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烧煤粉的卧式热烟气发生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0095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一种燃烧煤粉的卧式热烟气发生炉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燃烧煤粉的卧式热烟气发生炉,属于燃烧炉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煤预先磨成很细的煤粉,与空气的接触表面积大大增加,使燃烧强化。煤粉炉炉内温度也较高,因此,除了煤质很差的煤以外,各种煤都能在煤粉炉中有效地燃烧,并且燃烧比较完全,燃烧效率也比较高,约88%-93%。它可以完全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煤粉燃烧几乎是所有大型燃煤锅炉的燃烧方式。煤粉炉的燃烧设备主要有炉膛、燃烧器、点火装置等部分组成。煤粉由一次风输送经燃烧器进入炉膛,二次风通过燃烧器的二次风环形风道或二次风口引入炉膛。煤粉与空气的混合物进入炉膛后,经过预热、干燥、挥发分析出等过程,在距燃烧器出口一定距离处开始着火、燃烧。煤粉燃尽后形成的灰,其中一小部分颗粒较粗的灰形成灰渣,落入冷灰斗内,冷却成固体灰渣,定期或连续地加以排除;绝大部分颗粒较细的灰则被烟气带走,通常把这部分灰称为飞灰。

现有的煤粉燃烧炉,燃烧炉与煤炭粉碎炉是分开的,加工步骤比较繁多,耗时长,燃烧速度慢。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燃烧煤粉的卧式热烟气发生炉,以解决燃烧炉与煤炭粉碎炉是分开的,加工步骤比较繁多,耗时长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燃烧煤粉的卧式热烟气发生炉,其结构包括:引火口、炉膛燃烧室、粉煤进料口、点火油路、粉煤加工机、进料口、加工室、氧气室、导管、传送带保护壳、发电机、风机、传送带、底座,所述发电机由机体、锥头、后风扇组成,所述机体活动连接在锥头上,所述机体上设有后风扇装置,所述引火口固定连接在炉膛燃烧室上,所述炉膛燃烧室固定连接在粉煤进料口上,所述炉膛燃烧室固定连接在氧气室上,所述粉煤进料口固定连接在导管上,所述点火油路活动连接在导管上,所述点火油路活动连接在粉煤加工机上,所述粉煤加工机活动连接在传送带上,所述传送带保护壳活动连接在传送带上。

进一步地,所述粉煤加工机固定连接在底座上。

进一步地,所述粉煤加工机上设有发电机、风机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进料口固定连接在粉煤加工机上。

进一步地,所述粉煤加工机上设有加工室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上设有发电机、风机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氧气室,在燃烧时能够使炉膛燃烧室内的燃料能够充分的接触,加快了燃烧的速度,减少了工业耗时,在相同的时间内,增加了工业产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燃烧煤粉的卧式热烟气发生炉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燃烧煤粉的卧式热烟气发生炉的发电机结构示意图

图中:引火口-1、炉膛燃烧室-2、粉煤进料口-3、点火油路-4、粉煤加工机-5、进料口-6、加工室-7、氧气室-8、导管-9、传送带保护壳-10、发电机-11、风机-12、传送带-13、底座-14、机体-1101、锥头-1102、后风扇-110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燃烧煤粉的卧式热烟气发生炉,其结构包括:引火口1、炉膛燃烧室2、粉煤进料口3、点火油路4、粉煤加工机5、进料口6、加工室7、氧气室8、导管9、传送带保护壳10、发电机11、风机12、传送带13、底座14,所述发电机11由机体1101、锥头1102、后风扇1103组成,所述机体1101活动连接在锥头1102上,所述机体1101上设有后风扇1103装置,所述引火口1固定连接在炉膛燃烧室2上,所述炉膛燃烧室2固定连接在粉煤进料口3上,所述炉膛燃烧室2固定连接在氧气室8上,所述粉煤进料口3固定连接在导管9上,所述点火油路4活动连接在导管9上,所述点火油路4活动连接在粉煤加工机5上,所述粉煤加工机5活动连接在传送带13上,所述传送带保护壳10活动连接在传送带13上,所述粉煤加工机5固定连接在底座14上,所述粉煤加工机5上设有发电机11、风机12装置,所述进料口6固定连接在粉煤加工机5上,所述粉煤加工机5上设有加工室7装置,所述底座14上设有发电机11、风机12装置。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进料口6添加煤进行粉碎,再将粉碎好的粉煤通过导管9进入炉膛燃烧室2然后在引火口1进行引火,使氧气室8的氧气进入炉膛燃烧室与粉煤充分接触燃烧,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氧气室,在燃烧时能够使炉膛燃烧室内的燃料能够充分的接触,加快了燃烧的速度,减少了工业耗时,在相同的时间内,增加了工业产量。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