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脱模的高效注塑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74382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脱模的高效注塑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注塑加工领域,具体是一种便于脱模的高效注塑模具。



背景技术:

浇铸一种工件常见的加工方法,早期的浇铸是在常压下将液态单体或预聚物注入模具内,经聚合而固化成型,变成与模具内腔形状相同的制品。

注塑模具目前已经成为工件加工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注塑模具在使用过程中通过定模和动模配合使用,使得工件在浇铸过程中产生不同形状,以配合人们使用。

但是现有的注塑模具在使用过程中浇筑液在模具内部冷却成型,冷却后的浇筑液形成成型工件,但是成型工件与定模和动模之间贴合紧密,及时动模从型腔内滑出以后,成型的工件也难以取下,不便于脱模,给人们的使用造成一定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脱模的高效注塑模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脱模的高效注塑模具,包括模具本体,所述模具本体底部为底座,底座顶部表面两侧固定连接有导向柱,导向柱顶部固定连接有限位块;所述导向柱上滑动连接有动模底座,动模底座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耳,动模底座底部固定连接有动模,所述动模底座表面开设有浇筑口,浇筑口与动模连通,所述底座内壁上转动连接有旋转轴,旋转轴上套设有连接件,所述底座顶部开口内滑动连接有定模扳,连接件上方铰接有连接杆,连接杆末端与定模扳底部铰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为中空结构,且底座上方设置有开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动模底座通过固定耳连接模具本体外部气缸。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动模位于底座开口正上方,且动模外径等于底座表面开口内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旋转轴通过转动带与模具本体外侧驱动电机电性连接,驱动电机与模具本体外侧控制装置电性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旋转轴表面分别有反向的螺纹,连接件与旋转轴螺纹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模具在使用过程中,通过气缸作用可以有效将动模与成型工件分离,且分离后的成型工件由于旋转轴与连接杆作用,成型工件跟随定模扳滑出底座顶部,便于脱模。

附图说明

图1为便于脱模的高效注塑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便于脱模的高效注塑模具中A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模具本体;2-底座;3-导向柱;4-动模底座;5-固定耳;6-浇筑口;7-限位块;8-动模;9-定模扳;10-旋转轴;11-连接件;12-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便于脱模的高效注塑模具,包括模具本体1;所述模具本体1底部为底座2,底座2上方设置有开口,且底座2顶部表面两侧固定连接有导向柱3,导向柱3顶部固定连接有限位块7;所述导向柱3上滑动连接有动模底座4,动模底座4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耳5,动模底座4通过固定耳5连接模具本体1外部气缸;所述动模底座4底部固定连接有动模8,动模8位于底座2开口正上方,且动模8外径等于底座2表面开口内径;所述动模底座5表面开设有浇筑口6,浇筑口6与动模8连通。

所述底座2为中空结构,且底座2内壁上转动连接有旋转轴10,旋转轴10表面分别有反向的螺纹,且旋转轴10上套设有连接件11,连接件11与旋转轴10螺纹连接;所述底座2顶部开口内滑动连接有定模扳9,连接件11上方铰接有连接杆12,连接杆12末端与定模扳9底部铰接;所述旋转轴10通过转动带与模具本体1外侧驱动电机电性连接,驱动电机与模具本体1外侧控制装置电性连接,通过控制装置可以改变驱动电机的转向。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气缸通过活塞杆与固定耳5连接,气缸5工作带动动模底座4在导向柱3上向下移动,动模底座4带动动模8向下移动,动模8进入底座2顶部的开口内以后,通过从浇筑口6内加入浇筑液,浇注液冷凝成型,气缸工作通过固定耳5带动动模底座4和动模8向上移动,限位块7可以阻挡动模底座4滑下,驱动电机工作带动旋转轴10转动,由于连接件11与旋转轴10螺纹连接,且旋转轴10上的螺纹方向相反,连接件11相向运动,连接件11通过连接杆12将定模扳9顶起,当定模扳9顶出底座2顶部开口外后,便于人们将成型模件取下。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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