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到堆焊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低温堆焊方面的应用,尤其涉及到一种耐压磨辊的低温堆焊工艺。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大幅度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水泥、电力等广泛使用研磨设备,在研磨设备中,研磨辊是对物料进行粉碎的重要部件,其使用寿命不仅影响着产量的高低,同时研磨辊的安全运行更是决定这企业产生效益的实现,然而在以往的研磨辊的加工制作的堆焊过程中往往是因为技术的局限性,往往要求较高的预设温度,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堆焊过程中能源的大量浪费,既降低了生产的效率又大量提高了生产成本。
因此,提供一种耐压磨辊的低温堆焊工艺,以期能够通过对焊件的预热温度的方法进行调节改进,通过多级多次进行预热,大大提高了在预热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焊件的堆焊温度,减少堆焊能源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就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耐压磨辊的低温堆焊工艺,以期能够通过对焊件的预热温度的方法进行调节改进,通过多级多次进行预热,大大提高了在预热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焊件的堆焊温度,减少堆焊能源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为解决背景技术中所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耐压磨辊的低温堆焊工艺,包括堆焊工艺步骤为:
(1)堆焊前表面处理,堆焊前通过化学方法或者机械方法将焊件进行表面打磨处理,先通过砂纸进行表面打磨,将表面的锈斑和杂质进行清除,然后使用酒精或者丙酮对表面进行进一步的清洗。
(2)焊件预热处理,表面清理完成后,将焊件放置到预加热炉内进行预加热处理,在加热时对预加热炉内的温度进行可控调节,将预热温度分为三级预热,且预热的温度设为85—120℃。
(3)焊件堆焊加工,将预热完成后的焊件进行堆焊加工,在堆焊加工时,将焊件分为三次进行堆焊,且分别为:第一焊丝堆焊、第二焊丝堆焊、第三焊丝堆焊;
第一焊丝堆焊:通过第一焊丝堆焊在焊件表面构成2mm的打低层,然后进行冷却,时间设为10—15分钟。
第二焊丝堆焊:通过第二焊丝堆焊在焊件的打底层上进行堆焊1.5mm的加强层,然后进行冷却,时间设为5—8分钟。
第三焊丝堆焊:通过第二焊丝堆焊在焊件的加强层上堆焊耐磨层直至预设的厚度。
(4)焊后热处理,堆焊完成后,将检测合格后的焊件立即进行回火后进行热处理。
优选地,所述的步骤2中的预加热分为三次进行加热,且三次的预热温度设为:一次预热30—40℃、二次预热60—70℃、三次预热90—115℃,通过多级多次进行预热,提高预热的程度,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焊件内外的温度差和应力差。
优选地,所述的步骤4中的焊后热处理先通过热处理到70℃时,在进行自然风冷,能够消除焊接的残余应力,提高焊件的塑形和加工性能。
本发明通过对堆焊时的预加热的方法和方式进行改进调节,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焊件在预热时的预热程度,减少焊件内外的应力差和温度差,降低在堆焊时的堆焊温度,同时通过多级多次进行预热,大大提高了在预热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焊件的堆焊温度,减少堆焊能源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对焊件的预热温度的方法进行调节改进,通过多级多次进行预热,大大提高了在预热的程度。
2)、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焊件的堆焊温度,减少堆焊能源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一种耐压磨辊的低温堆焊工艺,包括堆焊工艺步骤为:
(1)堆焊前表面处理,堆焊前通过化学方法或者机械方法将焊件进行表面打磨处理,先通过砂纸进行表面打磨,将表面的锈斑和杂质进行清除,然后使用酒精或者丙酮对表面进行进一步的清洗。
(2)焊件预热处理,表面清理完成后,将焊件放置到预加热炉内进行预加热处理,在加热时对预加热炉内的温度进行可控调节,将预热温度分为三级预热,且预热的温度设为95℃。
(3)焊件堆焊加工,将预热完成后的焊件进行堆焊加工,在堆焊加工时,将焊件分为三次进行堆焊,且分别为:第一焊丝堆焊、第二焊丝堆焊、第三焊丝堆焊;
第一焊丝堆焊:通过第一焊丝堆焊在焊件表面构成2mm的打低层,然后进行冷却,时间设为13分钟。
第二焊丝堆焊:通过第二焊丝堆焊在焊件的打底层上进行堆焊1.5mm的加强层,然后进行冷却,时间设为8分钟。
第三焊丝堆焊:通过第二焊丝堆焊在焊件的加强层上堆焊耐磨层直至预设的厚度。
(4)焊后热处理,堆焊完成后,将检测合格后的焊件立即进行回火后进行热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的步骤2中的预加热分为三次进行加热,且三次的预热温度设为:一次预热35℃、二次预热65℃、三次预热95℃,通过多级多次进行预热,提高预热的程度,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焊件内外的温度差和应力差。
进一步的,所述的步骤4中的焊后热处理先通过热处理到70℃时,在进行自然风冷,能够消除焊接的残余应力,提高焊件的塑形和加工性能。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