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LED模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模组直角拼装结构。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一般的模组在拼装时,由于模组的底壳厚度较厚,使模组在拼90°直角时会产生很大的缝隙(如图4),这样的拼装方式使LED显示屏的美观性与显示画面的连续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模组拼装缝隙小且LED显示屏的美观性与显示画面的连续性好的模组直角拼装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模组直角拼装结构,包括箱体、第一模组组件和第二模组组件,所述第一模组组件固定贴合在第一连接面上,所述第二模组组件固定贴合在第二连接面上,所述第一模组组件包括第一模组底壳以及固定在第一模组底壳上的第一模组显示屏,所述第一模组显示屏向箱体外延伸且第一模组底壳向内收缩形成一拼装板,所述第二模组组件的一侧抵靠在该拼装板上,且该拼装板的延伸面与第二模组组件的显示面平齐。
其中,所述第二模组组件包括第二模组底壳以及固定在第二模组底壳上的第二模组显示屏,所述第一模组底壳与第二模组底壳之间设有间隙。
其中,所述第一模组组件和第二模组组件的直角拼装缝隙大小等于第一模组显示屏的厚度,且该缝隙大小为3㎜。
其中,所述第一模组底壳通过胶水粘接在第一连接面上,所述第二模组底壳通过胶水粘接在第二连接面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组直角拼装结构,通过将第一模组显示屏向箱体外延伸且第一模组底壳向内收缩,使第二模组组件与第一模组组件相邻的一端直接与第一模组显示屏延伸出的拼装板接触,大大减小了第一模组组件与第二模组组件间的拼装缝隙,使第一模组组件与第二模组组件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整体,从而大大增加了LED显示屏的美观性与显示画面的连续性,且安装时定位准确,大大方便了第二模组组件的安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模组直角拼装结构的结构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模组直角拼装结构中第一模组组件的结构图;
图4为现有技术箱体与模组安装后的结构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如下:
1、箱体 2、第一模组组件
3、第二模组组件 4、第一连接面
5、第二连接面 6、间隙
21、第一模组底壳 22、第一模组显示屏
23、拼装板 24、延伸面
31、显示面 32、第一模组底壳
33、第一模组显示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表述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描述。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的模组直角拼装结构,包括箱体1、第一模组组件2和第二模组组件3,第一模组组件2固定贴合在第一连接面4上,第二模组组件3固定贴合在第二连接面5上,第一模组组件2包括第一模组底壳21以及固定在第一模组底壳21上的第一模组显示屏22,第一模组显示屏22向箱体1外延伸且第一模组底壳21向内收缩形成一拼装板23,第二模组组件3的一侧抵靠在该拼装板23上,且该拼装板23的延伸面24与第二模组组件3的显示面31平齐。
相较于现有技术的情况,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组直角拼装结构,通过将第一模组显示屏22向箱体1外延伸且第一模组底壳21向内收缩,使第二模组组件3与第一模组组件2相邻的一端直接与第一模组显示屏21延伸出的拼装板23接触,大大减小了第一模组组件2与第二模组组件3间的拼装缝隙,使第一模组组件2与第二模组组件3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整体,从而大大增加了LED显示屏的美观性与显示画面的连续性,且安装时定位准确,大大方便了第二模组组件3的安装。
在本实施例中,第二模组组件3包括第二模组底壳32以及固定在第二模组底壳32上的第二模组显示屏33,第一模组底壳21与第二模组底壳32之间设有间隙6。第一模组底壳21与第二模组底壳32之间设有间隙6,是为了方便第二模组组件3的安装,防止因为第一模组底壳21凸出到了箱体1外,使第二模组组件3无法与箱体1完美粘接。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模组组件2和第二模组组件3的直角拼装缝隙大小等于第一模组显示屏22的厚度,且该缝隙的大小为3㎜。现有的安装方式是模组沿着箱体连接面粘接,所以箱体的折角处就会无法覆盖,使模组之间存在缝隙,从而使LED显示屏看起来不美观,而按本实用新型的拼装结构拼装完成后,第一模组组件2和第二模组组件3可以把箱体1的折角处覆盖,而第一模组组件2与第二模组组件3的直角拼装缝隙只有3㎜。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模组底壳21通过胶水粘接在第一连接面4上,第二模组底壳32通过胶水粘接在第二连接面5上。当然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模组底壳21和第二模组底壳21与箱体1的固定方式并不局限于上述通过胶水固定,也可以是其它固定方式,只要是能够实现第一模组底壳21和第二模组底壳32固定在箱体1上的固定方式均可,如果第一模组底壳21和第二模组底壳32与箱体1之间的固定方式发生了变化,均可理解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简单变换或者变形,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