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塑料零件塑形的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51726阅读:321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塑料零件塑形的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塑形工装,具体为一种用于塑料零件塑形的工装,属于塑料塑形工装领域。



背景技术:

以高分子量的合成树脂为主要组分,加入适当添加剂形成的刚性材料,自从它被开发以来,各方面的用途日益广泛。塑料制品已经在某些特殊方面取代了金属材料,往往将塑料经过塑形制成各种零件,塑料塑形过程中,由于塑料夹加热情况下本身形态不稳定,塑形时容易出现塑造的形状和所需形状不同或塑造出的塑料上有刮痕或印记,影响美观,还极有可能影响安装该塑料零件的机器无法正常运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机械零件加工的工作台。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塑料零件塑形的工装,所述的塑料零件塑形工装包含有一塑形盒,所述的塑形盒一侧设置有一主杆孔,且所述的塑形盒一侧设置有一承架孔,所述的承架孔连接有一连接架,所述的连接架一端设置有一旋转柱,且所述的连接架两端均设置有一换向柱,所述的换向柱一侧安装有一定型盖,所述的定型盖一侧设置有一限位板,且所述的定型盖上设置有两个配合孔,所述的塑形盒一侧设置有一卡位器,且所述的塑形盒一侧设置有一密封片,所述的密封片上设置有两个紧闭孔,且所述的密封片下方设置有一支撑背。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连接架上设置若干接头,且若干个所述的接头均为弯头型设计。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卡位器和限位板均为弧形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卡位器和塑形盒呈之间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定型盖、密封片宽度和两个穿杆孔间距均小于塑形盒宽度。

本实用新型的机械零件加工的工作台具有以下优点:使用时,首先,将待塑形的软化塑料放入塑形盒中,翻转定型盖,定型盖在换向柱的作用下可调整翻转角度,同时连接架一端的旋转柱可供连接架旋转,再将定型盖水平盖在塑形盒上方;然后,翻转通过拆卸杆连接于塑形盒上的密封片,使密封片水平盖在定型盖上,用螺丝穿过紧闭孔和配合孔紧固;最后,待塑料冷却后,取出塑料零件即可。定型盖、密封片宽度和两个穿杆孔间距均小于塑形盒宽度,使密封过程不影响塑形过程,卡位器和限位板均为弧形结构。卡位器和塑形盒呈之间固定连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爆炸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A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塑形盒侧面结构示意图。

其中,

1、塑料零件塑形的工装;2、连接架;3、定型盖;4、支撑背;5、塑形盒;6、卡位器;7、密封片;8、旋转柱;9、接头;10、换向柱;11、紧闭孔;12、主杆孔;13、承架孔;14、限位板;15、配合孔;16、穿杆孔;17、拆卸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塑料零件塑形的工装1,塑料零件塑形工装1包含有一塑形盒5,塑形盒5一侧设置有一主杆孔12,且塑形盒5一侧设置有一承架孔13,承架孔13 连接有一连接架2,连接架2一端设置有一旋转柱8,且连接架2两端均设置有一换向柱10,换向柱10一侧安装有一定型盖3,定型盖3一侧设置有一限位板14,且定型盖3上设置有两个配合孔15,塑形盒5一侧设置有一卡位器 6,且塑形盒5一侧设置有一密封片7,密封片7上设置有两个紧闭孔11,且密封片7下方设置有一支撑背4。

该连接架2上设置若干接头9,且若干个接头9均为弯头型设计,使与连接架2连接的定型盖3活动区域更大。

该卡位器6和限位板14均为弧形结构,使限位效果更好。

该卡位器6和塑形盒5呈之间固定连接,使卡位效果更好。

该定型盖3、密封片7宽度和两个穿杆孔16间距均小于塑形盒5宽度,使密封过程不影响塑形过程。

使用时,首先,将待塑形的软化塑料放入塑形盒5中,翻转定型盖3,定型盖3在换向柱10的作用下可调整翻转角度,同时连接架2一端的旋转柱8 可供连接架2旋转,再将定型盖3水平盖在塑形盒5上方;然后,翻转通过拆卸杆17连接于塑形盒5上的密封片7,使密封片7水平盖在定型盖3上,用螺丝穿过紧闭孔11和配合孔15紧固;最后,待塑料冷却后,取出塑料零件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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