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373616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所述保护支架包括位于支架两端的线束主干出线孔(4)、(6)和位于支架上下两侧的支架固定孔(2)、(5)。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具有以下效果:1、使发动机舱线束的可靠性大大提高;2、对线束的走向更精确的控制;3、保护线束,防止被周围的部件干涉而磨损;4、保护支架安装及拆卸方便;5、通过螺栓直接固定在车身上,装配方便。
【专利说明】一种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线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车载电气设备的增多,线束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对于整车线束的安全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在汽车的线束布置中,线束的走向以及保护也越发的被关注起来。在以往整车线束布置中的发动机舱线束保护的几乎都是通过卡扣、扎带、胶带、波纹管、绒布或者铝箔管。发动机舱内的部件较多,空间较小,对线束的布置要求相对较高。为了更好的保护线束的安全性以及可靠性,对线束的走向就要严格的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该保护支架解决了发动机线束在发动机舱内部布置时,空间小,线束走向不容易被控制的问题,使得线束的走向更加规范的同时提高了线束的可靠性。
[000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所述保护支架包括位于支架两端的线束主干出线孔和位于支架上下两侧的支架固定孔。
[0005]优选地,所述保护支架还包括位于两个线束主干出线孔之间的线束分支出线孔。
[0006]优选地,在所述保护支架的上端面有与线束分支出线孔相适配的轨道,线束分支出线孔可以沿轨道滑动。
[0007]优选地,所述支架固定孔的孔径为Φ7。
[0008]优选地,所述保护支架由塑料制成。
[0009]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具有以下效果:
[0010]1、使发动机舱线束的可靠性大大提高;
[0011]2、对线束的走向更精确的控制;
[0012]3、保护线束,防止被周围的部件干涉而磨损;
[0013]4、保护支架安装及拆卸方便;
[0014]5、通过螺栓直接固定在车身上,装配方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的正视图;
[0016]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的后视图;
[0017]其中,1、3为线束分支出线孔;2、5为支架固定孔;4、6为线束主干出线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以下的实施例便于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0019]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包括位于支架两端的线束主干出线孔4、6,位于支架上下两侧的支架固定孔2、5,以及位于两个线束主干出线孔4、6之间的线束分支出线孔1、3,支架的上端面有与线束分支出线孔1、3相适配的轨道,线束分支出线孔1、3可以沿轨道滑动。
[0020]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可以由任一材质制备而成,优选用塑料制成,价格低廉,制备工艺简单。
[0021]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直接套在线束要求的位置,将线束主干套在线束主干出线孔4、6中,将线束的分支套在线束分支出线孔1、3中,便于线束分支与零部件端的护套对接,这两个出线孔可以根据实际的要求进行滑动以利于分支的装配。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支架直接安装在车身上,用螺栓通过两个支架固定孔进行固定,支架固定孔的孔径是Φ7。
[0022]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汽车线束的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支架包括位于支架两端的线束主干出线孔(4)、(6)和位于支架上下两侧的支架固定孔(2)、(5);所述保护支架还包括位于两个线束主干出线孔(4)、(6)之间的线束分支出线孔(I)、(3);在所述保护支架的上端面有与线束分支出线孔(I)、(3)相适配的轨道,线束分支出线孔(I)、(3)与轨道滑动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固定孔(2)、(5)的孔径为Φ7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支架由塑料制成。
【文档编号】H02G3/02GK203607777SQ201320774420
【公开日】2014年5月21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28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28日
【发明者】刘晓军, 李东浩, 丁曼 申请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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