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紧凑型冷却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54399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换热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紧凑型冷却器。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空水冷却器芯体采用竖直或者横放的方式安装于冷却器壳体中。根据冷却器的使用场合,选择冷却器芯体的安装方式。常用作冷却功能的冷却器芯体下方布置有集水槽,用于盛放热侧气体经过冷却之后滴落的冷凝水,并排向冷却器壳体外,以免对冷却器及被冷却设备造成损伤。对于冷却器芯体横放的空水冷却器,为保证热侧气体的流通空间,以及芯体下方导流板及总集水槽的安装,冷却器壳体高一般需要一米以上;因此当冷却器壳体高度有限时,现有的芯体安装方式的空水冷却器难以适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紧凑,空间利用率高,占用空间小的紧凑型冷却器。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紧凑型冷却器,包括冷却器壳体、安装于冷却器壳体内的冷却器芯体以及集水槽;所述冷却器芯体的数量为两组,两组冷却器芯体之间形成倒V型结构,冷却器壳体内设有两组成倒V型的冷却器芯体安装槽,两组冷却器芯体分别插入于冷却器芯体安装槽中;集水槽的两端与冷却器壳体固定连接,集水槽由导流板及总集水槽组成,每个导流板均沿冷却器芯体长度方向水平设置在冷却器芯体正下方,位于同一侧的每相邻两个导流板从左往右依次排列。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两组冷却器芯体之间的夹角为120°-170°之间。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每相邻两个导流板之间的交错覆盖宽度不小于5m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流板为L型,导流板的勾槽最低点高于总集水槽的底部10m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总集水槽与冷却器壳体连接,且与冷却器壳体之间形成U型槽口,位于总集水槽的低点位置上设有一通向外部的出水口,以便将冷却器运转中产生的冷凝水排出。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与传统空水冷却器相比,采用倒V型排布方式的冷却器芯体结构的冷却器,具有结构紧凑,空间利用率高,占用空间小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中数字和字母所表示的相应部件名称:

10、冷却器壳体 11、冷却器芯体安装槽 20、冷却器芯体 30、导流板 31、总集水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紧凑型冷却器,包括冷却器壳体10,还包括设置在冷却器壳体10内的冷却器芯体20以及集水槽;冷却器芯体20为两组,两组冷却器芯体20之间形成倒V型结构,在冷却器壳体内加工有两组成倒V型的冷却器芯体安装槽11,两组冷却器芯体20分别采用插入式方法放置于冷却器芯体安装槽11中;两组冷却器芯体安装槽11之间的夹角以及两组冷却器芯体20之间的夹角均为120°-170°,冷却器芯体20采用倒V型排布,具有结构紧凑,空间利用率高,占用空间小的优点,且使得冷却器在同等空间下具有更大的换热面积及迎风面积,减小了冷却器的风阻,同时冷却器芯体20采用倒V型排布,为冷却器芯体20下方集水槽的安装提供了充足的条件,解决了冷却器高度尺寸HH较低的情况下冷却器芯体20安装困难,及集水槽无法安装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集水槽由导流板30及总集水槽31组成,集水槽的两端与冷却器壳体10固定连接,每个导流板30均沿冷却器芯体20长度方向设置且位于冷却器芯体20正下方,位于同一侧的每相邻两个导流板30从左往右依次递增错位排列,每相邻两个导流板30之间的交错覆盖宽度不小于5mm。

本实用新型导流板均为L型,L型的导流板便于集水,每相邻两个导流板30之间的交错覆盖宽度不小于5mm,从而保证冷却器运转中产生的冷凝水全部被收集,不会滴落至设备中造成对设备的损伤。

本实用新型导流板的L型勾槽最低点须高于总集水槽的底部不小于10mm,从而保证冷凝水能够汇集到总集水槽31中,总集水槽31与冷却器壳体10连接,与冷却器壳体10之间形成U型槽口(图中未画出),位于总集水槽31的低点位置上设有一通向外部的出水口(图中未画出),以便将冷却器运转中产生的冷凝水排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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