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的塑料制品及其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4486286阅读:6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改进的塑料制品及其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一般涉及塑料制品的制造方法,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这样的制造方法,它可根据需要,使制品前体(例如预制品)具有增强的再加热能力并可形成具有增强的加工性能的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例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容器,包括瓶子)通常是用一步法或二步法形成的。在一步法中,预制品通常是注射成型的并在移至吹塑模中时保持加热的状态,在吹塑模中,它被吹塑成成品。在所谓的二步法(一般而言,它是制造充碳酸气饮料瓶的较佳方法)中,先将模塑预制品冷却并可在送去进行再加热之前进行贮存,在加工的后期将其吹塑成最终制品。其结果是,在任何二步法中,预制品必须在吹塑加工之前进行再加热。由于在二步法中需要再加热,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由于PET的导热性很差,因此吹塑之前将预制品再加热不仅费时而且效率低,并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即预制品在拉伸和吹塑成成型制品之前较厚。许多专利涉及各种用于将预制品再加热的装置,其中的大多数涉及辐射加热,如美国专利No.5,326,258、4,605,839、4,476,364、4,423,312、4,396,816、3,975,618和再颁专利Re.34,177。
在加工塑料制品(不论其是用一步法还是二步法制得的)中遇到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最终成型的制品至少是部分地由于静电力而有外表面“发粘”的缺点。在此方面,当吹塑制品脱离吹塑模后,通常在进行货盘化操作之前先将制品运至储料缸中。在储料缸中,制品在制品与制品接触之后易受静电粘附影响。由于必须用人工将制品互相分开,生产效率受到抑制。
鉴于上述问题,很显然,在本领域中仍需要这样一种用一步法或二步法加工塑料制品的方法,在该方法中,瓶在经过吹塑之后在储料缸中彼此不粘附。在二步法中,还需要这样一种方法,在该方法中,在将预制品送入吹塑模之前可更有效地使其再加热。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者提供一种制造掺入了玻璃粒的塑料制品的方法,该方法将所述玻璃粒基本上均匀地分散在最终形成的塑料制品的前体(例如预制品)中。在此方面,可将玻璃粒加入热塑性树脂材料中,所述热塑性材料在预制品成型装置(例如注塑机或挤塑机)中进行加工。例如,可将玻璃粒悬浮在可泵送的液体载体中,用泵(与注入着色剂的泵同一类型)将其加入热塑性树脂材料中,这样,玻璃粒基本上均匀地分散在预制品内。加入的玻璃粒的量较少,这样不会影响最终形成的瓶的机械性能。较好的是,玻璃粒约占预制品重量的5%或5%以下,更好的是占预制品重量的3%以下。玻璃粒宜是小尺寸的,例如平均直径约为2-20微米,最好平均直径约为4微米。小尺寸的玻璃粒可增强玻璃粒的均匀分散。大尺寸的玻璃粒不适合进行极均匀的分散。
在本发明中,在预制品中加入玻璃粒(最终加至吹塑制品中)的优点是可使预制品在用二步法时更容易再加热。较小的玻璃粒(例如平均直径在4微米)更适宜悬浮在液体载体中,所述液体载体通过泵(与导入着色剂的泵同一类型)送入挤塑机或注塑机中,由此使玻璃粒基本上均匀地分散在PET预制品中。在进入吹塑步骤之前对预制品进行辐射加热时,玻璃粒的这种优良的分散性使预制品能更快地吸收热量,其结果是,估计可节约约15%的能量和再加热时间。
此外,本发明还有利于对吹塑塑料制品进行加工。玻璃粒的存在可将由例如脱离了吹塑模的吹塑制品的外表面上的静电力引起的表面内聚作用减至最小,而无论是用一步法还是二步法。实际上,玻璃粒的存在降低了制品在互相接触之后彼此粘附的可能性,而以往在进行货盘化操作之前通常会在储料缸中发生此类现象。因此,吹塑塑料制品更容易进行加工,从而提高了生产率。而且,在本发明中,吹塑制品的性能不会由于加入了少量玻璃粒(例如占预制品重量的5%或5%以下)而受到影响。例如,机械性能(例如阻隔性或结晶速率等)不会受到不利影响。在本发明中,加入玻璃粒还可使吹塑制品看上去略为无光但透明、或呈彩虹色。
在阅读了下面结合附图对最佳实施方式进行的详细说明之后,将会更充分地理解本发明。


图1是可根据本发明进行改进的典型的预制品的垂直剖视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成型的典型的容器的侧视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最佳实施方式进行说明。此处揭示的本发明实施方式包括本发明者认为在工业环境中实施本发明的最佳方式,但应明白,可在本发明的参数范围内进行各种变更。
在本发明中,将较少量的玻璃粒掺入前体(例如预制品)中,然后前体被加工成吹塑塑料制品如PET充碳酸气饮料瓶等。图1是可利用本发明的典型的预制品10。预制品10是最终成型成塑料瓶的那一类型的,但应强调的是,本发明可用于各种各样不同的预制品和制品。图1所示的典型的预制品10包括圆桶部分12和口颈部分14,口颈部分14通常具有螺纹即环形突起16,以与瓶盖(图中未标出)啮合。预制品的具体形状和式样受制于本领域共知的各种标准。
玻璃粒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小物体或颗粒,包括但不限于球、珠以及空心球、空心珠,或它们的任何组合。具体地说,在用例如注塑法或挤塑法使预制品成型时加入玻璃粒。最好用泵(与导入着色剂的泵同一类型)将玻璃粒送入注塑机或其他的预制品成型装置中。例如,合适的玻璃粒可以马萨诸塞州Canton市的Emerson & Cuming Composite Materials公司生产的玻璃微球的形式得到,例如可以是产品代码为E0004、含直径约在2-20微米范围内、平均粒径约为4微米的玻璃微球的产品。可根据需要将玻璃粒的折射指数改变成所需的折射指数。
下面论述玻璃粒的量,在本发明中,玻璃粒以较少量为宜。具体地说,玻璃粒的量宜约在0.1-5重量%之间。更好的是,玻璃粒的量约在2-3重量%之间。较少量的玻璃粒可使其产生本发明的益处和优点,而不会对吹塑制品的性能(包括机械性能)产生有害的影响,在吹塑制品为容器时也不会使容积产生明显的变化。
在吹塑塑料制品的加工中,通常将塑料珠或粒料形式的热塑性树脂(例如PET)通过挤塑法或注塑法制成预制品,挤塑法或注塑法均需要将供给的固体珠塑化成熔融的树脂流。通常,塑化树脂的方法为在螺杆沿着挤塑机或注塑机的圆柱形机筒移动树脂时加热树脂。其结果,树脂珠由于高压和塑料、螺杆和机筒壁之间产生的摩擦力以及加热元件的作用而熔融。
根据需要,可用多种方法将着色剂导入供给的塑料珠中。例如,此处引作参考的美国专利No.5,486,327、4,167,503、3,854,630和3,814,388均涉及在热塑性塑料的加工过程中注入着色剂。在本发明中,可用多种方法将玻璃粒掺入成型的预制品中。然而,在本发明中,用与在预制品中加入着色剂的类似的方法掺入玻璃粒是一种特别方便的加入玻璃粒的方法。为促进玻璃粒在塑化的同时均匀地分散在热塑性塑料中,可用液体载体使玻璃粒悬浮在其中。液体载体必须与玻璃粒相容且可使玻璃粒良好地分散,还应包括许多对着色剂载体所需的其他作用,包括高稳定性、对产品性能无有害影响、无异味和无毒和通用性。作为例子,优选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酯、烯烃(olefenic)稳定剂,更具体地说,乙氧基化烯基酚(例如乙氧基化壬基酚)在本领域作为一类用于着色剂的基本载体是公知的。本领域普通的技术人员会明白,所述载体还可包括添加剂成分如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可增大载体与树脂的相容性的增塑剂、可防止载体在高温下氧化的抗氧化剂等。然而,可将玻璃粒悬浮在泵送至注塑机或挤塑机中的各种合适载体中的任一种中。通过使用用于着色剂的泵将玻璃粒注入注塑机或挤塑机中,可将玻璃粒基本上均匀地分散在成型的预制品中。
在二步法的应用中,将含玻璃粒的预制品成型后,通常将预制品冷却并用例如gaylords将其送去贮存。然后,将预制品送至吹塑工序进行加工。在吹塑过程中,必须将预制品再加热。由于玻璃粒是基本上均匀地分散的,与现有技术中的预制品不同,在本发明中,预制品在吹塑之前的辐射再加热过程中吸收热量快得多。该均匀分散是尤为重要的,因为相对于拉伸的和吹塑的成品,预制品相当厚,因此需要在整个预制品(包括其外表面和内表面以及其内芯)中基本上均匀地分散,以有效地减少再加热时间。较好的是,玻璃粒的折射指数至少与热塑性树脂的略为不同。如果所选制品需要尽可能接近地保持其常见的外观(例如,在某些透明的充碳酸气饮料PET瓶的情况下),玻璃粒的折射指数最好与周围树脂仅稍微不同。据认为,由于折射指数与周围材料(例如PET)不同,玻璃粒成为入射的辐射热能的加热中心或加热点并将热传递至周围的热塑性材料。在玻璃粒与热塑性树脂之间的各个界面上,存在加热周围体积的机会。
吹塑完毕后,将制品(例如图2所示的瓶20)从吹塑机上传送至输送机系统,输送机系统将瓶传送至贴标记和包装装置,在那里对瓶实施各种作业。瓶20保留口颈部分14,口颈部分14包括出现在预制品10上的螺纹即环形突起16。用吹塑法将预制品10的圆桶部分12变形成瓶20的瓶体22。
玻璃粒的存在还可改善包括瓶20在内的吹塑制品在脱离吹塑模时的加工效率,而无论其是用一步法还是二步法加工的。重要的是,玻璃粒的存在(尤其是在吹塑制品外表面上的存在)可防止由静电力引起的内聚作用,而所述静电力是由制品互相接触产生的。如上所述,吹塑制品中的较少量的玻璃粒可抑制这些吸引力。因此,吹塑制品被传送至储料缸中后,吹塑制品在储料缸中并不彼此粘附,从而提高了生产率。与此成对照的是,在现有技术中,吹塑制品易在储料缸中彼此粘附,需要人工将其拉开,从而降低了生产率。
虽然对本发明的最佳实施方式进行了揭示,但应明白,可在不偏离本发明的精神或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的情况下对本发明进行变更。
权利要求
1.制造塑料制品的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骤将一定量的玻璃粒置于热塑性树脂中;用包含玻璃粒的热塑性树脂模塑预制品;以及将预制品吹塑成塑料制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将玻璃粒的量限定在占预制品重量的约0.1-5%的范围内的步骤。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将玻璃粒的平均直径限定在约2-20微米的范围内的步骤。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塑性树脂是粒料形式的,所述模塑步骤包括用泵将玻璃粒注入热塑性树脂的粒料中的步骤。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泵与将着色剂注入热塑性树脂中的泵同一类型。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在将玻璃粒注入于热塑性树脂之前,将玻璃粒悬浮在液体载体中的步骤。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选自下述形式中的至少一种珠、球、空心珠、空心球或它们的任一组合。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基本上均匀地分散在热塑性树脂中。
9.吹塑制品前体,它包括热塑性材料;和玻璃粒,它基本上均匀地分散在所述热塑性材料中,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可使所述前体在进入吹塑模吹塑成制品之前更有效地加热。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前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前体包括预制品。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前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占预制品重量的约0.1-5%。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前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的平均直径约在2-20微米之间。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前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选自下述形式中的至少一种珠、球、空心珠、空心球或它们的任一组合。
14.塑料制品,它包括热塑性材料;和玻璃粒,它基本上均匀地分散在所述热塑性材料中,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抑制塑料制品在互相接触后彼此粘附。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品包括充碳酸气饮料瓶。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占预制品重量的约0.1-5%。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的平均直径约在2-20微米之间。
18.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塑性材料包括PET。
19.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粒选自下述形式中的至少一种珠、球、空心珠、空心球或它们的任一组合。
全文摘要
公开了改进的制造塑料制品(例如由PET制得的充碳酸气饮料瓶)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模塑预制品的步骤,所述预制品含热塑性树脂和基本上均匀地分散在树脂中的玻璃粒。若生产过程中需要,通过加入玻璃粒,预制品可更容易地和更有效地进行再加热。由于玻璃粒仍基本上均匀地分散在吹塑制品中,制品在脱离吹塑模之后不易彼此静电粘附。
文档编号B29C49/00GK1195611SQ9810618
公开日1998年10月14日 申请日期1998年3月31日 优先权日1997年4月4日
发明者M·L·沃恩 申请人:鲍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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