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筒状针织物材料的洗涤器的制造方法_5

文档序号:9509799阅读:来源:国知局
的每个上部辊的所述上部链轮,以便可操作地彼此连接所述成组辊的每个上部辊,以便一致地旋转。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具有上部马达;以及 其中,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马达被固定到所述框架。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具有上部减速器;以及 其中,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减速器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马达,以随其旋转。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具有上部马达链轮;以及 其中,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马达链轮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减速器,以随其旋转。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链条还接合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马达链轮,以允许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在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马达被致动时旋转。21.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包括中空管;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每个中空管具有一对端部;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每个中空管的所述一对端部分别被垂直地固定到一对支架,并且与所述一对支架连通,所述一对支架允许所述空气喷嘴架在所述成组辊的一对相邻的上部辊之间并且平行于所述成组辊的一对相邻的上部辊被可更换地附接在所述框架内,并且与所述成组辊的关联的下部辊对齐。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每个支架被竖直地定向;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每个支架是通道形的,并且本身具有: a)翼片;和 b)一对凸缘;并且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每个中空管的所述一对端部分别被垂直地固定到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一对支架的所述翼片,并且与之连通,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一对支架的所述一对凸缘从其向外延伸,以被可更换地固定到所述框架。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中空管被水平地定向;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中空管彼此共面;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中空管彼此竖直地间隔开;并且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中空管彼此平行。24.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中空管含有孔;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中空管的所述孔朝向所述成组辊中的特定的一些被具体地定向;以及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中空管的所述孔用于吹送空气到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以引起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球状膨胀,用于使得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的总表面积对洗涤液的暴露最大化。25.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包括歧管支架;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歧管支架被竖直地定向;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歧管支架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一对支架中的特定的一个的内部延伸;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歧管支架在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一对支架中的所述特定的一个的上方延伸,并通过组合螺钉/垫圈/锁定垫圈/螺母被保持在该处;以及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歧管支架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一对支架中的所述特定的一个连通。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歧管支架是通道形的,并且本身具有: a)翼片;和 b)一对凸缘;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歧管支架的所述翼片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一对支架中的所述特定的一个的所述翼片内部抵靠它;并且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歧管支架的所述一对凸缘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一对支架中的所述特定的一个的从其向外延伸的所述一对凸缘内部抵靠它。2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歧管支架具有最上端部;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包括空气箱歧管;以及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空气箱歧管越过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歧管支架的所述最上端部垂直地延伸,并且由一对螺钉和锁定垫圈被保持在该处。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空气箱歧管具有一对端部;以及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空气箱歧管的所述一对端部分别与用于与空气源连通的空气导径弯头和铜管塞连通。29.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空气箱歧管具有最低表面;以及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空气箱歧管的所述最低表面与铜小活栓阀连通。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包括直且公的空气接头;以及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直且公的空气接头分别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空气箱歧管的所述铜小活栓阀连通地悬置。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包括直导径弯头且公的空气接头;以及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直导径弯头且公的空气接头安装在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一对支架中的所述特定的一个中,并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中空管连通。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喷嘴架包括空气软管;以及 其中,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空气软管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直且公的空气接头延伸,并与之连通,并且,分别与所述空气喷嘴架的所述直导径弯头且公的空气接头连通。33.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包括机壳;以及 其中,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被固定到所述框架。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具有门;以及 其中,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的所述门被铰接地附接到其上。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具有把手;以及 其中,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的所述把手被固定到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的所述门,以便允许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的所述门根据需要容易地被打开和关闭。36.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具有控制面板;以及 其中,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的所述控制面板被设置在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的所述门上。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控制面板包括: a)停止按钮; b)起动按钮; c)上部辊速度旋转控制;和 d)下部辊速度旋转控制。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马达具有旋转速度; 其中,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具有旋转速度;并且 其中,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的所述控制面板的所述上部辊速度旋转控制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马达,以控制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上部马达的所述旋转速度,由此控制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旋转速度。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的所述下部马达具有旋转速度; 其中,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具有旋转速度;以及 其中,所述控制器的所述机壳的所述控制面板的所述下部辊速度旋转控制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的所述下部马达,以控制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的所述下部马达的所述旋转速度,由此控制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的所述旋转速度。40.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交替地拧在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上方,然后拧在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的下方。41.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彼此独立地调节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旋转速度和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的所述旋转速度,控制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的张力和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的球状膨胀,用于使得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的总表面积对洗涤液的暴露最大化。42.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洗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的所述旋转速度被设定为运行比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旋转速度稍快,这随着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在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上开始滑动,又使得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收紧,在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上产生张力,以及,通过使得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的所述旋转速度停止或减慢一会儿,使得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的张力松弛,并围绕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产生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的一圈,引起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在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上滑动,以及,通过再次起动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缩短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的一圈,并驱动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以及,通过调节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下部成组辊的所述旋转速度和所述成组辊的所述上部成组辊的所述旋转速度,结合调节从停止到起动的时间,自动地形成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的所需平均张力。43.一种使用用于针织物的连续洗涤器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利用负载单元控制在用于针织物的连续洗涤器中的织物张力,以确定在行进中的针织物中的张力;和 b)调节连续洗涤器的上部辊或者下部辊的速度,以保持张力和空气球状膨胀尺寸恒定。
【专利摘要】一种洗涤器,用于洗涤连续片的筒状针织物材料。所述洗涤器包括框架、成组辊、空气喷嘴架和控制器。框架搁置在支撑表面上。成组辊被可旋转地附接在框架内,并引导材料通过洗涤液,以洗涤材料。空气喷嘴架可更换地附接在框架内并吹送空气到材料,以使材料球状膨胀,以使得材料的总表面积对洗涤液的暴露最大化。控制器可操作地连接到成组辊,并随着材料在空气喷嘴架的影响下穿过洗涤液,使得材料的张力最小化并保持恒定,由此提供材料的更有效的洗涤。
【IPC分类】D06B3/10, D06B1/14
【公开号】CN105264136
【申请号】CN201480002993
【发明人】F·卡塔洛
【申请人】T·卡塔洛
【公开日】2016年1月20日
【申请日】2014年3月12日
【公告号】US20140304923, WO2014168709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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