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经改良的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8889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过滤装置,具体是一种适用于分离颗粒材料和空气(与/或其它气体)的经改良过滤装置,属于过滤装置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除尘器是把粉尘从烟气中分离出来的设备。除尘器有很多种类型,其中脉冲袋式除尘器是其中一种比较新型的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采用分室停风脉冲喷吹清灰技术,克服了常规脉冲除尘器和分室反吹除尘器的缺点,清灰能力强,除尘效率高,排放浓度低,漏风率小,能耗少,钢耗少,占地面积少,运行稳定可靠,经济效益好。适用于冶金、建材、水泥、机械、化工、电力、轻工行业的含尘气体的净化与物料的回收。脉冲袋式除尘器中的滤袋的主要功能是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滤袋上通常都有合适的孔隙,空气能够顺利进入滤袋内部,而粉尘和颗粒被挡在滤袋外。现有滤袋的材料通常为毡制品,表面不耐磨,在粉尘和颗粒的冲击下极易损坏,使用寿命短;同时,由于毡制品纤维间的毛细作用会吸潮,长时间使用会影响滤袋的过滤效果,因此,针对上述问题而设计了一种经改良的过滤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经改良的过滤装置,具有结构紧凑,能有效清除气体中的灰尘,空气滤清效率高,使用寿命长等优点,通过优化整体结构,满足不同使用要求。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经改良的过滤装置,包括壳体、横杆、挂钩、密封胀圈、滤袋、固定框架、文氏管、空气出口管道和气体脉冲发射装置,所述横杆固定安装在壳体的上端内部;所述挂钩安装在横杆上;所述密封胀圈设置在挂钩的直杆上;所述滤袋上端安装有密封胀圈,下端安装有文氏管;所述固定框架安装在滤袋内;所述文氏管安装在空气出口管道中;所述空气出口管道安装在壳体的中段下端内部;所述气体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文氏管的下端。

进一步,所述壳体的上端设置有含尘气体进口,下端设置有粉尘出口。

进一步,所述横杆的下端均匀安装有若干滤袋。

进一步,所述滤袋的纵截面为螺旋凸纹状。

进一步,所述滤袋内设置有相配套的螺旋弹性骨架。

进一步,所述滤袋是由纺纱编织物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经改良的过滤装置的壳体的上端设置有含尘气体进口,下端设置有粉尘出口,使整体结构更加完整紧凑;所述横杆的下端均匀安装有若干滤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滤袋数量,节约成本的同时,能够起到最优的过滤效果;所述滤袋的纵截面为螺旋凸纹状,增大含尘气体与滤袋内表面的接触面积,使过滤效果更好;所述滤袋内设置有相配套的螺旋弹性骨架,加强滤袋的固定,使滤袋不会相互摩擦,增加使用寿命;所述滤袋是由纺纱编织物材料制成,纺纱编织物材料孔隙均匀,厚度较厚,除尘效果高,并且该经改良的过滤装置结构紧凑,能有效清除气体中的灰尘,空气滤清效率高,使用寿命长,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横杆、3-挂钩、4-密封胀圈、5-滤袋、6-固定框架、7-文氏管、8-空气出口管道、9-气体脉冲发射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经改良的过滤装置,包括壳体1、横杆2、挂钩3、密封胀圈4、滤袋5、固定框架6、文氏管7、空气出口管道8和气体脉冲发射装置9,所述横杆2固定安装在壳体1的上端内部;所述挂钩3安装在横杆2上;所述密封胀圈4设置在挂钩3的直杆上;所述滤袋5上端安装有密封胀圈4,下端安装有文氏管7;所述固定框架6安装在滤袋5内;所述文氏管7安装在空气出口管道8中;所述空气出口管道8安装在壳体1的中段下端内部;所述气体脉冲发射装置9安装在文氏管7的下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化技术方案:所述壳体1的上端设置有含尘气体进口,下端设置有粉尘出口;所述横杆2的下端均匀安装有若干滤袋5;所述滤袋5的纵截面为螺旋凸纹状;所述滤袋5内设置有相配套的螺旋弹性骨架;所述滤袋5是由纺纱编织物材料制成。

具体实施方式:使用时,将含尘气体通入壳体1上端的进口,气体经由滤袋5的过滤,粉尘由壳体1下端的粉尘出口排出,过滤的气体由空气出口管道8排出,从而达到颗粒材料和空气(与/或其它气体)的分离。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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