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
第一基板;
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对设置,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包括显示区域;
OLED器件,所述OLED器件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之间,所述OLED器件设置于所述显示区域;
第一连接结构,所述第一连接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之间,以用于连接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所述第一连接结构位于所述OLED器件外围,以包围所述OLED器件;
第二连接结构,所述第二连接结构间隔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之间,以用于连接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所述第二连接结构位于所述第一连接结构的外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结构为玻璃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结构为硅酮胶或聚氨酯胶。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结构为矩形结构,所述第二连接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接结构的拐角位置或者拐角外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结构包括线形结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结构包括弧线形结构,所述弧线形结构的圆心位于所在所述第一连接结构的拐角处,所述弧线形结构的半径为3-5mm,所述弧线形结构的宽度为1-3mm。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结构包括为直线形结构,所述直线形结构的长度为3-5mm,宽度为1-2mm,所述直线形结构的延伸方向垂直于所在拐角位置处的对角线的延伸方向,所述直线形结构的中心位于所在所述第一连接结构的拐角处的对角线所在的直线上。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结构包括多个间隔设置的圆形结构,多个所述圆形结构的圆心在同一条直线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形结构的圆心所在的直线的延伸方向与所述圆形结构所在第一连接结构的拐点处的对角线的延伸方向相同。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形结构的圆心所在的直线的延伸方向垂直于所述圆形结构所在第一连接结构的拐点处的对角线的延伸方向。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形结构的直径为1mm,相邻所述圆形结构的圆心之间的距离为2mm。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圆形结构的圆心形成的线段的中心到所述圆形结构所在所述第一连接结构的拐点处的距离与所述线段的长度和位于所述线段两端的两个所述圆形结构的半径之和的比值为1/6至1。
13.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