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8736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一种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属于加工工装平台领域。



背景技术:

模具,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吹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冶炼、冲压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简而言之,模具是用来制作成型物品的工具,这种工具由各种零件构成,不同的模具由不同的零件构成。它主要通过所成型材料物理状态的改变来实现物品外形的加工。

在外力作用下使坯料成为有特定形状和尺寸的制件的工具。广泛用于冲裁、模锻、冷镦、挤压、粉末冶金件压制、压力铸造,以及工程塑料、橡胶、陶瓷等制品的压塑或注塑的成形加工中。模具具有特定的轮廓或内腔形状,应用具有刃口的轮廓形状可以使坯料按轮廓线形状发生分离(冲裁)。应用内腔形状可使坯料获得相应的立体形状。模具一般包括动模和定模(或凸模和凹模)两个部分,二者可分可合。分开时取出制件,合拢时使坯料注入模具型腔成形。模具是精密工具,形状复杂,承受坯料的胀力,对结构强度、刚度、表面硬度、表面粗糙度和加工精度都有较高要求,模具生产的发展水平是机械制造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现有的模具转台其和台车的配合率不佳,其推进杆不可作为旋转杆进行运作,模台的结构复杂,且不支持多模具的转换模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种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包括承载盘,转动盘,模架,模具夹;所述的承载盘与转动盘相连,承载盘与转动盘的轴心保持一致,转动盘上布置模架,模架上布置模具夹;通过转动盘带动模架转动;承载盘放置在模具台车上,由模具台车将模具推进机床工作位。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所述的承载盘放置在模具台车推进轴上。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承载盘与转动盘之间设有滚珠。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所述的转动盘下端设有转动盘齿轮;推进轴上设有两个转换齿轮;两个转换齿轮之间设有转动盘齿轮;推进轴前进与后退控制其轴上的两转换齿轮其中一个转换齿轮与转动盘齿轮啮合。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所述的推进轴沿径向延伸出限位臂;转换齿轮设有限位块;推进轴转动驱动限位臂接触限位块后带动转换齿轮转动。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可针对不同模具提供换装结构支持两个以上的模具进行转换,本实用新型采用通用模夹设备可装载大部分的加工模具。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利用台车的推进轴为转换轴不需要对台车进行噶改造。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模具转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转换齿轮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推进轴与转换齿轮衔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和技术方案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所示:一种模具转动换位平台装置,包括承载盘1,转动盘2,模架3,模具夹4;所述的承载盘1与转动盘2相连,承载盘1与转动盘2的轴心保持一致,转动盘2上布置模架3,模架3上布置模具夹4;通过转动盘2带动模架3转动;承载盘1放置在模具台车上,由模具台车将模具推进机床工作位。

承载盘1放置在模具台车推进轴6上。承载盘1与转动盘2之间设有滚珠5。

转动盘2下端设有转动盘齿轮7;推进轴6上设有两个转换齿轮8;两个转换齿轮8之间设有转动盘齿轮7;推进轴6前进与后退控制其轴上的两转换齿轮8其中一个转换齿轮与转动盘齿轮7啮合。

推进轴6沿径向延伸出限位臂9; 转换齿轮8设有限位块10;推进轴6转动驱动限位臂9接触限位块10后带动转换齿轮8转动。

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另外定义,这里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义。还应该理解的是,诸如通用字典中定义的那些术语应该被理解为具有与现有技术的上下文中的意义一致的意义,并且除非像这里一样定义,不会用理想化或过于正式的含义来解释。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和/或”的含义指的是各自单独存在或两者同时存在的情况均包括在内。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内、外”的含义指的是相对于设备本身而言,指向设备内部的方向为内,反之为外。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左、右”的含义指的是阅读者正对附图时,阅读者的左边即为左,阅读者的右边即为右。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连接”的含义可以是部件之间的直接连接也可以是部件间通过其它部件的间接连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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