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的氧化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1655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的氧化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根据第一方面,本发明涉及通过将漂白剂粉末和过氧化物显色剂混合获得的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的氧化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以下的组合(a)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b)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C)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d)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e)至少一种碱化剂;和(f)适于毛发处理的载体介质。根据第二方面,本发明涉及如上所述的氧化组合物在毛发处理期间提供所述组合物的保持的一致流变特性的用途。根据第三方面,本发明涉及如上文所述氧化组合物使在所述常规氧化组合物观察到的溶胀行为最小化的用途。根据第四方面,本发明涉及施用如上文所述氧化组合物的方法,以在毛发处理期 间保持一致流变特性,并且使所述组合物的溶胀行为最小化;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i)提供第一过氧化物显色剂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和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的组合,以及载体介质;以及(ii)提供第二漂白剂粉末混合物,所述混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碱化剂和载体介质;(iii)将
(i)中所述组合物和Qi)中组合物混合在一起,以及(iv)将(iii)中所述组合物施用到角蛋白纤维尤其是毛发上,而无需在施用期间剧烈混合总组合物以保持适当的粘度并且使溶胀行为最小化。根据第五方面,本发明涉及氧化组合物套盒,所述套盒包含(i)分开包装的第一组合物,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和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的组合,以及载体介质;(ii)第二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至少一种碱化剂、和载体介质。
背景技术
本发明涉及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的氧化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以下的组合(a)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b)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c)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 (d)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e)至少一种碱化剂;和(f)适于毛发处理的载体介质。常规毛发处理如角质纤维(尤其是人发)的染色、漂白和烫发或软化/拉直总是需要氧化组合物。主要由α-角蛋白构成的人发为坚韧并且不溶性结构。使毛发中存在的角蛋白纤维具有强度和刚度的一种解释是存在大量与含硫氨基酸半胱氨酸形成的二硫桥键。根据处理类型,氧化组合物的实际作用可多样化。在毛发着色中,氧化组合物的作用是使黑素色素褪色,淡化毛发底层颜色。但是最重要的是其将染料前体偶联在一起,在毛发中形成有色发色团的作用。例如,其在毛发染色中的主要作用是氧化染料前体,所述染料前体随后被“活化”,使得串联反应以毛发染料的形成而终结。当用于毛发漂白中时,氧化组合物还具有逐渐破坏内含于整个皮质中的两种天然色素(真黑素(棕黑色)和棕黑色素(红橙色))的作用。人发颜色的特征性天然渐变是这些颜色类型比率和浓度组合的结果。例如,当黑发显示出较高浓度的真黑素时,红发显示出显著的棕黑色素。淡金色毛发具有含量缩减的二者。实验也已示出,当旨在用于破坏毛发天然色素时,氧化组合物同样破坏真黑素和棕黑色素,但是速率不同。实际上,已发现,真黑素比棕黑色素更易于破坏。由于这两种不同的破坏速率,当漂白时,由于红色素增强,黑发产生不可取的暖红橙色或“黄铜”色调。最后,当用于毛发漂白时,氧化组合物还不得不漂白已经存在于毛发上的之前沉积的合成色素。当通常用作毛发染色体系中的染料前体活化剂时,所述氧化组合物主要包含按相对重量计头上浓度在O. 6%至10%范围内的过氧化物试剂。另一方面,当用于黑素和合成色素破坏剂时,存在于最终毛发处理混合物中的氧化组合物通常由过氧化物显色剂和漂白剂粉末提供,所述过氧化物显色剂包含按相对于所述过氧化物显色剂的重量计浓度在I. 5%至12. 0%范围内的过氧化物试剂,所述漂白剂粉末 包含按相对于所述漂白剂粉末重量计浓度在10. 0%至40. 0%活性氧范围内的过硫酸盐试剂(S2O82O。因此,按相对于氧化组合物的重量计(即以2:1至最多1:4比率混合漂白剂粉末和过氧化物显色剂后),过氧化物试剂的过氧化物试剂头上浓度通常为O. 6%至最多10%,并且过硫酸盐浓度为2. 0%至27%。氧化组合物是高度化学活性的,除了归属于它们的作用以外,氧化组合物还会影响毛发处理组合物的载体介质,经历一些非期望的副反应。这些反应可对最终毛发处理组合物的不同物理特性如稠度和同质性具有影响。为了便于被消费者或发型师使用,活性试剂如毛发处理物中的氧化组合物包含于载体介质中,所述载体介质包含多种组分如聚合物、表面活性剂、稳定剂、螯合剂和含水载体。这些各自附加组分是重要并且必需的,以获得向消费者提供所期望有益效果,具有活性物质成分的组合物,并且使消费者能够便利地使用该组合物而无任何伤害。被称为“流变改性剂”的化合物对任何化妆品组合物而言均是关键性的,因为它们控制所述组合物的必需稠度,使消费者能够处理所述组合物,并且获得有益效果。当暴露于氧化环境时,流变改性剂面临对该高反应性环境必须化学和物理稳定的额外挑战。能够保持氧化组合物物理稳定性的流变改性剂描述于US 7,070, 769B2中,其中描述了包含“至少两种阴离子缔合聚合物”的组合物。us 6,547,833B2也描述了“用于毛发氧化染色的两部分组合物中的高含水量显色剂制剂”,所述显色剂制剂包含至少约70重量%的水、过氧化物氧化剂、和丙烯酸酯/山嵛醇聚醚-25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Aculyn28)。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适于化学处理角质材料的氧化组合物,所述处理如角质纤维的染色、漂白、软化和烫发。在毛发处理组合物所需的所有标准中,一条非常重要的标准是获得所期望的稠度/流变性或质感。该标准是允许消费者易于施用毛发处理组合物所必须的。为了提供这种毛发处理物的易于施用性,使用赋予“稠化”有益效果的化合物。良好流变改性剂的主要品质是在制备最终组合物时、处理期间,以及直至最后消费者或发型师即将将其从毛发上移除之前,能够提供所期望的稠度。高度适宜的流变改性剂除了在最终组合物制备期间具有所期望的稠度/流变性以外,还在组合物施用到毛发上期间,直至处理过程结束,保持该稠度/流变性。通常,已发现,流变改性剂的性能与氧化剂的量和类型高度相关。如上所述,由于氧化剂的高度化学活性,找到有效的流变改性剂是具挑战性的,所述流变改性剂在整个毛发处理期间提供其有益效果,而不因与介质中存在的氧化剂相互作用而降低其性能;即在组合物的所有其它组分之中非常稳定。因此直至当前,克服保持相同稠度/流变性的该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在施用期间连续并且剧烈的搅拌氧化组合物。这对于发型师和消费者而言是不方便的,并且造成将产品施用到毛发上所需的时间的增加。不受理论的束缚,使用期间流变性和稠度特征改变的合理解释涉及组分混合后观察到的典型氧化组合物“膨胀”或“发泡”或“溶胀”行为现象。据信,这涉及混合期间发生的反应,所述反应趋于提供气体如O2或CO2的就地产生,这是总组合物溶胀的原因。包夹于 组合物中的气泡可通过向组合物施加剧烈搅拌而释放出来。最终组合物的该溶胀行为是缺陷,因为它影响了最终组合物的稠度。实际上,消费者或发型师将当致密度较低并且密度特性较低的组合物施用在毛发上时,所述组合物将表现出一定的困难。因此,当施用在消费者毛发上时,一些氧化组合物将具有从毛发上滴落或脱落的趋势,致使毛发产品非常难以施用。施用后和显色时间期间毛发上的溶胀行为是更加关键性的,因为当采用徒手技术时,溶胀行为造成箔包膨胀,或不可能发生的对未处理毛发的染色效应。实际上,常规的流变改性剂,尤其是氧化组合物所涉及的那些,在所述氧化组合物组分包括过硫酸盐试剂、过氧化物试剂和碱化剂时趋于提供溶胀副作用。根据碱金属过硫酸盐试剂、过氧化物试剂和碱化剂在用于毛发处理的氧化组合物中的含量,这造成氧化组合物溶胀。就高度氧化环境如漂白组合物而言,该发泡现象为尤其过度的。在使用氧化组合物的毛发处理领域(即角质纤维(尤其是人发)的漂白、染色、烫发或软化/拉直)中,尤其存在对有效流变改性剂的需要,所述流变改性剂稳定,并且对活性物质成分以及氧化组合物中其它组分呈惰性。除了稳定性为可接受流变改性剂的基本特性以外,还期望确认防止氧化组合物所观察到的发泡行为,并且克服溶胀行为的流变改性剂。在本发明中,描述了氧化组合物,所述组合物除了提供在毛发处理期间保持组合物流变性的高度适宜特性以外,还提供氧化组合物溶胀行为的有效降低。因此,本发明的氧化组合物促使组合物易于施用至毛发,并且从开始施用至毛发处理结束,在毛发上的粘附性非常好。现已发现,用于氧化环境中的阴离子缔合聚合物和阴离子非缔合聚合物的具体组合除了提供优异的流变性能、化学和物理稳定性以外,还提供具有其它流变改性剂的氧化组合物中所观察到的不可取溶胀行为的有效降低。已发现,该具体组合提供优异的结果,尤其是使用俗称的“扫除技术”,其中毛发染料直接涂在毛发部分上,而不使用箔纸使染料保持包含于其中。发明概述根据第一方面,本发明涉及通过将第一过氧化物显色剂和漂白剂粉末组合物混合获得的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的氧化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以下的组合(a)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b)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c)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d)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e)至少一种碱化剂;和(f)适于毛发处理的载体介质。在本发明中,术语氧化组合物是指为两种组合物即漂白剂粉末和过氧化物显色剂的混合产物的组合物。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如下。在本发明中,术语过氧化物显色剂是指包含以下的组合物(a)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b)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C)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和(f)至少一种适于毛发处理的载体介质。在本发明中,术语漂白剂粉末是指优选为固体粉末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d)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e)至少一种碱化剂;和(f)适于毛发处理的载体介质。在本发明中,过氧化物显色剂的pH值在2. O至5. 5,优选2. 5至4. O的范围内。在本发明中,漂白剂粉末包含5%至30%,优选8%至25%范围内的碱化剂(e),以在与过氧化物显色剂混合后,能够获得pH在8. 5至13,更优选9. O至11范围内的氧化组合物。在本发明中,载体介质(f)将包含通常加入到毛发处理组合物中的其余组分,如尤其是角质纤维(尤其是人发)的漂白和/或染色。应当指出的是,在漂白剂粉末组合物和过氧化物显色剂组合物这二者中均可存在属于载体介质的组分。分类为“介质载体”的组分的分散将取决于它们在这些组合物(漂白剂粉末和过氧化物显色剂)每一种中的稳定性和作用。如本发明所用,术语氧化组合物是指可用于角质纤维(尤其是人发)漂白和/或染色和/或烫发和/或软化/拉直的组合物。根据第二方面,本发明涉及如上所述的氧化组合物在毛发处理期间提供所述组合物保持的一致流变特性的用途。根据第三方面,本发明涉及如上文所述氧化组合物使所述常规氧化组合物中观察到的溶胀行为最小化的用途。根据第四方面,本发明涉及施用如上文所述氧化组合物的方法,以在毛发处理期间保持一致流变特性,并且使所述组合物的溶胀行为最小化;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i)提供第一过氧化物显色剂混合物,所述混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和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的组合、载体介质;以及(ii)提供第二漂白剂粉末混合物,所述混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碱化齐U、载体介质;(iii)将(i)中描述的组合物和(ii)中描述的组合物混合在一起,以及(iv)将(iii)中所述组合物施用到角蛋白纤维尤其是毛发上,而无需在施用期间剧烈混合总组合物以保持适当的粘度并且使溶胀行为最小化。根据第五方面,本发明涉及氧化组合物套盒,所述套盒包含
(i)分开包装的第一过氧化物显色剂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和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的组合,以及载体介质;(ii)和第二漂白剂粉末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至少一种碱化剂、和载体介质。发明详述根据第一方面,本发明涉及通过将漂白剂粉末和过氧化物显色剂混合获得的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的氧化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以下的组合(a)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
(b)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c)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d)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e)至少一种碱化剂;和(f)适于毛发处理的载体介质。在本发明中,描述了包含流变改性剂的氧化组合物,所述流变改性剂在氧化环境中是相容并且稳定的。实际上,已发现,两种具体共聚物的特定组合除了在加入到氧化组合物时稠化氧化组合物的作用以外,还能够在整个毛发处理过程期间保持相同的稠度。除了在处理期间提供可接受的流变特性和稳定性以外,本发明的另一个关键方面是提供流变改性剂,所述流变改性剂具有毛发处理期间保持组合物流变性的高度适宜特性。过氧化物晶色剂在本发明中,术语过氧化物显色剂是指包含以下的组合物(a)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b)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C)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和(f)至少一种适于毛发处理的载体介质。阴离子缔合聚合物是符合下式(I)的包含至少一个亲水性部分作为连接各侧链的主链并且疏水性部分作为侧链的两亲聚合物
o1°V°HR cV0r2
OR3OH式⑴R2,R3 =酰基链R = O (丙烯酸单元),或R = CH3 (甲基丙烯酸单元)或R = C2H5 (乙基丙烯酸单元),或R = CH2COOH (衣康酸)亲水性主链包含至少一个丙烯酸单元(R=O),和/或至少一个甲基丙烯酸单元(R=CH3),和/或至少一个衣康酸单元(R=CH2COOH),以及它们的混合物。亲水性主链优选包含至少一个丙烯酸单元(R=O)和至少一个甲基丙烯酸单元(R=CH3)。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包含具有羧酸官能团的单体和具有酯的单体,所述酯衍生自脂肪醇(C4-C30)和羧酸。疏水性单元包含亲水性部分的对应酯;即至少一个丙烯酸酯单元(R1=O)、和/或至少一个甲基丙烯酸酯单元(R1=CH3)、和/或至少一个衣康酸酯(R1=CH2COOR5,其中R5为C1-C30),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疏水性主链优选包含至少一个丙烯酸酯单元(R1=O)和至少一个甲基丙烯酸酯单元(R1=CH3)15疏水性单元的酯单元包含取代基R2和R3,所述取代基为脂肪醇的聚乙二醇醚,在以下通式范围内CH3(CH2)aCH2(OCH2CH2)bOH, 其中a为C1-C18的混合物,和/或C1-C20的混合物,和/或C1-C22的混合物,和/或C1-C24的混合物。a优选为C1-C20的混合物,即二十二醇,其主要由正二十二醇(CH2(CH2)20CH2OH)组成。其中b具有20的平均值。可使用的代表性的阴离子两亲聚合物还可被交联。交联剂可以是包含基团(IV)CH2=CX (IV)和至少一种其不饱和键彼此不共轭的其它可聚合基团的单体。所涉及的是,例如,聚烯丙基醚如聚烯丙基蔗糖和聚烯丙基季戊四醇。适宜的材料包括以商品名Aculyn 28由公司Rohm&Haas出售的材料,以商品名Permulen TRKCarbopol 2020、CarbopoI Ultrez-21 由公司 Noveon 出售的材料,和以商品名 Structure 2001 和 Structure 3001 由公司 NationalStarch 出售的材料。相对于过氧化物显色剂组合物,过氧化物显色剂组合物可包含O. I重量%至10重量%,优选O. 2重量%至6重量%,更优选O. 5重量%至2重量%的所述阴离子缔合聚合物。阴离子非缔合聚合物也是符合下式(II)的包含至少一个亲水性部分作为连接各侧链的主链,以及仅一个侧链上的疏水性部分的两亲聚合物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优选毛发的氧化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 (a)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 (b)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 (C)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 (d)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 (e)至少一种碱化剂;和 (f)适于毛发处理的载体介质。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包含具有羧酸官能团的单体和具有衍生自脂肪醇和羧酸的酯的单体。
3.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包含具有羧酸官能团的单体和具有衍生自烷氧基化脂肪醇和羧酸的酯的单体。
4.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和所述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的组合以[5/1]至[1/5],优选[3/1]至[1/3],更优选[2/1]至[1/2]的对应比率范围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5.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和所述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的组合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O. Ol重量%至8重量%,优选O. 05重量%至5重量%,更优选O. 15至2重量%的含量范围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6.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过氧化物试剂选自过氧化氢、过氧化脲、三聚氰胺过氧化物或它们的组合。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过氧化物试剂以相对于所述氧化组合物的总重量O. 6重量%至10. O重量%的含量范围存在于所述氧化组合物中。
8.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过硫酸盐试剂以相对于所述氧化组合物的总重量2. O重量%至30. O重量%的含量范围存在于所述氧化组合物中。
9.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含至少一种化妆品成分,优选美容活性成分,所述美容活性成分选自染料、螯合剂、抗附聚剂、添加剂、石蜡油、香料,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10.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中所定义的所述氧化组合物在所述毛发处理持续期间提供所述组合物的保持的一致流变特性的用途。
11.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中所定义的所述氧化组合物降低所述氧化组合物溶胀行为的用途。
12.一种施用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中所定义的所述氧化组合物以在所述毛发处理期间保持一致流变特性并且使所述组合物的溶胀行为最小化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i)提供第一混合物,所述第一混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和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的组合,以及载体介质;以及 ( )提供第二混合物,所述第二混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至少一种碱化剂、和载体介质; (iii)混合所述第一混合物和第二混合物,以获得所述氧化组合物; (iv)将所述氧化组合物(iii)施用到所述角蛋白纤维上尤其是毛发上,而无需在所述施用期间剧烈混合所述总组合物。
13.一种氧化组合物套盒,所述套盒包含 (i)分开包装的第一组合物,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和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的组合,以及载体介质;以及 ( )分开包装的第二组合物,所述第二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至少一种碱化剂、和载体介质。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的氧化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以下的组合(a)至少一种阴离子缔合共聚物,(b)至少一种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c)至少一种过氧化物试剂;(d)至少一种过硫酸盐试剂;(e)至少一种碱化剂;和(f)适于毛发处理的载体介质。所述氧化组合物适于需要氧化组合物的常规毛发处理中所用的组合物,所述常规毛发处理如角质纤维尤其是人发的染色、漂白、和烫发或软化/拉直。所述组合物具有良好的流变性,在使用时保持其稠度和降低的溶胀行为。优选的阴离子缔合共聚物为丙烯酸酯共聚物,而优选的阴离子非缔合共聚物为丙烯酸酯/山嵛醇聚醚-25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
文档编号A61Q5/08GK102892402SQ201180024694
公开日2013年1月23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10日 优先权日2010年5月19日
发明者W.伯格, M.莫兰德, A.萨尔韦, M.施米特 申请人:宝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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