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42676阅读:1248来源:国知局
端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端子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兼容性好、接触可靠性高的端子。



背景技术:

端子,其主要用于传递信号和导电,起到连接导通的作用。不同的电器设备其所应用到的端子不同,而且应用到不同设备中的端子其相应的标准也不同。目前,在LED电源行业中,常用的端子有2510端子(如附图1所示)和杜邦端子。2510端子在结构及产品使用上存在容易脱落、变形以及接触不良等缺点;而现有市场上的杜邦端子则不规范,其分左卡扣和右卡扣类型(如附图2所示),品种复杂造成无法统一及兼容,且容易出现产品混用,若混用很容易造成终端产品烧坏,给人身及财产带来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兼容性好以及接触可靠性高的端子。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端子,其包括绝缘基座和插针,所述绝缘基座包括有用于固定所述插座的插针固定部以及用于容纳固定导线的接线端子的连接部,所述插针固定设置于所述插座固定部,并延伸至所述连接部的容置腔内,所述容置腔与所述插针固定部相对的一侧具有一矩形的开口,容置腔的底部设置有若干导槽。

进一步地,所述容置腔的顶部靠近所述插针固定部的一端设置有限位挡板。

进一步地,所述容置腔的顶部靠近所述开口的一端设置有防脱卡扣。

进一步地,所述防脱卡扣与限位挡板之间开设有缺口,且所述防脱卡扣的高度高于所述限位挡板的高度。

优选地,所述容置腔的底部设置导槽的数量为三条,三条导槽并排设置于容置腔的底部。

较佳地,并排设置的三条导槽中,处于两侧的导槽为贯通所述容置腔底部的开口槽,而处于中间的导槽为未贯通所述容置腔底部的凹槽。

较佳地,所述插针为直插结构或90度弯插结构;所述容置腔呈一长方体结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端子,其巧妙地将市场上现有的2510端子和不同极性的杜邦端子的结构结合在一起,具有结构简单、兼容性好、以及接触可靠性高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的2510端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现有技术中的杜邦端子(右卡扣类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端子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端子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端子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号为:10-插针,20-插针固定部,30-连接部,31-容置腔,32-开口,33-限位挡板,34-防脱卡扣,35-缺口,41-开口槽,42-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附图3-5所示,一种端子,其包括绝缘基座和插针10,所述绝缘基座包括有用于固定所述插座的插针固定部20以及用于容纳固定导线的接线端子的连接部30,所述插针10固定设置于所述插座固定部,并延伸至所述连接部30的容置腔31内,所述容置腔31与所述插针固定部20相对的一侧具有一矩形的开口32,容置腔31的底部设置有若干导槽,所述容置腔31呈一长方体结构。本实施例中,所述容置腔31的底部设置导槽的数量优选为三条,三条导槽并排设置于容置腔31的底部。其中,并排设置的三条导槽中,处于两侧的导槽为贯通所述容置腔31底部的开口槽41,而处于中间的导槽为未贯通所述容置腔31底部的凹槽42。通过在容置腔31的底部设置所述开口槽41和凹槽42,可大大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插线端子的安装工作,有效防止在插线过程中将导线的接线端子插反。另外,由于所述容置腔31呈一长方体结构,其不再像现有技术中的杜邦端子那样分为左卡扣类型和右卡扣类型,使得其兼容性更好。此外,由于插针设置于所述容置腔31内,而容置腔31的周边均有侧壁进行防护,可有效避免工作人员在做插线端子安装过程中碰到插针,可保证产品以及人身安全。

作为优选的实施例,所述容置腔31的顶部靠近所述插针固定部20的一端设置有限位挡板33,而所述容置腔31的顶部靠近所述开口的一端设置有防脱卡扣34;同时,所述防脱卡扣34与限位挡板33之间开设有缺口35,且所述防脱卡扣34的高度高于所述限位挡板33的高度。本实施例中,设置于通过设置所述限位挡板33,可以限制接线端子的插入尺寸,从而有效防止在插接线端子时用力过大而造成端子的损坏;而通过设置所述防脱卡扣34,则可以有效防止接线端子在使用过程中的脱落,从而有效提高端子的接触可靠性。

所述插针可以为直插结构,也可以为90度弯插结构,本实施例中的插针优选为90度弯插结构。

本实施例提供的端子,其巧妙地将市场上现有的2510端子和不同极性的杜邦端子的结构结合在一起,可减少现有市场LED电源行业中的端子品种多样化及复杂性,使得端子产品简单统一化,而且所述端子还具有结构简单、兼容性好、接触可靠性高、插线端子安装方便等优点。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现方式,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构思的前提下,任何显而易见的替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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