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面条生产用干面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0693阅读:327来源:国知局
一种面条生产用干面切割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面条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面条生产用干面切割装置。



背景技术:

面条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具有保存时间长和食用方便的特点,深受人们的喜爱。

挂面在刚刚生产出来时,并非像我们平时见到的那样短小,而是长度约1.3米的长长的一串,因此为了适合人们的食用以及方便运输,需要将其切割为长度适当的若干段。

目前生产厂家切断干面,或通过人工切割,或半自动切刀切割,或者设备结构复杂,现有技术存在工人劳动强度大,挂面放置不方便,不方便操作,切割效率底下,切割长度不一致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面条生产用干面切割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机架、横梁、纵向导轨、横向导轨、挂梁、主动轴、从动轴、电机、第一齿轮、第二齿轮、第一刀片、第二刀片;所述的机架上设置有横梁,横梁上设置有纵向导轨和横向导轨,挂梁的底部设置有纵向滚轮和横向滚轮,挂梁与横梁滑动连接;所述的横梁内横向并列设置有若干根主动轴,主动轴的一侧并列设置有从动轴,主动轴上设置有第一齿轮,电机与主动轴驱动连接,第一齿轮与第二齿轮啮合,第二齿轮设置在从动轴上;所述的主动轴和从动轴上分别设置有第一刀片和第二刀片,且第一刀片与第二刀片的高度一致。

作为优选,所述的横梁内横向并列设置有至少4根主动轴。

作为优选,所述的挂梁的两端设置有止推块。

作为优选,所述的至少4根主动轴上的第一刀片的高度从左至右按照递增的循序排列。

本实用新型操作时,将挂梁向外侧推出,将挂面干挂在挂梁上,再向内推,使之置于横梁上,启动电机,驱动第一齿轮和主动轴转动,带动第二齿轮转动,从而带动第一刀片和第二刀片同步转动,实现第一道切割,然后向右推动挂梁,再次启动电机,重复上述切割动作,实现第二道切割,依次向右推动挂梁,实现第三道切割和第四道切割,从而完成全部切割动作。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面条生产用干面切割装置,挂面放置方便,切割效率高,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方便操作,切割长度一致,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是图1的侧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机架1、横梁2、纵向导轨3、横向导轨4、挂梁5、主动轴6、从动轴7、电机8、第一齿轮9、第二齿轮10、第一刀片11、第二刀片12、止推块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参看如图1——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机架1、横梁2、纵向导轨3、横向导轨4、挂梁5、主动轴6、从动轴7、电机8、第一齿轮9、第二齿轮10、第一刀片11、第二刀片12;所述的机架1上设置有横梁2,横梁2上设置有纵向导轨3和横向导轨4,挂梁5的底部设置有纵向滚轮和横向滚轮,挂梁5与横梁2滑动连接;所述的横梁2内横向并列设置有若干根主动轴6,主动轴6的一侧并列设置有从动轴7,主动轴6上设置有第一齿轮9,电机8与主动轴6驱动连接,第一齿轮9与第二齿轮10啮合,第二齿轮10设置在从动轴7上;所述的主动轴6和从动轴7上分别设置有第一刀片11和第二刀片12,且第一刀片11与第二刀片12的高度一致。

作为优选,所述的横梁2内横向并列设置有至少4根主动轴6。

作为优选,所述的挂梁5的两端设置有止推块13。

作为优选,所述的至少4根主动轴6上的第一刀片11的高度从左至右按照递增的循序排列。

本具体实施方式操作时,将挂梁5向外侧推出,将挂面干挂在挂梁5上,再向内推,使之置于横梁2上,启动电机8,驱动第一齿轮9和主动轴6转动,带动第二齿轮10转动,从而带动第一刀片11和第二刀片12同步转动,实现第一道切割,然后向右推动挂梁5,再次启动电机8,重复上述切割动作,实现第二道切割,依次向右推动挂梁5,实现第三道切割和第四道切割,从而完成全部切割动作。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面条生产用干面切割装置,挂面放置方便,切割效率高,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方便操作,切割长度一致,本具体实施方式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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