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箔式线圈的定型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1242阅读:519来源:国知局
一种箔式线圈的定型工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变压器制造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箔式线圈的定型工装。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变压器在国内的需求数量日益增加,相应的变压器技术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在变压器技术改革过程当中,效率问题一直是变压器改进的一个重要性能指标;因此,技术人员往往会追求生产的效率。在变压器的生产中,由于箔式线圈结构简单、便于加工、成本低的优点,使得箔绕线圈很受青睐。但是目前箔式线圈的生产加工大多采用人工进行操作,这种传统的加工方式很大程度上依赖加工者的经验和熟练程度,因此极大地限制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化,所以设计开发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箔式线圈的定型工装显得是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箔式线圈的定型工装,该箔式线圈的定型工装能够提高箔式线圈的加工精度、加工效率、同时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箔式线圈的定型工装,至少包括:

幅向调节夹具;所述幅向调节夹具包括上支撑板(4)和下支撑板(5);所述上支撑板(4)和下支撑板(5)均为水平方向设置;在所述上支撑板(4)的下表面设置有上钢板;在所述下支撑板(5)的上表面设置有下钢板;在所述上钢板和下钢板之间设置有调节钢板;所述上钢板和调节钢板之间通过第一螺杆(9)连接;所述调节钢板和下钢板之间通过第二螺杆(10)连接。

进一步:每块端板(1)和加强板(2)的中心开设有矩形的通孔。

更进一步:所述上支撑板(4)和上钢板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下支撑板(5)与下钢板为一体成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专利中的定型工装在使用的过程中,通过调节调节钢板与上支撑板、调节钢板与下支撑板的距离,进而能够实现线圈的幅向调节,从而达到使箔式线圈绕制过程中尺寸等精度提高。即线圈定型工具提高了线圈的加工效率。同时,该定型工装还具有结构简单,加工使用、维修方便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左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俯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箔绕模具的主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箔绕模具的俯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端板的结构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加强板的结构图。

其中:1、端板;2、加强板;3、方钢;4、上支撑板;5、下支撑板;6、钢板;7、箔绕线圈A;8、箔绕线圈B;9、第一螺杆;10、第二螺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至图7,一种箔式线圈的定型工装,包括:

幅向调节夹具;所述幅向调节夹具包括上支撑板4和下支撑板5;所述上支撑板4和下支撑板5均为水平方向设置;在上支撑板4和下支撑板5之间设置有三块钢板6;三块钢板分别为:设置于所述上支撑板4下表面的上钢板;设置于所述下支撑板5的上表面的下钢板;位于所述上钢板和下钢板之间的调节钢板;上钢板和调节钢板之间通过第一螺杆9连接;所述调节钢板和下钢板之间通过第二螺杆10连接;调节钢板将上支撑板4和下支撑板5之间的空间分割为两个隔离的区间,其中一个区间内为箔绕线圈A7,另一个区间内为箔绕线圈B8;调节钢板能够根据线圈幅向尺寸调节位置;

箔绕模具;所述箔绕模具包括位于上钢板和下钢板之间的两块端板1;上述端板1为竖直方向设置;在每块端板1上固定有加强板2;所述加强板2位于线圈一侧;每块加强板2由两块U型的板拼接成长圆形结构。箔绕模具上有方钢3,有定位作用,避免绕线圈时铜排移位;

每块端板1和加强板2的中心开设有矩形的通孔。

上述优选实施例中的线圈幅向调节夹具包括三块钢板,为了便于螺栓连接,三块钢板的相同位置开设有相同大小和相等数量的开孔,本优选实施例中,开孔的位置为钢板的四个角上,四个第二螺杆10调节箔绕线圈A的幅向距离,四个第一螺杆9能够通过相应尺寸的螺杆,调节箔绕线圈B的幅向距离,为了能让螺杆穿过钢板以固定和调节幅向尺寸;线圈幅向调节夹具,上支撑架4和下支撑架5的作用是能够使夹具与地面隔开,方便操作;箔绕模具包括由钢板卷成与线圈形状相同的壳体、四块U型加强板2、以及两块端板1;图5、图6中的方孔可以卡在绕线轴上;方钢3有定位作用,为了避免绕线时铜排移位,线圈幅向调节夹具与螺杆组装时,螺杆位置不与线圈铜排相碰。

上述生产箔绕线圈的定型工具,可以解决箔绕线圈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误差,使产品的尺寸更加精确,加工成本低,便于生产,还能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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