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型分子筛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70930发布日期:2018-07-20 18:14阅读:62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拉链材料生产设备,尤其是一种改进型分子筛桶结构。



背景技术:

在拉链的单丝生产过程中,需要对PET颗粒进行干燥处理,现有的干燥系统所使用的分子筛桶,内含的分子筛颗粒都是通过高压气体进行压缩,挤压效果有限,每个分子筛颗粒之间的间隙较大,空气容易串流,导致空气无法大面积扩散,呈较窄的面积朝上流动,并且流动过程中,没有任何引导,因此只有空气流动范围内的分子筛颗粒吸收水分,其余部分无法发挥除湿功能,降低分子筛的效率和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改进型分子筛桶结构,提高除湿效果,增加分子筛颗粒的使用率。

本实用新型具体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改进型分子筛桶结构,包括筒体,所述筒体内部的顶端和底端分别设有上挡板及下挡板,所述上挡板螺设于延伸至外的调整螺杆,所述上挡板及下挡板间固设螺旋装置,所述下挡板及上挡板处设有若干气孔,所述筒体底端设有空气入口,所述筒体顶端设有空气出口。

作为优选,所述调整螺杆由气密螺帽密封并枢接定位。

作为优选,所述筒体顶端还设有分子筛填充入口,所述筒体底端设有分子筛清除口。

作为优选,所述分子筛填充入口位于所述上挡板的活动行程之间,所述分子筛清除口位于所述下挡板的上缘部位。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改进型分子筛桶结构,其有益效果在于:通过调整螺杆控制上挡板上下移动,分子筛颗粒密集排列并且间隙较小,使空气得以充分扩散,并且螺旋装置引导空气呈螺旋状流动,与分子筛颗粒完全接触,提供分子筛颗粒的使用率及使用寿命,并在筒体底部设置清除口,便于分子筛的更换和清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改进型分子筛桶结构的示意图;

图2是填充分子筛颗粒的示意图;

图3是填满分子筛颗粒的示意图;

图4是气体流向示意图;

图5是分子筛颗粒清除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说明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有附图。这些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揭露内容的一部分,其主要用以说明实施例,并可配合说明书的相关描述来解释实施例的运作原理。配合参考这些内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其他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图中的组件并未按比例绘制,而类似的组件符号通常用来表示类似的组件。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改进型分子筛桶结构,包括筒体30,筒体30内部的顶端和底端分别设有上挡板31及下挡板32,上挡板31螺设于延伸至外的调整螺杆33,随之上下移动,调整螺杆33由气密螺帽34密封并枢接定位,上挡板31及下挡板32间固设螺旋装置35,螺旋装置35的螺旋入端351及螺旋末端352的下挡板32及上挡板31处设有数个贯穿的气孔321、311,并分别对应底端的空气入口36及顶端的空气出口37,筒体30顶端还设有分子筛的填充入口38及底端设有分子筛清除口39。

分子筛的填充入口38位于上挡板31的活动行程S之间,利于分子筛的填充,清除口39位于下挡板32的上缘部位,利于分子筛的排出。

如图2、3所示,调整螺杆33进而调整挡板31至填充入口38上方,并将分子筛颗粒12倒入填充入口38,分子筛颗粒12会沿着螺旋装置35滑落,并逐渐堆叠,通过螺旋装置35的引导,分子筛颗粒12将会填满整个筒体30。填充分子筛颗粒12后,通过调整螺杆33下移上挡板31,逐渐挤压分子筛颗粒12,令分子筛颗粒12压实在螺旋装置5上,并密封填充入口38。

如图4所示,当含有水分的气体由空气入口36进入筒体30内,经由下挡板32的气孔321与筒内的分子筛颗粒12接触,进行干燥空气,紧密排列的分子筛颗粒12由于间隙小,不易流动,因此空气会通过螺旋装置35的引导呈螺旋状往上流动,最好通过上挡板31的气孔311流向空气出口37而排出,成为干燥空气,滤除水分。

当筒体30位于逆向干燥行程的位置时,干燥的空气会由空气出口37流入,而由空气入口36排出,进行分子筛颗粒12的干燥流程,本申请可让干燥空气与分子筛颗粒12充分接触,提供分子筛颗粒12的再生率,提高分子筛的使用寿命。

如图5所示,当分子筛颗粒12使用到期后,需要更换新的分子筛颗粒12时,打开清除口39,分子筛颗粒12本身的压力会挤压下方的分子筛颗粒12而排出,清洗液通过填充入口38进入筒体30清洗残留的分子筛颗粒12,达到完全清除的目的。

本申请通过调整螺杆控制上挡板上下移动,分子筛颗粒密集排列并且间隙较小,使空气得以充分扩散,并且螺旋装置引导空气呈螺旋状流动,与分子筛颗粒完全接触,提供分子筛颗粒的使用率及使用寿命,并在筒体底部设置清除口,便于分子筛的更换和清理。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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