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桥梁施工旋转调节支撑托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4264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撑托架相关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桥梁施工旋转调节支撑托架。



背景技术: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桥梁建设,包括河流桥梁、陆地桥梁已经越来越多。在传统托架先在墩内预埋大块钢板,将托架在桥下组焊完成后单片吊装就位与预埋钢板焊接,但是传统托架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高空竖焊,焊缝质量难以保证,存在安全隐患,焊缝长、高空焊接工作量大、适合的桥梁底座比较的单一。在桥梁底座出现倾斜形状时,无法更好的进行固定。为此,提出一种桥梁施工支撑托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桥梁施工旋转调节支撑托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桥梁施工旋转调节支撑托架,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表面安装有下盘,所述下盘上表面中心处设有液压顶杆,液压顶杆上端纵向贯穿圆盘连接于中盘的下表面,所述圆盘下表面的两端部活动连接有液压杆,液压杆另一端活动连接在下盘的上表面,所述液压杆位于液压顶杆外侧,所述中盘与上盘内侧固定连接有工字架,所述上盘中心处为正六边形状,且正六边形各边上粘结有橡胶块,所述橡胶块内部设有橡胶球,橡胶球内部设有弹簧,所述液压顶杆通过导线串联与外界电源形成通路。

优选的,所述工字架焊接在上盘和中盘的内侧壁上,所述工字架呈环形环绕在上盘和中盘的内侧,且工字架的数量不少于十个。

优选的,所述液压杆一端通过螺栓旋钮在圆盘下表面,另一端通过螺栓旋钮在下盘上表面,所述液压杆与下盘上表面呈一定倾斜角度设置,且倾斜角度在三十到六十度之间。

优选的,所述橡胶球呈线性分布在橡胶块内部,且橡胶球之间紧密相连,所述弹簧黏合在橡胶球内壁上,且弹簧的数量不少于六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通过把底座设置为倾斜角度,便于起到更稳定,在底座上表面增加了下盘,下盘与中盘之间设有液压顶杆和液压杆,液压顶杆起到上下调节高度,便于施工者使用,液压杆起到固定作用,在中盘和上盘之间安装有工字架,一是起到固定,二时起到分散力的作用,便于起到保护托架作用,在上盘四周设有橡胶块,橡胶块内部设有橡胶球,且在橡胶球内部设有弹簧,在遇到设计不平行的桥梁底座时,橡胶块带动橡胶球通过弹簧改变行状,达到底座原有的形状便于起到固定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上盘放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橡胶块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下盘、3液压顶杆、4圆盘、5液压杆、6中盘、7上盘、8工字架、9橡胶块、10橡胶球、11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桥梁施工旋转调节支撑托架,包括底座1,底座1上表面安装有下盘2,下盘2上表面中心处设有液压顶杆3,液压顶杆3上端纵向贯穿圆盘4连接于中盘6的下表面,圆盘4下表面的两端部活动连接有液压杆5,液压杆5另一端活动连接在下盘2的上表面,液压杆5一端通过螺栓旋钮在圆盘4下表面,另一端通过螺栓旋钮在下盘2上表面,液压杆5与下盘2上表面呈一定倾斜角度设置,且倾斜角度在三十到六十度之间,液压杆5位于液压顶杆3外侧,中盘6与上盘7内侧固定连接有工字架8,工字架8焊接在上盘7和中盘6的内侧壁上,工字架8呈环形环绕在上盘7和中盘6的内侧,且工字架8的数量不少于十个,上盘7中心处为正六边形状,且正六边形各边上粘结有橡胶块9,橡胶块9内部设有橡胶球10,橡胶球10内部设有弹簧11,橡胶球10呈线性分布在橡胶块9内部,且橡胶球10之间紧密相连,弹簧11黏合在橡胶球10内壁上,且弹簧11的数量不少于六个,液压顶杆3通过导线串联与外界电源形成通路。

本实用新型结构通过把底座1设置为倾斜角度,便于起到更稳定,在底座1上表面增加了下盘2,下盘2与中盘6之间设有液压顶杆3和液压杆5,液压顶杆3起到上下调节高度,便于施工者使用,液压杆5起到固定作用,在中盘6和上盘7之间安装有工字架8,一是起到固定,二时起到分散力的作用,便于起到保护托架作用,在上盘7四周设有橡胶块9,橡胶块9内部设有橡胶球10,且在橡胶球10内部设有弹簧11,在遇到设计不平行的桥梁底座时,橡胶块9带动橡胶球10通过弹簧11改变行状,达到底座原有的形状便于起到固定作用。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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