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对塑料杯的杯口进行卷边加工的螺杆式卷边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33946阅读:977来源:国知局
用于对塑料杯的杯口进行卷边加工的螺杆式卷边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对塑料杯的杯口进行卷边加工的设备,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用于对塑料杯的杯口进行卷边加工的螺杆式卷边机。



背景技术:

用来使塑料杯的杯口卷边的螺杆式卷边机,通常包括机架、安装在机架上的驱动电机、传动机构和三根卷边螺杆,所述驱动电机通过传动机构带动三根卷边螺杆转动,三根卷边螺杆前部内设加热管,沿着卷边螺杆的纵向从后往前,其牙槽逐渐缩小。它是利用其三根卷边螺杆将塑料杯的杯体向前传动,在传动的同时卷边螺杆对塑料杯的杯口加热。在此过程中,由于卷边螺杆的牙槽逐渐缩小,因此塑料杯的杯口向杯体后侧外翻,从而实现对塑料杯的杯口卷边的目的。

可是申请人发现,由于在三根卷边螺杆向前传送塑料杯的杯体的过程中,卷边螺杆始终对塑料杯的杯口加热,因此杯口卷边后由于依然吸收热量,容易造成杯口过度变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容易塑料杯的杯口容易因为吸收过多热量而过度变形的缺点,提供一种用于对塑料杯的杯口进行卷边加工的螺杆式卷边机,这种用于对塑料杯的杯口进行卷边加工的螺杆式卷边机能够快速降低料杯的杯口的温度,实现对塑料杯的杯口的冷却定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对塑料杯的杯口进行卷边加工的螺杆式卷边机,包括机架、安装在机架上的驱动电机、传动机构和三根卷边螺杆,所述驱动电机通过传动机构带动三根卷边螺杆转动,三根卷边螺杆前部内设加热管,沿着卷边螺杆的纵向从后往前,其牙槽逐渐缩小,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杆式卷边机还设有杯口冷却定型机构,所述杯口冷却定型机构包括至少一根定型压辊,所述定型压辊安装在机架上,并且定型压辊与各卷边螺杆平行。当塑料杯的杯口向杯体后侧外翻、完成卷边后,塑料杯移动到卷边螺杆前部,因此塑料杯开始与定型压辊接触,将热量不断传递给定型压辊,从而使得塑料杯的杯口温度迅速降低,这样就实现了对塑料杯的杯口的冷却定型,并且将塑料杯压紧,有效的减少了塑料杯的杯口产生的变形。

较优的方案,所述定型压辊位于卷边螺杆前部。

较优的方案,所述定型压辊的前端可转动的安装在安装杆顶端,所述安装杆安装在机架上。

一种较优的方案,所述定型压辊的数目为三根,所述三根定型压辊与三根卷边螺杆沿着塑料杯的杯口的周向交替均匀分布。这种方案适合杯口直径较小的塑料杯。

另一种较优的方案,所述定型压辊的数目为六根,这六根定型压辊平均分成三组,分别分布在三根卷边螺杆留下的三个空隙内。这种方案适合杯口直径较大的塑料杯。

本实用新型对照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是,由于设有杯口冷却定型机构,因此塑料杯的杯口向杯体后侧外翻、完成卷边后,能够迅速降低塑料杯的杯口温度,对塑料杯的杯口的冷却定型,并且将塑料杯压紧,有效的减少了塑料杯的杯口产生的变形,其结构简单、使用效果非常好、安装和拆卸非常方便,大大提高了成品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右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定型压辊与安装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本实施例中的用于对塑料杯的杯口进行卷边加工的螺杆式卷边机,包括机架1、安装在机架1上的驱动电机5、传动机构6和三根卷边螺杆2,所述驱动电机5通过传动机构6带动三根卷边螺杆2转动,三根卷边螺杆2前部内设加热管3,沿着卷边螺杆2的纵向从后往前,其牙槽逐渐缩小。

所述螺杆式卷边机还设有杯口冷却定型机构,所述杯口冷却定型机构包括三根定型压辊4,所述定型压辊4安装在机架1上,并且定型压辊4与各卷边螺杆2平行。当塑料杯的杯口向杯体后侧外翻、完成卷边后,塑料杯移动到卷边螺杆2前部,因此塑料杯开始与定型压辊4接触,将热量不断传递给定型压辊4,从而使得塑料杯的杯口温度迅速降低,这样就实现了对塑料杯的杯口的冷却定型,并且将塑料杯压紧,有效的减少了塑料杯的杯口产生的变形。

所述定型压辊4位于卷边螺杆2前部。

所述三根定型压辊4与三根卷边螺杆2沿着塑料杯的杯口的周向交替均匀分布。

所述定型压辊4的前端可转动的安装在安装杆7顶端,所述安装杆7安装在机架1上。

实施例2

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的用于对塑料杯的杯口进行卷边加工的螺杆式卷边机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

所述定型压辊4的数目为六根,这六根定型压辊4平均分成三组,分别分布在三根卷边螺杆2留下的三个空隙内。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各部分名称等可以不同,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或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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