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开料机用自动卸料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34207阅读:54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开料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开料机用自动卸料机构。



背景技术:

开料机一般包括加工台和位于加工台的上方且能够相对加工台移动的刀具,这样在需要加工板材时,将板材上料至加工台上,然后刀具在移动机构的带动下移动至相应的的位置对板材进行加工,在加工完成后,就需要将加工好的板材从加工台上卸下来,以进行后续的打包入库。但是现有的开料机一般通过手工卸料或者采用推动件将板材推出加工台,若采用手工卸料,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且卸料效率很低,若采用推动件卸料,由于板材与加工台的摩擦力较大,需要很大的推力才能移动板材,而且板材很容易刮伤加工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卸料效率高、省时省力的开料机用自动卸料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提供一种开料机用自动卸料机构,包括安装于加工台的一侧部的用于顶起板材的顶起气缸和安装于加工台的另一侧部用于抵顶板材的抵顶气缸,还包括能够吸住板材并带动其沿加工台的长度方向移动的吸盘,吸盘固定于开料机的移动机构,吸盘连接有抽气装置。

其中,抵顶气缸处于伸出状态时,抵顶气缸的推板抵顶板材的侧部。

其中,顶起气缸处于伸出状态时,顶起气缸的顶板位于加工台的台面上。

其中,加工台的台面开设有供顶起气缸的顶板穿过的开口槽。

其中,加工台的侧部安装有四个均匀排布的所述顶起气缸。

其中,加工台的卸料端也设有所述顶起气缸。

其中,加工台的卸料端安装有两个均匀排布的所述顶起气缸。

其中,移动机构固接有驱动吸盘上下移动的吸附气缸。

其中,移动机构包括横梁和用于支承横梁且能够沿加工台的长度方向移动的支撑底座,吸附气缸固定于横梁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自动卸料机构,其结构包括安装于加工台的一侧部的用于顶起板材的顶起气缸和安装于加工台的另一侧部的抵顶气缸,还包括能够吸住板材并带动其沿加工台的长度方向移动的吸盘,吸盘固定于开料机的移动机构,吸盘连接有抽气装置。待需要卸料时,顶起气缸和抵顶气缸同时动作,顶起气缸将板材的一侧顶起使板材与加工台的接触面大大减小,抵顶气缸抵顶板材防止倾斜的板材从加工台上滑脱,然后吸盘动作并吸附住板材,然后随移动机构带动板材沿加工台的长度方向移动以实现卸料,由于板材与加工台的接触面很小,使得移动阻力很小,这样吸盘需要很小的吸力即可实现自动卸料,不仅效率高,而且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利用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以下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开料机用自动卸料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1中包括有:

1-加工台、11-开口槽;

2-移动机构、21-横梁、22-支撑底座;

3-顶起气缸;

4-抵顶气缸;

5-吸盘;

6-吸附气缸。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创造作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开料机用自动卸料机构,如图1所示,自动卸料机构包括安装于加工台1的一侧部的用于顶起板材的顶起气缸3和安装于加工台1的另一侧部的抵顶气缸4,加工台1的台面开设有供顶起气缸3的顶板穿过的开口槽11,顶起气缸3处于伸出状态时,顶起气缸3的顶板通过开口槽11伸出于加工台1的台面之上,本实施例中,加工台1的侧部安装有四个均匀排布的所述顶起气缸3;抵顶气缸4处于伸出状态时,抵顶气缸4的推板抵顶板材的侧部,抵顶气缸4有两个,两个抵顶气缸4分别位于靠近加工台1的两端部。

如图1所示,自动卸料机构还包括能够吸住板材并带动其沿加工台1的长度方向移动的吸盘5,吸盘5连接有抽气装置,吸盘5有两个,每个吸盘5均设有驱动吸盘5上下移动的吸附气缸6,吸附气缸6固定于移动机构2。本实施例中,移动机构2包括横梁21和用于支承横梁21且能够沿加工台1的长度方向移动的支撑底座22,吸附气缸6固定于横梁21上。

待需要卸料时,顶起气缸3和抵顶气缸4同时动作,顶起气缸3将板材的一侧顶起以使板材倾斜,进而使得板材与加工台1的接触面大大减小,抵顶气缸4抵顶倾斜的板材的侧部,以防止板材从加工台1上滑脱,然后吸盘5在吸附气缸6的驱动下下移板材的上面,抽气装置抽气使得吸盘5牢固吸附住板材,随着移动机构2的移动,吸盘5带着板材沿加工台1的长度方向移动以实现卸料,由于板材与加工台1的接触面很小,使得移动阻力很小,这样吸盘5只需要很小的吸力即可实现自动卸料,不仅效率高,而且省时省力,耗能少。

如图1所示,为充分支承起板材和对板材卸料方向起到引导的作用,加工台1的卸料端安装有两个均匀排布的所述顶起气缸3。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发明创造保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创造作了详细地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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