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供暖管网末端抗扰动旋流式除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66194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供暖管网末端抗扰动旋流式除污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供暖管网末端抗扰动旋流式除污装置。



背景技术:

热网系统主要由供水管网、回水管网和热用户三部分组成。我们把热源到单户控制阀组管段划分为供水管网部分,这一部分的特点是管径逐步分支、变细,类似树干向树梢的逐步变化,我们把居民室内管段划分为热用户部分,这部分的特点是管径小,并且进一步分支到户内的各个房间,类似一棵树散布的树梢部分;我们把单户出水至热源管段划分为回水管网部分,这一部分的特点是管径逐步变粗,类似树梢向树干的走向、变化;目前供暖系统一般在热源设置回水除污装置,有过滤式、旋流式等回水除污装置,除污效果直接关系到杂质的最终去向。除污效果差回到热源的杂质会进入供水系统。居民室内供暖质量造成影响的主要原因都与供水管段有更直接的关系,小区管网都存在相对的末端区域,管阻使供回水压差减小,是焊渣、泥沙容易积存的位置,尤其是末端区域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因此,发明一种供暖管网末端抗扰动旋流式除污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供暖管网末端抗扰动旋流式除污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供暖管网末端抗扰动旋流式除污装置,包括旋流筒体,所述旋流筒体一侧面设有进水管以及另一侧面设有出水管,所述进水管侧面设有侧面进水口,所述旋流筒体内腔设有导流隔板,所述导流隔板底端设有渗污孔,所述导流隔板底部设有吸污管,所述吸污管上设有吸污孔,所述吸污管一端设有排污管,所述排污管上设有单向阀。

优选的,所述旋流筒体底部设有支架,所述支架的数量设置为多个。

优选的,所述导流隔板设置为倒锥形。

优选的,所述吸污孔的数量设置为多个。

优选的,所述进水管底端设有底部盲板。

优选的,所述出水管直径等于进水管直径,所述旋流筒体直径大于或等于出水管直径5倍,所述旋流筒体高度大于或等于出水管直径10倍。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通过设有侧面进水口,使水流在旋流筒体内形成旋流,利用离心力将比重大于水的焊渣、泥沙等杂质沿内壁进行沉降,通过设有倒锥形的导流隔板,防止了水流异常对底部空间产生扰动,使杂质升腾后经出水管进入居民家庭水管内造成局部滤网堵塞。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示意图。

图中:1旋流筒体、2进水管、3出水管、4侧面进水口、5导流隔板、6渗污孔、7吸污管、8吸污孔、9排污管、10单向阀、11支架、12底部盲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供暖管网末端抗扰动旋流式除污装置,包括旋流筒体1,所述旋流筒体1一侧面设有进水管2以及另一侧面设有出水管3,所述进水管2侧面设有侧面进水口4,通过设有侧面进水口4,使水流在旋流筒体1内形成旋流,利用离心力将比重大于水的焊渣、泥沙等杂质沿旋流筒体1内壁进行沉降,所述旋流筒体1内腔设有导流隔板5,所述导流隔板5底端设有渗污孔6,所述导流隔板5底部设有吸污管7,所述吸污管7上设有吸污孔8,通过设有吸污孔8和吸污管7,方便了装置进行排污,所述吸污管7一端设有排污管9,所述排污管9上设有单向阀10。

所述旋流筒体1底部设有支架11,所述支架11的数量设置为多个,所述导流隔板5设置为倒锥形,通过设有倒锥形的导流隔板5,防止了水流异常对底部空间产生扰动,使杂质升腾后经出水管3进入居民家庭水管内造成局部滤网堵塞,所述吸污孔8的数量设置为多个,所述进水管2底端设有底部盲板12,所述出水管3直径等于进水管2直径,所述旋流筒体1直径大于或等于出水管3直径5倍,所述旋流筒体1高度大于或等于出水管3直径10倍。

本实用工作原理:在存在问题的末端区域选取适合的空间,增设旋流筒体1,进水管2进入旋流筒体1后垂直向下延伸,并只在侧面开口,设置侧面进水口4,使水流在旋流筒体1内形成旋流,利用离心力将比重大于水的焊渣、泥沙等杂质沿旋流筒体1内壁、导流隔板5沉降于底部空间,出水管3高处设置,形成高点出水,增设了内部倒锥形的导流隔板5,水流异常对底部空间不产生扰动,避免了杂质升腾后经出水管3进入居民户内,造成局部滤网堵塞。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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