有橡胶垫9,且夹板8右端面固定有支撑轴7,支撑轴7通过联轴器6与气缸轴5连接,通电磁铁19表面设置有蓄电池感应开关22,弹簧支座15之间安装有气缸感应开关18,且气缸感应开关18固定在地面,导线10有两根,且两根导线10分别与蓄电池11正负极连接,蓄电池11上设置有启动感应器。

工作原理:使用时,当轿厢1向下运行落地时,轿厢1底部会触碰到通电磁铁19上的蓄电池感应开关22,这是,通电磁铁19上的线圈21会通电,通电磁铁19产生磁性,并且吸住轿厢1,对轿厢1有一定稳定性,轿厢1落地时,轿厢1底部弹簧13同时对轿厢1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避免轿厢1上下振动,当轿厢1最终落地时,轿厢1底部会触碰到气缸感应开关18,并且启动气缸4,气缸4工作,通过气缸轴5和支撑轴7将动力传给夹板8和橡胶垫9,夹板8夹住轿厢1,防止轿厢1摆动,同时橡胶垫9减缓了夹板8对轿厢1的冲击。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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