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色模的成型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65200阅读:6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色模的成型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双色模的成型结构。



背景技术:

双色模是两种塑胶材料在同一台注塑机上注塑,分两次成型,但是产品只出模一次的模具。一般这种模塑工艺也叫双料注塑,通常由一套模具完成,且需要专门的双色注塑机。色模具目前市场上日益盛行,这种工艺可以使产品的外观更加漂亮,易于换颜色而可以不用喷涂。双色模的原理主要是通过双射成型,双射成型是通过两只料管配合两套模具按先后次序经过两次成型制成产品。例如,第一种原料经第一种料管射入成型模制成第一产品;经周期开模,第一产品留在公模中,双色模的动模板旋转180°使第一产品至第二种料管位置,经过第二中原料射入成型形成最终产品。现有的双色模结构较复杂,成本较高,成型结构灵活性较差,耐用性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提供了一种结构较简单,生产效率较高,成本较低的双色模的成型结构。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双色模的成型结构,包括翘动组件,顶针板,中部回位杆,第一顶针和第二顶针,所述翘动组件设置在顶针板两侧,翘动组件包括翘翘板,侧部回位杆,转轴和碰块,翘翘板设置在转轴上且位于顶针板下方,翘翘板两端分别与侧部回位杆和顶针板抵靠,所述碰块设置在侧部回位杆顶部,所述中部回位杆设置在顶针板中部,所述第一顶针和第二顶针设置在顶针板两侧。

以下为本实用新型的附属技术方案。

作为优选方案,成型结构包括弹簧,弹簧套设在中部回位杆上,弹簧设置在顶针板上。

作为优选方案,翘动组件包括基座,所述转轴设置在基座上。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翘翘板包括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第一、第二端部之间设有凹陷部,第一端部与顶针板抵靠,第二端部与侧部回位杆抵靠。

作为优选方案,双色模包括第一模块,第一模块设有内凹槽,所述弹簧设置在内凹槽中。

作为优选方案,双色模包括第二模块,第一模块包括外凹槽,第二模块设置在外凹槽中,第一顶针穿过第一、第二模块,第二顶针穿过第一、第二模块。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双色模的成型结构与现有技术相比简化了运动机构,减小了空间占用,提升了成型结构的运作效率,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此外,成型结构耐用性较好,提升了模具的使用寿命,降低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双色模的成型结构的截面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双色模的成型结构的另一截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翘翘板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第二模块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性特点和优势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所列的实施例。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双色模的成型结构包括翘动组件1,顶针板2,中部回位杆3,第一顶针4和第二顶针5,所述翘动组件1设置在顶针板2两侧。翘动组件1包括翘翘板11,侧部回位杆12,转轴13和碰块14,翘翘板11设置在转轴13上且位于顶针板2下方。翘翘板11两端分别与侧部回位杆12和顶针板2抵靠,所述碰块14设置在侧部回位杆12顶部。所述中部回位杆3设置在顶针板2中部,所述第一顶针4和第二顶针5设置在顶针板2两侧。上述技术方案中,当成型第一射产品时,碰块14触碰侧部回位杆12,侧部回位压杆12压下翘翘板11一端,翘翘板11另一端上翘,使得顶针板2上翘,顶针上顶封胶;成型第二射产品时,中部回位杆3将顶针板顶压回位,顶压板带动顶针后退,顶针退出后形成孔洞,二次料进入,完成第二射产品成型。通过上述技术方案,通过翘翘板能够实现一侧上行,同时另一侧下行,可反复循环,简化了结构,提升了生产效率,有效减小了成型结构体积。

如图1至图4所示,进一步的,成型结构包括弹簧6,弹簧6套设在中部回位杆3上,弹簧6设置在顶针板2上,弹簧在顶针板上行时压缩,顶针板下行时提供回复力。翘动组件包括基座15,所述转轴13设置在基座15上,从而使翘翘板的运动更稳定。所述翘翘板11包括第一端部111和第二端部112,第一、第二端部之间设有凹陷部113,第一端部111与顶针板2抵靠,第二端部112与侧部回位杆12抵靠,从而通过翘翘板两端的升降带动顶针板和侧部回位杆运动。双色模包括第一模块7,第一模块7设有内凹槽71,所述弹簧6设置在内凹槽中。双色模包括第二模块8,第一模块7包括外凹槽72,第二模块8设置在外凹槽72中,第一顶针穿过第一、第二模块,第二顶针穿过第一、第二模块,产品10位于第一模块7上。

本实施例的一种双色模的成型结构与现有技术相比简化了运动机构,减小了空间占用,提升了成型结构的运作效率,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此外,成型结构耐用性较好,提升了模具的使用寿命,降低了生产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较佳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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