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搬运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在施工现场经常需要短距离搬运较大块的物料,但是通过吊车、塔吊这种中大型施工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比较耗费人力和物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便捷的搬运设备,便于在施工现场运送大块物料。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搬运设备,包括:第一摇臂、第一支撑座、第二摇臂、连接部和吊钩;第一摇臂可转动地设置在第一支撑座上,且第一支撑座与第一摇臂第一端的距离比第一支撑座与第一摇臂第二端的距离近;第二摇臂的中部通过连接部与第一摇臂的第一端连接,并且第二摇臂可相对于第一摇臂转动;第二摇臂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吊钩。
进一步地,上述搬运设备中第一支撑座的下方还设置有滑轮。
进一步地,上述搬运设备中第一摇臂的第一端一侧设置有用于插销穿过的第一销孔,第二摇臂也对应设置有用于插销穿过的第二销孔。
进一步地,上述搬运设备中第二摇臂设置有腰型孔,吊钩可以在腰型孔内滑动。
通过旋转第一摇臂,带动第二摇臂旋转至预定位置后,再旋转第二摇臂进而调整角度,从而将大块物料运送至指定地点,并且需要短距离移动时,可以借助底部的滑轮,省时省力,成本低廉、维护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示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第一摇臂;
1a:第一端;
1b:第二端;
2:第一支撑座;
3:第二摇臂;
4:连接部;
5:吊钩;
6: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下面参考图1,示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具体包括第一摇臂1、第一支撑座2、第二摇臂3,其中第一摇臂1可转动地设置在第一支撑座2上,且第一支撑座2与第一摇臂1第一端1a的距离比第一支撑座2与第一摇臂1第二端1b的距离近,第二摇臂3的中部通过连接部4与第一摇臂1的第一端1a连接,并且第二摇臂3可相对于第一摇臂1转动,并且在第二摇臂3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吊钩5,同时为了在搬运时省力,第一支撑座2与所述第一摇臂1第一端1a的距离为第一摇臂的三分之一。
当施工现场需要吊运大块物料时,将物料挂在吊钩5上,先通过旋转第一摇臂1,将物料运送至预定位置附近后,再旋转第二摇臂3调整角度,将物料运送至指定地点。同时为了更方便地移动本搬运设备,可以在第一支撑座2的下方设置滑轮6,可以通过滑轮进行短距离的搬运。
具体地,在第一摇臂1第一端1a一侧设置有第一销孔,在第二摇臂2也对应设置有第二销孔,通过插销同时穿过第一销孔和第二销孔,使得第一摇臂1和第二摇臂3之间在转运物料过程中不会发生相对偏移,待物料运送至预定位置附近后,拔出插销,再通过第二摇臂3进行位置调整角度。同时第二摇臂3上设置有一腰型孔,使得吊钩5可以在腰型孔内滑动,便于在吊运物料时进而调整。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于示例性说明或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此外,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和边界、或者这种范围和边界的等同形式内的全部变化和修改例。
1.一种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摇臂、第一支撑座、第二摇臂、连接部和吊钩;
所述第一摇臂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座上,且所述第一支撑座与所述第一摇臂第一端的距离比所述第一支撑座与所述第一摇臂第二端的距离近;
所述第二摇臂的中部通过所述连接部与所述第一摇臂的所述第一端连接,并且所述第二摇臂可相对于所述第一摇臂转动;
所述第二摇臂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吊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支撑座的下方还设置有滑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一侧设置有用于插销穿过的第一销孔,所述第二摇臂也对应设置有用于插销穿过的第二销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摇臂设置有腰型孔,所述吊钩可以在所述腰型孔内滑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支撑座与所述第一摇臂第一端的距离为所述第一摇臂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