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塑墙板用高效成型塑胶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85611发布日期:2019-09-29 17:37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塑墙板用高效成型塑胶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塑料模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木塑墙板用高效成型塑胶模具。



背景技术:

木塑复合材料是国内外近年蓬勃兴起的一类新型复合材料,指利用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等,代替通常的树脂胶粘剂,与超过50%以上的木粉、稻壳、秸秆等废植物纤维混合成新的木质材料,再经挤压、模压、注射成型等塑料加工工艺,生产出的板材或型材。主要用于建材、家具、物流包装等行业。将塑料和木质粉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后经热挤压成型的板材,称之为挤压木塑复合板材。

木塑复合板材是一种主要由木材(木纤维素、植物纤维素)为基础材料与热塑性高分子材料(塑料)和加工助剂等,混合均匀后再经模具设备加热挤出成型而制成的高科技绿色环保新型装饰材料。现有的模具在加工木塑复合板材时,成型过程较慢,影响木塑复合板材的生产,导致生产的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成型过程较慢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木塑墙板用高效成型塑胶模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木塑墙板用高效成型塑胶模具,包括上模具,所述上模具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下模具,所述下模具的上表面中间位置处设有注形槽,所述上模具的下表面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板,所述下模具上位于每个所述限位板的一侧均设有限位槽,每个所述限位槽的底端均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弹簧,每个所述弹簧远离所述限位槽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板,每个所述限位板远离所述上模具的一侧均与所述连接板相接触,所述上模具上位于所述注形槽的上方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内部顶端固定设有导热板,所述导热板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隔板,所述凹槽的顶端固定设有若干个通孔,所述通孔均匀分布,每个所述通孔均连通所述凹槽,每个通孔远离所述凹槽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导气孔,所述通孔连通所述导气孔,每个所述导气孔的两端均与外部连通,所述上模具上设有导料管,所述导料管的一端贯穿所述上模具并连通所述注形槽。

优选的,所述上模具与所述限位板为一体结构。

优选的,所述弹簧均匀分布。

优选的,所述隔板上喷涂有防腐层。

优选的,所述导热板为导热金属板。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木塑墙板用高效成型塑胶模具,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导热板结构,将热量从通孔内导出,经过导气孔发散,与外部空气接触,通过流通空气将导气孔内的热量吹出,快速有效的降低温度,结构简单,通过流动空气快速散热,使得木塑墙板快速成型,成型过程快速高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中上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下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木塑墙板用高效成型塑胶模具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上模具1、下模具2、注形槽3、限位板4、限位槽5、弹簧6、连接板7、螺栓8、凹槽9、导热板10、隔板11、通孔12、导气孔13、导料管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木塑墙板用高效成型塑胶模具,包括上模具1,上模具1通过螺栓8固定连接有下模具2,下模具2的上表面中间位置处设有注形槽3,上模具1的下表面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板4,限位板4的作用是使得上模具1可以准确的固定在下模具2上,上模具1与限位板4为一体结构,下模具2上位于每个限位板4的一侧均设有限位槽5,限位槽5的作用是连接限位板4,每个限位槽5的底端均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弹簧6,弹簧6均匀分布,每个弹簧6远离限位槽5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板7,弹簧6和连接板7共同作用,在固定上模具1上弹簧6被压缩,产生弹力,方便快速拆除上模具1,每个限位板4远离上模具1的一侧均与连接板7相接触。

上模具1上位于注形槽3的上方设有凹槽9,凹槽9的内部顶端固定设有导热板10,导热板10的作用是导出热量,加快模具的成型,导热板10为导热金属板,导热板10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隔板11,隔板11的作用是保护导热板10,避免浇注材料粘接在导热板10上,隔板11上喷涂有防腐层,凹槽9的顶端固定设有若干个通孔12,通孔12的作用是将导热板10吸收的热量导出模具,通孔12均匀分布,每个通孔12均连通凹槽9,每个通孔12远离凹槽9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导气孔13,导气孔13的作用是与外部的空气连通,通过流动空气带走热量,加快模具的散热,通孔12连通导气孔13,每个导气孔13的两端均与外部连通,上模具1上设有导料管14,导料管14的一端贯穿上模具1并连通注形槽3。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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