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式筒形除尘器及其刮灰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019579阅读:12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卧式筒形除尘器及其刮灰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卧式筒形除尘器,更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卧式筒形除尘器的刮灰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除尘器的积灰通常是通过重力作用沉降到集灰槽内,再由出灰装置如螺旋输送机等将积灰排出。但是,在卧式筒形除尘器中,集灰槽的宽度与除尘器壳体的直径相比,其尺寸要小得多。因此,大部分灰尘将落在壳体下部的筒壁上。由于大部分灰尘不会自动落入集灰槽,因此,需要解决将积灰送入集灰槽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能方便、可靠地将积灰送入集灰槽的耐用卧式筒形除尘器刮灰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包含上述刮灰装置的卧式筒形除尘器。
本实用新型的刮灰装置包括刮灰器和传动机构,通过传动机构,刮灰器可在卧式筒形除尘器内部的预定范围内摆动,刮灰器的摆动轴基本与卧式筒形除尘器的中心线重合。
本实用新型的卧式筒形除尘器包括上述刮灰装置,底部设有集灰槽。
通过使刮灰器的摆动轴基本与卧式筒形除尘器的中心线重合,可以保证刮灰器的刮灰齿的刃部与筒体的径向距离一致。另外,刮灰器的传动机构为内啮合的销齿传动副,通过使主动齿轮的传动轴位于刮灰器框架的内部空挡中,可以避免干涉刮灰器的摆动。此外,通过在刮灰齿的刃部设置硬质耐磨层,可以提高刮灰齿的使用寿命。


图1是本实用新型卧式筒形除尘器刮灰装置的横截面图,
图2是图1的A-A剖面的部分剖面图。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加以详细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本实用新型卧式筒形除尘器刮灰装置的横截面图,图2是图1的A-A剖面的部分剖面图。其中,卧式筒形除尘器的筒形壳体1中设有刮灰装置,包括刮灰器框架2,刮灰框架2上设有刮灰齿3。每两个框架2与多个刮灰齿3(图1中所示为10个)连接在一起,形成一组刮灰器。刮灰装置还具有作为传动机构的销齿传动副,包括主动齿轮4和销齿齿轮5。主动齿轮4和销齿齿轮5为内啮合传动,且主动齿轮4的传动轴10位于刮灰器框架2的内部空档6中。刮灰器框架2的摆动回转中心轴7与壳体1的中心线9大致同轴。除尘器底部设有集灰槽8,槽8内可设有螺旋输送机或者其他可用于出灰的设备。主动齿轮的传动轴10由电机和减速机驱动。在图1中,Y(3∶1)部是对刮灰齿3的局部放大(比例为3∶1),以显示在刮灰齿3的前沿上设有硬质耐磨层11。
本实用新型卧式筒形除尘器刮灰装置的工作过程为当通过传动轴10带动主动齿轮4旋转时,销齿齿轮5则带动刮灰框架2,使其绕摆动轴线7向某一方向旋转,当刮灰框架2旋转到预定位置时,使传动轴10反向转动,直至刮灰框架2转动至另一方向上的预定位置后,再次使传动轴10反向转动,如此不断反复,刮灰器框架2就在预定范围内不断地往复摆动,如图1中的箭头12所示。通过刮灰齿3的作用,沉降在壳体1下部的粉尘就被刮入集灰槽8中,这时,被集中的尘灰可以由出灰设备运走。卧式筒形除尘器的筒体有时很长,建议将其分段制作,以降低其制造难度,具体可参见图2。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上述实施方式仅起解释本实用新型的作用,而不应当理解为对其作出的任何限制。
权利要求1.一种卧式筒形除尘器刮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刮灰器和传动机构,通过所述传动机构,所述刮灰器可在所述卧式筒形除尘器内部的预定范围内摆动,所述刮灰器的摆动轴基本与所述卧式筒形除尘器的中心线重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刮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为内啮合的销齿传动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刮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刮灰器包括框架和设在框架之间的刮灰齿。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刮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刮灰齿的前沿上设有硬质耐磨层。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刮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销齿传动副包括主动齿轮和销齿齿轮,所述主动齿轮的传动轴设在所述框架的内部空档内。
6.一种卧式筒形除尘器,所述除尘器底部设有集灰槽,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器还包括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刮灰装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灰槽内设有出灰设备。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灰设备为螺旋输送机。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方便、可靠地将积灰送入集灰槽的耐用卧式筒形除尘器刮灰装置。这种刮灰装置包括刮灰器和传动机构,通过传动机构,刮灰器可在卧式筒形除尘器内部的预定范围内摆动,刮灰器的摆动轴基本与卧式筒形除尘器的中心线重合。通过使刮灰器的摆动轴基本与卧式筒形除尘器的中心线重合,可以保证刮灰器的刮灰齿的刃部与筒体的径向距离一致。另外,刮灰器的传动机构为内啮合的销齿传动副,通过使主动齿轮的传动轴位于刮灰器框架的内部空挡中,可以避免干涉刮灰器的摆动。此外,通过在刮灰齿的刃部设置硬质耐磨层,可以提高刮灰齿的使用寿命。
文档编号B01D45/00GK2834666SQ200520132909
公开日2006年11月8日 申请日期2005年11月11日 优先权日2005年11月11日
发明者魏新民, 刘利民, 钱纲, 李锐 申请人:山东省冶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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