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管道加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62358阅读:958来源:国知局
一种管道加药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管道加药装置。



背景技术:

在化工生产制造领域,常会涉及到通过管道输送液体介质,在管道输送的中途常需要加入一些其他的反应药剂、中和药剂等。现有的加药装置多为固定式,拆卸麻烦,维修、检修困难,而且一出问题就需要停止整个管道的运行,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公开号为105126662A的发明专利中公开了一种加药扩散器,包括扩散器本体和伸入扩散器本体内的加药扩散管,扩散器本体上设有供加药扩散管伸入其内的加药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加药口设有可开启和关闭加药口的球阀,所述加药扩散管一端从球阀的球体中穿过并伸入扩散器本体内,另一端与球阀密封连接,所述加药扩散管与球阀为可拆卸式连接。

但是,该加药装置在加药扩散管中的药液耗尽时,管道中的液体介质可能会顺着加药扩散管产生倒流,特别是在管道中存在一定介质压力时,其倒流现象更严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在上述专利的基础上作出改进优化,以提供一种能防止倒流的管道加药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管道加药装置,包括扩散器本体和伸入扩散器本体内的加药扩散管,扩散器本体上设有供加药扩散管伸入其内的加药口,所述加药口设有可开启和关闭加药口的球阀,所述加药扩散管一端从球阀的球体中穿过并伸入扩散器本体内,另一端与球阀密封连接,所述加药扩散管与球阀为可拆卸式连接,所述加药扩散管内设置一防倒流装置,防倒流装置包括一管体,所述管体设于加药扩散管内并与加药扩散管内螺纹连接,管体上端设置一推动片,管体下端设置一密封片,密封片与推动片通过连杆连接,连杆的轴向长度大于管体的轴向长度,密封片和推动片的直径等于管体的直径,所述密封片能与管体下端形成密封配合,所述密封片由泡沫塑料制成,推动片上设有若干通孔一,密封片的边缘设有若干通孔二,所述通孔一为弯曲的螺旋状。

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管体和密封片的密封面上分别设置一圈能相互吸引的橡胶磁体,通过橡胶磁体的相互吸引来达到密封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管道加药装置,其通过在加药扩散管内设置一防倒流装置来起到防止液体介质倒流。该防倒流装置结构简单,工作稳定,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加药扩散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防倒流装置关闭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防倒流装置开启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防倒流装置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以下参考图1至图5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

一种管道加药装置,包括扩散器本体1和伸入扩散器本体1内的加药扩散管2,扩散器本体1上设有供加药扩散管2伸入其内的加药口,所述加药口设有可开启和关闭加药口的球阀3,所述加药扩散管2一端从球阀3的球体中穿过并伸入扩散器本体1内,另一端与球阀密封连接,所述加药扩散管2与球阀为可拆卸式连接,所述加药扩散管2内设置一防倒流装置,防倒流装置包括一管体4,所述管体4设于加药扩散管2内并与加药扩散管2内螺纹连接,管体4上端设置一推动片5,管体4下端设置一密封片6,密封片6与推动片5通过连杆7连接,连杆7的轴向长度大于管体4的轴向长度,密封片6和推动片5的直径等于管体4的直径,所述密封片6能与管体4下端形成密封配合,所述密封片6由泡沫塑料制成,推动片5上设有若干通孔一8,密封片6的边缘设有若干通孔二9,所述通孔一8为弯曲的螺旋状,通孔一8在竖直方向成弯曲盘旋的螺旋状设置,由于推动密封片6需要克服浮力和管道内的介质压力,所以把通孔一8设计成弯曲的螺旋状,便于较轻松的推动密封片6,液体在流经通孔一8时,会对推动片5施加一定的扭矩力,使推动片5发生转动,便于推动片5通过连杆7破坏密封片6与管体4的密封。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加药扩散管2向管道内加药时,药液和注药压力会推着推动片5向下移动,通过连杆7,推动密封片6向下移动,使密封片6与罐体4的密封配合分离,药液经过通孔一8和通孔二9流出,进入到管道中;当加药扩散管2中的药液耗尽时,在管道内部压力的作用下,管道内的液体会沿着加药扩散管2向上倒流,倒流的液体碰到密封片6时,密封片6在浮力的作用下会向上移动,与罐体4的下端形成密封,封闭管体4,防止液体的倒流。

管体4和密封片6的密封面上分别设置一圈能相互吸引的橡胶磁体10,通过橡胶磁体10的相互吸引来达到密封的目的。橡胶磁体10起到密封垫的作用,并在磁吸力、浮力、管道压力的三重作用下形成良好的密封配合。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上述假设的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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