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网格背光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3529阅读:740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网格背光源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LED网格背光源。



背景技术:

LED(发光二极管)作为一种环保、节能的新型光源,和传统的冷阴背光源相比,LED背光源具有低功耗、低发热量、亮度高、寿命长等特点。由电路板、LED、电阻组成的硬灯条,通常是独立单条的,在安装时,需要先定位做标记,逐条安装后再接线连接,安装复杂,时间长。需要一种背光源达到低功耗、低发热量、亮度高、寿命长,安装简单、快捷的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节能、环保、易安装、效率更高的LED网格背光源。

所述LED网格背光源,包括电线、用于安装LED灯的电路板及固定卡座,所述固定卡座整体呈“T”型,所述固定卡座内部贯穿“T”型竖直边的方向上设置有一用于穿插所述电线的电线孔,所述电路板通过一导体连接件卡合连接在所述固定卡座“T”型竖直边上表面,所述导体连接件一端卡合在所述电路板上,另一端穿过所述电路板设置在所述固定卡座电线孔内的电线刺穿连接固定。

所述电线走向与所述电路板设置方向垂直。

所述电线上设置有至少两条电路板。

所述各电路板之间平行设置。

所述电路板上间隔设置有卡合孔,所述固定卡座“T”型竖直边上表面设置有与所述卡合孔相配合的定位销,所述电路板通过卡合孔与定位销相配合固定连接。

所述固定卡座“T”型竖直边上表面上定位销的连线方向与所述电线设置方向垂直。

所述定位销连线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电路板的固定孔,所述导体连接件一端与所述电路板卡合连接,另一端通过所述固定孔与所述固定卡座电线孔内的电线刺穿连接固定。

所述导体连接件为固定螺丝。

所述固定卡座“T”型横边上表面上设置有用于与灯箱后底板连接的连接孔。

实施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LED网格背光源,两块电路板(可以N块)平行布置,电路板与电路板之间通过固定卡座上的电线1予以连接导通,电路板通过螺丝与电线导通,通电工作时发光均匀,无闪烁,整套LED网格背光源的结构非常科学合理。

通过上述方案,使整套LED网格背光源的结构设计非常科学合理,整套产品具有耗能低,热量小,拼接方便灵活,发光均匀,无闪烁,安全可靠和节能减排的特点,以产生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填补了目前LED背光源市场应用产品的不足,有着极好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分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固定卡座结构示意图;

图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整体结构示意图。

1、电线;2、电路板;3:固定卡座;4.螺丝;1-1电线孔;1-2连接孔;1-3定位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LED网格背光源,包括电线、用于安装LED灯的电路板及固定卡座,固定卡座整体呈“T”型,固定卡座内部贯穿“T”型竖直边的方向上设置有一用于穿插所述电线的电线孔,电路板通过一导体连接件卡合连接在所述固定卡座“T”型竖直边上表面,导体连接件一端卡合在所述电路板上,另一端穿过所述电路板设置在所述固定卡座电线孔内的电线刺穿连接固定。所述电线走向与所述电路板设置方向垂直。电线上设置有至少两条电路板。各电路板之间平行设置。电路板上间隔设置有卡合孔,所述固定卡座“T”型竖直边上表面设置有与所述卡合孔相配合的定位销,所述电路板通过卡合孔与定位销相配合固定连接。固定卡座“T”型竖直边上表面上定位销的连线方向与所述电线设置方向垂直。定位销连线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电路板的固定孔,所述导体连接件一端与所述电路板卡合连接,另一端通过所述固定孔与所述固定卡座电线孔内的电线刺穿连接固定。导体连接件为固定螺丝。固定卡座“T”型横边上表面上设置有用于与灯箱后底板连接的连接孔。

所述电路板,电路板上安装有LED和电阻、固定卡座、螺丝组成。固定卡座3上有一固定电线的通孔,电线1从通孔1-1穿过,电路板在固定卡座3上的定位销1-3上定位,定位后用螺丝4穿过电路板2上的螺丝孔1-4与电线刺穿连接固定即可。使用螺丝可以方便安装、拆卸,将电路板连接得更为稳固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LED网格背光源,两块电路板(可以N块)平行布置,电路板与电路板之间通过固定卡座上的电线1予以连接导通,电路板通过螺丝与电线导通,通电工作时发光均匀,无闪烁,整套LED网格背光源的结构非常科学合理。通过上述方案,使整套LED网格背光源的结构设计非常科学合理,整套产品具有耗能低,热量小,拼接方便灵活,发光均匀,无闪烁,安全可靠和节能减排的特点,以产生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填补了目前LED背光源市场应用产品的不足,有着极好的市场前景。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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