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70518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接器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



背景技术:

连接器是在电路内被阻断处或孤立不通的电路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从而使电流或信号传递起来,使电路实现预定的功能。连接器是电子设备中不可缺少的部件。连接器形式和结构是千变万化的,但无非是包括端子和用于固定端子的外壳,随着应用对象、频率、功率、应用环境等不同,有各种不同形式的连接器。

连接器的端子是连接器中使电流或信号传递的关键部件,端子在加工过程中经常要弯折,而端子的弯折很多是经过冲压实现的,现有技术的冲压设备,自动化程度不高,而且操作起来,有一定的危险性。

因此,亟需一种自动化程度更高,可靠性强的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自动化程度更高,可靠性强的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提供一种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用于对金属端子进行冲压,包括:底座、支撑杆、第一横梁、若干模座、冲压机构,所述支撑杆的数量为二,两所述支撑杆均安装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一横梁两端固定设于两所述支撑杆上,且每个模座内置有待冲压的金属片材,所述冲压机构设于所述模座上方,并对置于所述模座内的所述金属片材进行冲压形成金属端子。

所述模座呈一字排列地设于所述第一横梁上,且每将所述模座推动一个工位,所述冲压机构向下运动一次将所述金属片材冲压形成金属端子。

还包括第二横梁,所述第二横梁两端固定于所述支撑杆上,所述冲压机构设于所述第二横梁上。

所述冲压机构包括:气缸安装座、气缸、连杆、模头,所述气缸安装座固定设于所述第二横梁上,所述气缸安设于所述气缸安装座上,且所述气缸通过所述连杆与所述模头连接。

所述模座上设有用于放置金属片材的模腔,所述模头与所述模腔配合,将金属片材冲压形成金属端子,且所述模座一端还向上凸设有一凸台。

所述气缸安装座设于所述第二横梁中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在本实用新型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中,所述第一横梁两端固定设于两所述支撑杆上,每个模座内置有待冲压的金属片材,所述冲压机构设于所述模座上方,并对置于所述模座内的所述金属片材进行冲压形成金属端子。因此,只需给每个模座放置金属片材,然后推动所述模座向前运动,每运动一个工位,所述冲压机构向下运动对所述金属骗财进行冲压,有效地降低了劳动强度和提高了自动化程度。

通过以下的描述并结合附图,本实用新型将变得更加清晰,这些附图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的一个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2为如图1所示的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的模座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参考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标号代表类似的元件。如上所述,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100,用于对金属端子进行冲压,包括:底座1、支撑杆2、第一横梁3、若干模座4、冲压机构5,所述支撑杆2的数量为二,两所述支撑杆2均安装于所述底座1上,所述第一横梁3两端固定设于两所述支撑杆2上,且每个模座4内置有待冲压的金属片材,所述冲压机构5设于所述模座4上方,并对置于所述模座4内的所述金属片材进行冲压形成金属端子。

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模座4呈一字排列地设于所述第一横梁3上,且每将所述模座4推动一个工位,所述冲压机构5向下运动一次将所述金属片材冲压形成金属端子。

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还包括第二横梁6,所述第二横梁6两端固定于所述支撑杆2上,所述冲压机构5设于所述第二横梁6上。

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冲压机构5包括:气缸安装座51、气缸52、连杆53、模头54,所述气缸安装座51固定设于所述第二横梁6上,所述气缸52安设于所述气缸安装座51上,且所述气缸52通过所述连杆53与所述模头54连接。

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模座4上设有用于放置金属片材的模腔41,所述模头54与所述模腔41配合,将金属片材冲压形成金属端子,且所述模座4一端还向上凸设有一凸台42。

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气缸安装座51设于所述第二横梁6中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结合图1和2,由于在本实用新型电连接器端子的加工设备100中,所述第一横梁3两端固定设于两所述支撑杆2上,每个模座4内置有待冲压的金属片材,所述冲压机构5设于所述模座4上方,并对置于所述模座4内的所述金属片材进行冲压形成金属端子。因此,只需给每个模座4放置金属片材,然后推动所述模座向前运动,每运动一个工位,所述冲压机构向下运动对所述金属骗财进行冲压,有效地降低了劳动强度和提高了自动化程度。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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