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线缆长度检测用测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19744发布日期:2018-11-02 22:59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线缆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线缆长度检测用测量装置。



背景技术:

线缆是光缆、电缆等物品的统称。线缆的用途有很多,主要用于控制安装、连接设备、输送电力等多重作用,是日常生活中常见而不可缺少的一种东西。由于电缆带电,所以安装需要特别谨慎。线缆在进行长度测量时,由于其长度较长,且通常为盘卷状况,其长度测量较困难,为此我们设计出一种线缆长度检测用测量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线缆长度检测用测量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线缆长度检测用测量装置,包括测量平台,所述测量平台的上方一侧设置有放卷装置,所述放卷装置的一侧设置有测量卷尺,所述测量卷尺通过螺钉固定在测量平台上,所述测量平台远离放卷装置的一侧设置有安装支架,所述测量平台通过安装支架连接有卷线辊,所述安装支架上竖直焊接两组支撑杆,两组所述支撑杆对称设置在卷线辊的两侧,两组所述支撑杆的上方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的底部等距离均匀焊接有弹簧,所述顶板通过弹簧连接有安装框,所述安装框呈n型结构,且安装框的内部水平设置有压辊,所述安装框的上方焊接有拉动杆,所述拉动杆远离安装框的一侧焊接有提拉把手。

优选的,所述压辊设置在卷线辊的上方,且压辊与卷线辊贴合。

优选的,所述顶板上竖直开设有圆形通孔,所述拉动杆远离安装框的一端穿过圆形通孔与提拉把手焊接,且提拉把手设置在顶板的上方。

优选的,所述卷线辊的一端连接有转动盘,所述测量平台上通过螺钉固定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连接有驱动盘,且驱动盘与转动盘之间通过传动皮带连接。

优选的,所述测量平台的底部粘接有防滑移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将线缆与测量卷尺同步卷绕在卷线辊上,可实现快速实现对线缆长度的测量,此外线缆与测量卷尺同步卷绕在卷绕辊上时,通过卷线辊上方压辊的作用,使线缆与测量卷尺的卷绕更紧密,进而使测量数据更精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新颖,可快速便捷的对线缆的长度进行测量,且测量数据较精确,便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线缆长度检测用测量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线缆长度检测用测量装置的卷线辊结构侧视图。

图中:1测量平台、2放卷装置、3测量卷尺、4安装支架、5卷线辊、6支撑杆、7顶板、8弹簧、9安装框、10压辊、11提拉杆、12提拉把手、13驱动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线缆长度检测用测量装置,包括测量平台1,测量平台1的底部粘接有防滑移垫,测量平台1的上方一侧设置有放卷装置2,放卷装置2的一侧设置有测量卷尺3,测量卷尺3通过螺钉固定在测量平台1上,测量平台1远离放卷装置2的一侧设置有安装支架4,测量平台1通过安装支架4连接有卷线辊5,安装支架4上竖直焊接两组支撑杆6,两组支撑杆6对称设置在卷线辊5的两侧,两组支撑杆6的上方连接有顶板7,顶板7的底部等距离均匀焊接有弹簧8,顶板7通过弹簧8连接有安装框9,安装框9呈n型结构,且安装框9的内部水平设置有压辊10,压辊10设置在卷线辊5的上方,且压辊10与卷线辊5贴合,安装框9的上方焊接有拉动杆11,拉动杆11远离安装框9的一侧焊接有提拉把手12,顶板7上竖直开设有圆形通孔,拉动杆11远离安装框9的一端穿过圆形通孔与提拉把手12焊接,且提拉把手12设置在顶板7的上方,卷线辊5的一端连接有转动盘,测量平台1上通过螺钉固定有驱动电机13,驱动电机13的输出轴上连接有驱动盘,且驱动盘与转动盘之间通过传动皮带连接。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通过将放卷装置2上的线缆的一端与测量卷尺3的零刻度对齐后卷绕在卷线辊5上,通过驱动电机13驱动卷线辊5转动,将线缆与测量卷尺3同步卷绕在卷线辊5上,从而可快速实现对线缆长度的测量,此外线缆与测量卷尺3卷绕在卷绕辊5上时,拉动提拉把手12,带动压辊10上移,使线缆与测量卷尺3从压辊10与卷线辊5之间的空隙穿过,且线缆与测量卷尺3同步卷绕在卷线辊5上时,通过压辊10的作用,使线缆与测量卷尺3的卷绕更紧密,进而使测量数据更精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新颖,可快速便捷的对线缆的长度进行测量,且测量数据较精确,便于推广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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