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3721897发布日期:2021-01-26 13:08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与流程

[0001]
本发明涉及汽车内饰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中国乘用车已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年销售已超2000w台。整车内饰零件中,汽车仪表板处于最为重要地位,为驾乘人员提供功能、舒适及安全需求。仪表板按舒适性可分为硬塑仪表板、吸塑仪表板和半硬泡软质仪表板。半硬泡软质仪表板手感舒适,其表皮主要有真空热成形表皮和搪塑表皮两种形式。前者是传统的tpo片材成型仿真皮工艺制成;而搪塑成型表皮因其花纹均匀、无内应力、设计宽容度高等特点被主机厂广泛应用,成为中高档车主导形式。
[0003]
仪表板搪塑成型工艺是主要成型工艺之一,搪塑工艺是当前一项成熟并广泛使用的成型工艺,其方法是将搪塑粉末倾倒入预先加热至一定温度的搪塑模具中,接近模腔内壁的粉末即会因受热而发生凝胶过程,在设定的搪塑程序中,没有凝胶的粉末会倒出,并将附在模腔内壁上的粉末进行热处理以进行充分凝胶,再经冷却即可从模具中取出搪塑产品。
[0004]
dfyf生产搪塑表皮的主要原材料:搪塑粉,由于搪塑粉的制备工艺及产品特性,其包装有效期均较短,自生产之日后八个月,在产量降低或市场大幅变化时,容易出现搪塑粉过期问题,过期搪塑粉不能上机生产出合格产品,面临报废困境,造成成本大幅升高。


技术实现要素:

[0005]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上述背景技术的不足,提供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
[0006]
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07]
检测搪塑粉生产设备上的白色颗粒物残留状况;
[0008]
当检测到搪塑粉生产设备有白色颗粒物残留时,获取搪塑粉的第一次表观密度检测值;
[0009]
当获得的搪塑粉的第一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一表观密度阈值时,判断搪塑粉为过期搪塑粉;
[0010]
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回用。
[0011]
根据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当获得的搪塑粉的第一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一表观密度阈值时,判断搪塑粉为过期搪塑粉”步骤,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0012]
当获得的搪塑粉的第一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一表观密度阈值时,检测残留的白色颗粒物中是否含有搪塑粉的干燥剂组分和润滑剂组分;
[0013]
当检测到残留的白色颗粒物中含有搪塑粉的干燥剂组分和润滑剂组分时,判断搪塑粉为过期搪塑粉。
[0014]
根据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对过期搪塑粉进行
干燥回用”步骤,具体包括:
[0015]
判断搪塑粉为过期搪塑粉后,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得到干燥搪塑粉;
[0016]
获取干燥搪塑粉的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并对比获得的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和第二表观密度阈值;
[0017]
当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二表观密度阈值时,对干燥搪塑粉进行筛粉处理后回用。
[0018]
根据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19]
根据预设温度范围和预设干燥时间范围,在干燥箱中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
[0020]
根据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预设温度范围为80℃-85℃,所述预设干燥时间范围为4h-8h。
[0021]
根据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在干燥箱中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22]
平铺过期搪塑粉于干燥箱中形成多层搪塑粉粉层,控制每层所述搪塑粉粉层的厚度在20cm以内;
[0023]
对搪塑粉粉层进行加热干燥。
[0024]
根据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六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对搪塑粉粉层进行加热干燥”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25]
对搪塑粉粉层开始进行加热干燥;
[0026]
每间隔一预设间隔时间,对干燥箱中的搪塑粉粉层进行翻动;
[0027]
继续搪塑粉粉层进行加热干燥。
[0028]
根据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七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预设间隔时间设定为2h。
[0029]
根据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八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当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二表观密度阈值时,对干燥搪塑粉进行筛粉处理后回用”步骤中,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30]
当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二表观密度阈值时,采用目孔精度位于60目-80目范围内的筛网对干燥搪塑粉进行筛粉处理,得到精筛搪塑粉;
[0031]
对精筛搪塑粉进行存储和回用。
[003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如下:
[0033]
本发明提供的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由于通过检测生产设备上的白色颗粒物的残留状况来判断生产所用的搪塑粉是否为过期搪塑粉,可以在生产过程中早期实现高效检测,有效避免过期搪塑粉进入生产流程的下一工序环节,从而从原料源头控制产品的生产品质;并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回用,有效降低生产报废成本。
附图说明
[0034]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一种实施例的方法流程图;
[0035]
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另一种实施例的方法流程图;
[0036]
图3是本发明提供的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另一种实施例的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7]
现在将详细参照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在附图中例示了本发明的例子。尽管将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本发明,但将理解,不是想要将本发明限于所述的实施例。相反,想要覆盖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的在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包括的变更、修改和等价物。应注意,这里描述的方法步骤都可以由任何功能块或功能布置来实现,且任何功能块或功能布置可被实现为物理实体或逻辑实体、或者两者的组合。
[0038]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39]
注意:接下来要介绍的示例仅是一个具体的例子,而不作为限制本发明的实施例必须为如下具体的步骤、数值、条件、数据、顺序等等。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阅读本说明书来运用本发明的构思来构造本说明书中未提到的更多实施例。
[0040]
请参考图1,本发明提供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41]
s1、检测搪塑粉生产设备上的白色颗粒物残留状况;
[0042]
s2、当检测到搪塑粉生产设备有白色颗粒物残留时,获取搪塑粉的第一次表观密度检测值;
[0043]
s3、当获得的搪塑粉的第一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一表观密度阈值时,判断搪塑粉为过期搪塑粉;
[0044]
s4、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回用。
[0045]
本发明提供的过期搪塑粉回用方法,由于通过检测生产设备上的白色颗粒物的残留状况来判断生产所用的搪塑粉是否为过期搪塑粉,可以在生产过程中早期实现高效检测,有效避免过期搪塑粉进入生产流程的下一工序环节,从而从原料源头控制产品的生产品质;并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回用,有效降低生产报废成本。
[0046]
搪塑成型工艺中,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47]
将搪塑模置于烘箱内预热;
[0048]
送粉螺杆将搪塑粉输送至粉盒中;
[0049]
再将搪塑模与粉盒合拢,搪塑成型;
[0050]
搪塑模在凝胶烘箱中加热;
[0051]
搪塑产品冷却脱模。
[0052]
其中,搪塑粉中主要含有pvc、以及根据搪塑工艺要求和搪塑表皮性能要求添加的各种添加剂,添加剂主要包括热稳定剂、增塑剂、着色剂、分散剂、干燥剂、脱模剂和润滑剂,pvc树脂在充分吸收增速剂及各种助剂后被分散成60-700μm颗粒城北制备的搪塑粉,其中,pvc树脂、增塑剂、稳定剂、着色剂稳定性较强,在短期内不会存在过期问题,搪塑粉中干燥剂成分容易在储放过程中吸收水分,结合润滑剂成分在生产设备上出现残留,尤其在送粉螺杆上更易粘附残留。
[0053]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生产设备具体为送粉螺杆,当送粉螺杆上检测到白色颗粒物残留时,初步判断输送的搪塑粉为过期搪塑粉。在生产初期及时筛查出过期搪塑粉,从而有效避免过期搪塑粉进入生产环节,有效保障搪塑产品的生产品质。
[0054]
如上所述,根据本申请,搪塑粉的干燥剂成分主要为氯化钙,氯化钙干燥剂其活性成分,稳定性好,除水之外难以和其它物质发生反应,氯化钙在空气中容易吸收水分并转变
成凝胶体,其中一个氯化钙分子最多可结合六个水分子,形成六水化合物,完全吸水后,常温下不蒸发,因此需要采用干燥工艺使六水化合物脱水干燥,该回用方法简单有效。
[0055]
请参考图2,在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当获得的搪塑粉的第一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一表观密度阈值时,判断搪塑粉为过期搪塑粉”步骤,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0056]
s31、当获得的搪塑粉的第一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一表观密度阈值时,检测残留的白色颗粒物中是否含有搪塑粉的干燥剂组分和润滑剂组分,避免生产过程或生产环境混入的其他成分的白色颗粒物引发的误判断的情况发生;
[0057]
s32、当检测到残留的白色颗粒物中含有搪塑粉的干燥剂组分和润滑剂组分时,判断搪塑粉为过期搪塑粉。
[0058]
请参考图3,在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回用”步骤,具体包括:
[0059]
s41、判断搪塑粉为过期搪塑粉后,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得到干燥搪塑粉;
[0060]
s42、获取干燥搪塑粉的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并对比获得的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和第二表观密度阈值,从而判断干燥处理后的搪塑粉是否达到回用标准;
[0061]
s43、当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二表观密度阈值时,对干燥搪塑粉进行筛粉处理后回用。
[0062]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63]
根据预设温度范围和预设干燥时间范围,在干燥箱中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
[0064]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由于搪塑粉生产混合的工艺温度范围为90℃-120℃,因此将过期搪塑粉的干燥预设温度范围设定为80℃-85℃,并最好控制在90℃的范围内,避免搪塑粉在干燥过程中pvc树脂吸收增塑剂溶胀,产生搪塑粉颗粒结块的情况出现,降低搪塑粉粉料的流动性,影响后期的搪塑工艺生产环节的正常使用;所述预设干燥时间范围为4h-8h,在较低的干燥温度下通过足够的干燥温度以达到期望的干燥效果。
[0065]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在干燥箱中对过期搪塑粉进行干燥”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66]
平铺过期搪塑粉于干燥箱中形成多层搪塑粉粉层,控制每层所述搪塑粉粉层的厚度在20cm以内,将过期搪塑粉以薄粉层的平铺方式,以在预定的干燥时间范围内和干燥温度范围内,高效达到干燥效果。
[0067]
对搪塑粉粉层进行加热干燥。
[0068]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对搪塑粉粉层进行加热干燥”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69]
对搪塑粉粉层开始进行加热干燥;
[0070]
每间隔一预设间隔时间,对干燥箱中的搪塑粉粉层进行翻动,以促进过期搪塑粉在预定的干燥温度范围内,快速达到预期的干燥效果,从而缩短干燥时间,降低回用生产节拍,促进过期搪塑粉的快节拍利用;
[0071]
继续搪塑粉粉层进行加热干燥。
[0072]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预设间隔时间设定为2h,具体预设间隔时间可以根据翻动粉层对干燥温度的影响程度而定。
[0073]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当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二表观密度阈值时,对干燥搪塑粉进行筛粉处理后回用”步骤中,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74]
当第二次表观密度检测值小于第二表观密度阈值时,采用目孔精度位于60目-80目范围内的筛网对干燥搪塑粉进行筛粉处理,得到精筛搪塑粉;
[0075]
对精筛搪塑粉进行存储和回用。
[0076]
白色颗粒物白色颗粒物白色颗粒物白色颗粒物白色颗粒物白色颗粒物白色颗粒物白色颗粒物
[0077]
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所有方法步骤或部分方法步骤。
[0078]
本发明实现上述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0079]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服务器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和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0080]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服务器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0081]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0082]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0083]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
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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