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著降低氮氧化物生成量的蓄热式炉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59416阅读:60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蓄热式炉窑,尤其是一种显著降低氮氧化物生成量的蓄热式炉窑。



背景技术:

稀土(rare earth)有“工业维生素”的美称。现如今已成为极其重要的战略资源。稀土元素氧化物是指元素周期表中原子序数为57到71的15种镧系元素氧化物,以及与镧系元素化学性质相似的钪(Sc)和钇(Y)共17种元素的氧化物。稀土元素在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陶瓷、玻璃、永磁材料等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应用技术的不断突破,稀土氧化物的价值将越来越大。

在稀土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蓄热式炉窑对稀土进行灼烧,来促进稀土氧化物的生成。

蓄热式炉窑,实质上是高效蓄热式换热器与常规加热炉的结合体,主要由加热炉炉体、蓄热室、换向系统以及燃料、供风和排烟系统构成。一般用于锻造领域。其中,蓄热室是蓄热式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的主体,它是填满蓄热体的室状空间,是烟气和空气流动通道的一部分。蓄热式余热回收的优点炉温更加均匀由于炉温分布均匀,加热质量大大改善,产品合格率大幅度提高。燃料选择范围更大适合轻油、重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各种燃料,尤其是对低热值的高炉煤气、发生炉煤气具有很好的预热助燃作用,扩展了燃料的应用范围。因此,炉子燃料消耗量大幅度降低。对于一般大型加热炉,可节能25%~30%;对于热处理炉,可节能30%~65%。

现有的蓄热式炉窑在灼烧稀土时会产生大量的氮氧化物,不仅使炉内的燃烧环境变差,降低稀土氧化物的生成,也会在排出后污染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显著降低氮氧化物生成量的蓄热式炉窑,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显著降低氮氧化物生成量的蓄热式炉窑,包括蓄热室、蓄热腔室、空气流量控制器、第一连接管、进气口、第二连接管、燃烧室、自动点火器和排气口,所述蓄热室内部设置有中空的蓄热腔室;所述空气流量控制器通过第一连接管和蓄热腔室相连接;所述进气口设置在空气流量控制器的另一端上;所述第二连接管一端连接在空气流量控制器上,另一端连接燃烧室;所述燃烧室连接在蓄热室上端的排气管上;所述自动点火器安装在燃烧室上;所述排气口设置在燃烧室的一侧端上。

进一步的,所述蓄热室和蓄热腔室可以为方形结构,也可为圆形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连接管上设置有电磁阀。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连接管上设置有电磁阀。

进一步的,所述排气口上连接有排气管道,在排气管道上设置有控制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一种显著降低氮氧化物生成量的蓄热式炉窑,结构简单,有效的降低了氮氧化物的生成量,保护了环境,使用简单等优点,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效果图;

图中:1-蓄热室、2-蓄热腔室、3-空气流量控制器、4-第一连接管、5-进气口、6-第二连接管、7-燃烧室、8-自动点火器、9-排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显著降低氮氧化物生成量的蓄热式炉窑,包括蓄热室1、蓄热腔室2、空气流量控制器3、第一连接管4、进气口5、第二连接管6、燃烧室7、自动点火器8和排气口9,所述蓄热室1内部设置有中空的蓄热腔室2;所述空气流量控制器3通过第一连接管4和蓄热腔室2相连接;所述进气口5设置在空气流量控制器3的另一端上;所述第二连接管6一端连接在空气流量控制器3上,另一端连接燃烧室7;所述燃烧室7连接在蓄热室1上端的排气管上;所述自动点火器8安装在燃烧室7上;所述排气口9设置在燃烧室7的一侧端上,所述蓄热室1和蓄热腔室2可以为方形结构,也可为圆形结构,所述第一连接管4上设置有电磁阀,所述第二连接管6上设置有电磁阀,所述排气口9上连接有排气管道,在排气管道上设置有控制阀。

使用时,通过空气流量控制器3控制向蓄热腔室2内通入空气量,使其内得不到充分的氧气,从而使氮氧化物生成量降低,而燃烧后的气体进入到燃烧室7,再通过空气流量控制器3控制向燃烧室7内通入空气量,使其内得到充分的氧气,这时混合后的气体经自动点火器8点火,能够充分的燃烧,氮氧化物生成量变少,随之由排气口9排出。

该显著降低氮氧化物生成量的蓄热式炉窑,结构简单,有效的降低了氮氧化物的生成量,保护了环境。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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