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媒体教学互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3011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多媒体教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媒体教学互动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技术迅速兴起、蓬勃发展,其应用已遍及国民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正在对人类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乃至生活方式带来巨大的变革,也深刻地影响到了教育教学领域。相比传统的教学方式,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教学系统可以动态地管理各种学科的学习材料和考试信息,学生学习时间灵活,突破了时空的界限,同时大大的节省了教育资源,而且师生间可以实现互动,反馈和交流都比传统的教学方便有效。人机交互、立即反馈是多媒体技术的显著特点,是任何其他媒体所没有的。现有技术中的多媒体教学互动系统大多只能直观的观看到教学终端的状态,而学习终端的使用者只能用文字、语音答题的形式进行互动,这样的答题方式会让人产生一种躲在屏幕背后的感觉,他人无法直接看到你的表现,不利于对自身全面的锻炼。同时,多媒体教学中,基本采用数字化资料教学,课件资料基本在计算机中预先完成,而有时需要用到部分的纸质资料无法快速的呈递给学习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弊端,提供一种多媒体教学互动系统,该多媒体教学互动系统在教学终端设置了互动摄像头A,在学习终端设置了互动摄像头B,教学者和学习者能进行面对面的互动,其他学习者也能直接观看到学习者中的发言者的表现,同时在教学终端设置了资料高清拍摄仪,能将需要使用的纸质资料直接进行拍摄并通过影像输出端直接让每一个学习者观看到,便于临时使用纸质教学,使一些有用的纸质资料更好的传递给学习者,提升教学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多媒体教学互动系统,包括中央控制系统、教学终端和学习终端,教学终端和学习终端分别和中央控制系统连接,中央控制系统上还连接有影像输出端和扩音系统,影像输出端上设有发言者显示区,教学终端上设有第一话筒、授课电子手写板、资料高清拍摄仪、抢答显示器、互动摄像头A,抢答显示器上连接有复位按钮;学习终端上设有第二话筒、答题按钮、答题电子手写板以及互动摄像头B。

作为优选,教学终端上设有数据导入接口。

作为优选,所述影像输出端为投影仪或液晶显示器。

作为优选,教学终端为个人计算机。

作为优选,所述授课电子手写板为电磁手写输入装置或者平板触摸输入装置。

作为优选,所述答题电子手写板为电磁手写输入装置或者平板触摸输入装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设置的资料高清拍摄仪可以将纸质资料拍摄下来,并通过中央控制系统传递到影像输出端进行展示,可以让每一个学习者观看到,便于教学。教学终端设置的互动摄像头A和学习终端设置的互动摄像头B,可以将发言的人显示在影像输出端上的发言者显示区内,让所有人可以看到发言者,使发言者可以更好的展现自己,锻炼自己,实现面对面的互动效果。设置的抢答器可以让学习者抢答发言,提高学习积极性。设置的授课电子手写板和答题电子手写板分别让授课者和学习者方便手写互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1、中央控制系统,2、教学终端,3、学习终端,4、影像输出端,5、扩音系统,6、发言者显示区,7、第一话筒,8、授课电子手写板,9、资料高清拍摄仪,10、抢答显示器,11、互动摄像头A,12、复位按钮,13、第二话筒,14、答题按钮,15、答题电子手写板,16、互动摄像头B,17、数据导入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表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多媒体教学互动系统,包括中央控制系统1、教学终端2和学习终端3,教学终端2为个人计算机,教学终端2上设有数据导入接口17。教学终端2和学习终端3分别和中央控制系统1连接,中央控制系统1上还连接有影像输出端4和扩音系统5,影像输出端4为投影仪,影像输出端4上设有发言者显示区6,教学终端3上设有第一话筒7、授课电子手写板8、资料高清拍摄仪9、抢答显示器10、互动摄像头A11,抢答显示器10上连接有复位按钮12;学习终端3上设有第二话筒13、答题按钮14、答题电子手写板15以及互动摄像头B16。所述授课电子手写板8和答题电子手写板15为平板触摸输入装置。

当教学者有纸质资料需要展示时,可以用资料高清拍摄仪9将纸质资料拍摄下来,并通过中央控制系统1传递到影像输出端4进行展示,可以让每一个学习者观看到,便于教学。教学终端2设置的互动摄像头A11和学习终端3设置的互动摄像头B16,当有人发言时,可以将发言的人显示在影像输出端4上的发言者显示区6内,让所有人可以看到发言者,使发言者可以更好的展现自己,锻炼自己,实现面对面的互动效果。设置的抢答器可以让学习者抢答发言,提高学习积极性。

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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