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折叠的车床底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60215阅读:2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床底架,具体为一种可折叠的车床底架结构,属于车床辅助设备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车床底架是一种车床工作的辅助设备,其作用为构架设备的支撑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安装轴类零件及轴上零件,利用它们的工艺结构起到其他重要零件的定位作用同时用以连接机器设备与地面的基础零件;随着车床设备在机械行业的发展,人们对车床底架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传统车床在使用时为用到车床底架,导致设备受到损害,减少使用寿命,而现有的车床底架,体积大、重量大,且不易携带和运输,通常对于固定的车床需要特定的机床底架进行连接和工作,操作复杂,功能单一,另外现有的车床底架没有减震功能,噪音大,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可折叠的车床底架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可折叠的车床底架结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可折叠的车床底架结构,包括车床底板,所述车床底板底端固定防震脚垫,所述车床底板顶部表面设有螺栓孔,所述车床底板内部设有加固杆,两个所述车床底板之间顶表面设有连接杆,且所述连接杆表面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内部贯穿定位销,所述车床底板两端分别设有立杆,且所述立杆与所述车床底板之间设有转动轴;所述两立杆之间通过插入螺杆连接,且所述螺杆与所述立杆之间通过锁紧螺母固定;所述螺杆中心位置设有工件托板,且所述工件托板底端设有转动杆。

优选的,所述工件托板与所述转动杆之间可旋转,且所述工件托板与所

述转动杆之间的夹角度为0°-180°。

优选的,所述工件托板焊接在所述螺杆中心位置。

优选的,所述定位销插入在所述安装孔与所述车床底板内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可折叠的车床底架结构能够通过设有的工件适用在螺母等小零件加工的底架,具有保护车床的夹头、刀具功能,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夹头及刀具的更换效率;也可通过拆除立杆通过螺栓孔固定连接机器设备进行车床的工作,具有定位效果好、减震降噪等优点;另外定位销的插入固定车床底板与连接杆,可有效实现拆卸旋转折叠,立杆表面设有的旋转轴能实现立杆的折叠,使该车床底架能够实现占地面积小,携带方便,且能良好的适用各种种类和大小工件的固定和保护;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件托板,2、转动杆,3、锁紧螺母,4、螺杆,5、立杆,6、旋转轴,7、螺栓孔,8、车床底板,9、防震脚垫,10、定位销,11、连接杆,12、安装孔,13、加固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所示,一种可折叠的车床底架结构,包括车床底板8,所述车床底板8底端固定防震脚垫9,所述车床底板8顶部表面设有螺栓孔7,所述车床底板8内部设有加固杆13,两个所述车床底板8之间的顶表面设有连接杆11,且所述连接杆11表面设有安装孔12;所述安装孔12内部贯穿定位销10,所述车床底板8两端分别设有立杆5,且所述立杆5与所述车床底板8之间设有转动轴6;所述两立杆5之间通过插入螺杆4连接,且所述螺杆4与所述立杆5之间通过锁紧螺母3固定;所述螺杆4中心位置设有工件托板1,且所述工件托板1底端设有转动杆2。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工件托板1与所述转动杆2之间可旋转,且所述工件托板1与所述转动杆2之间的夹角度为0°-180°,可适用不同大小工件的加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工件托板1焊接在所述螺杆4中心位置,具有稳定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定位销10插入在所述安装孔12与所述车床底板8内部,可实现车床底板之间距离的调整。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该种可折叠的车床底架结构通过工件托板1放入小零件加工的元件进行加工的车削,保证元件在工件托板1内的摆动,对车床的夹头和刀具进行保护,通过卸下立杆5,根据车床的大小通过选择连接杆11上不同的安装孔12,根据需要对车床底板8的宽度进行调整,在车床底板8的表面螺栓孔7内螺栓连接外来机械,利用其防震脚垫9进行车床加工的防震减噪,同时通过螺栓孔7与插入定位销10对外来车床等设备进行固定,起到车床的保护和定位作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

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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