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69927发布日期:2018-11-07 21:13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属于有机肥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挤压造粒技术常应用于化工塑料产品、食品、饲料、化肥等行业,传统的挤压造粒机多采用单螺旋挤压造粒或双螺旋挤压造粒技术、及环模式压辊造粒、平模式压辊造粒、对辊造粒等技术工艺。现有的有机肥造粒机在加工的过程中,将有机肥挤压出来之后不够干燥,会粘连在一起,不能够成粒状,出料后有机肥的大小不一,造粒机的结构略微复杂,使用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其结构包括壳体、电机、烘干器、输料叶和喂料仓,所述喂料仓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上侧,且所述喂料仓和壳体的连接处设置了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左右两端与壳体的内表面固定连接;所述壳体的底部设置了出料口,所述出料口共设有八个,且所述出料口等距分布,所述出料口的下侧设置了切料板,所述切料板共设有四个,所述切料板的尾部固定在连接轴上且成环状等距分布,所述烘干器安装在支架的内侧。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杆的中部设置了固定轴,所述固定轴与传动杆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传动杆的底部穿过壳体与电机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传动杆的外侧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连接设有输料叶。

进一步地,所述电机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下侧中部,且所述电机的动力输出端的两侧与连接轴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烘干器的输出端朝向切料板。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有益效果如下:

该在壳体的下侧设置了烘干器,在出料的过程中直接对物料进行烘干,使其成粒状,不会粘连在一起,使用切料板来进行切料,切料板的均速旋转使切出来的粒状有机肥大小一致,造粒机的结构简单易于实现。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的切料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壳体1,支架2,切料板3,电机4,出料口5,烘干器6,输料叶7,传动轴8,喂料仓9,固定轴10,连接轴11,固定杆1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其结构包括壳体1、电机4、烘干器6、输料叶7和喂料仓9,所述喂料仓9设置在所述壳体1的上侧,且所述喂料仓9和壳体1的连接处设置了固定杆12,所述固定杆12的左右两端与壳体1的内表面固定连接;所述壳体1的底部设置了出料口5,所述出料口5共设有八个,且所述出料口5等距分布,所述出料口5的下侧设置了切料板3,所述切料板3共设有四个,所述切料板3的尾部固定在连接轴11上且成环状等距分布,所述烘干器6安装在支架2的内侧。

作为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通过所述固定杆12的中部设置了固定轴10,所述固定轴10与传动杆8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传动杆8的底部穿过壳体1与电机4固定连接,固定轴10用于固定传动杆8。

作为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通过所述传动杆8的外侧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连接设有输料叶7,输料叶7将物料下压。

作为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通过所述电机4设置在所述壳体1的下侧中部,且所述电机4的动力输出端的两侧与连接轴11固定连接,电机4带动连接轴11转动。

作为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通过所述烘干器6的输出端朝向切料板3,烘干器6将物料吹干。

当使用者想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的时候,在确保有机肥生产用造粒机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物料放在喂料仓9内,然后物料通过物料仓9的底部漏到壳体1的内部,通过电机4带动传动杆8旋转,输料叶7跟随传动杆8旋转后将物料向下侧压送,物料通过出料口5输出后切料板3将物料切断,并通过烘干器6来进行烘干,使其成粒状即可。

本实用新型的壳体1,支架2,切料板3,电机4,出料口5,烘干器6,输料叶7,传动轴8,喂料仓9,固定轴10,连接轴11,固定杆12,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出料的过程中直接对物料进行烘干,使其成粒状,不会粘连在一起,使用切料板3来进行切料,切料板3的均速旋转使切出来的粒状有机肥大小一致,造粒机的结构简单易于实现。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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