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种管桩锯断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轨道及设置于轨道上的行走小车,所述行走小车包括机架及设置于机架下方的数个车轮,所述机架上设有锯断机构及锯断机构位移装置,所述锯断机构包括:支架及安装于支架上的电机、传动轴及锯片,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传动轴之间通过皮带传动,所述锯片安装于传动轴的自由末端,所述锯断机构位移装置包括至少两根滑动杆及一根螺旋杆,所述滑动杆的两端固定于机架上,所述螺旋杆的一端通过轴承安装于机架上,所述螺旋杆的另一端设有转动盘,所述锯断机构的支架设有与滑动杆相配合的滑孔及与螺旋杆相配合的螺孔。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桩锯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为钢轨,所述车轮为钢轮。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桩锯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杆的数量为两根,所述螺旋杆设置于两根滑动杆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