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冲型合模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29886发布日期:2019-03-02 03:42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缓冲型合模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塑料模具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缓冲型合模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在塑料成型加工过程中,一般都会使用到模具结构,而模具结构为了方便加工,一般是由上模具和下模具组成,其中下模具摆置在模具载板上,而上模具一般是通过驱动装置可以升降,在合模时,通过驱动装置将上模具与下模具扣合,其虽然可以满足一般情况的使用需求,但是由于上模具和下模具上并没有相应的缓冲结构,从而在合模时容易造成模具的变形或损坏,同时也较难实现合模位置的精度,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适用性强的缓冲型合模控制装置。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缓冲型合模控制装置,包括模具载板,在所述模具载板上固定有下模具,在所述模具载板上固定有支架,在所述支架上设置有上模具,在所述支架上设置有升降滑槽,在所述升降滑槽内设置有调节丝杆,在所述支架的顶部固定有与所述调节丝杆相连接的驱动电机,在所述升降滑槽内设置有升降滑块,所述升降滑块螺纹连接在所述调节丝杆上,在所述升降滑块上固定有上模座,所述上模具处于所述上模座内并通过螺杆固定,在所述升降滑槽的顶壁和底壁上均设置有缓冲弹簧,所述升降滑块在升降时抵压在所述缓冲弹簧上,在所述上模座的底面设置有导向圆孔,在所述模具载板的顶面固定有与所述导向圆孔相配合的导向柱杆,所述导向柱杆处于所述导向圆孔内。

在所述升降滑槽内设置有调节板,所述调节板的中部设置有穿孔,所述调节丝杆处于所述穿孔内,在所述支架的侧面设置有与所述升降滑槽相连通的竖向腰形孔,所述调节板上固定有锁位螺杆,所述锁位螺杆处于所述竖向腰形孔内,升降滑槽底部的缓冲弹簧固定在调节板的顶面上。

在所述支架上固定有电源接口和与所述驱动电机相连接的控制开关。

在所述导向圆孔的内壁上设置有位移传感器,在所述支架上设置有与所述位移传感器相连接的位移显示器。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不但操作便捷,可有效的进行缓冲,从而可以避免上模具与下模具在合模时出现损伤,有利于模具的使用稳定可靠性,同时还设置有导向圆孔及导向孔,在上模具升降时也可以保证合模的稳定可靠性,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同时设置有调节板,可以根据不同的加工需求调节底部的缓冲弹簧位置,从而满足不同高度的下模具使用需求,大大提高了其适用范围。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缓冲型合模控制装置,包括模具载板1,在所述模具载板 1上固定有下模具2,在所述模具载板1上固定有支架3,在所述支架3上设置有上模具4,在所述支架3上设置有升降滑槽5,在所述升降滑槽5内设置有调节丝杆6,在所述支架的顶部固定有与所述调节丝杆相连接的驱动电机7,在所述升降滑槽内设置有升降滑块8,所述升降滑块螺纹连接在所述调节丝杆上,在所述升降滑块上固定有上模座9,所述上模具处于所述上模座内并通过螺杆10固定,在所述升降滑槽的顶壁和底壁上均设置有缓冲弹簧11,所述升降滑块在升降时抵压在所述缓冲弹簧上,在所述上模座的底面设置有导向圆孔12,在所述模具载板的顶面固定有与所述导向圆孔相配合的导向柱杆13,所述导向柱杆处于所述导向圆孔内。

在所述升降滑槽内设置有调节板14,所述调节板的中部设置有穿孔15,所述调节丝杆处于所述穿孔内,在所述支架的侧面设置有与所述升降滑槽相连通的竖向腰形孔16,所述调节板上固定有锁位螺杆17,所述锁位螺杆处于所述竖向腰形孔内,升降滑槽底部的缓冲弹簧固定在调节板的顶面上。

在所述支架上固定有电源接口18和与所述驱动电机相连接的控制开关 19。

在所述导向圆孔的内壁上设置有位移传感器20,在所述支架上设置有与所述位移传感器相连接的位移显示器21。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不但操作便捷,可有效的进行缓冲,从而可以避免上模具与下模具在合模时出现损伤,有利于模具的使用稳定可靠性,同时还设置有导向圆孔及导向孔,在上模具升降时也可以保证合模的稳定可靠性,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同时设置有调节板,可以根据不同的加工需求调节底部的缓冲弹簧位置,从而满足不同高度的下模具使用需求,大大提高了其适用范围。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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