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5399阅读:1851来源:国知局
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钢结构构件的加工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



背景技术:

对圆钢管钻孔并压入管状销的加工过程中,首先需对钢管沿径向钻孔,需要将钻杆穿过钢管圆心的直径线上;在轴向上则要求与轴线垂直,然后将管状销沿钻孔径向插入圆钢管中。目前,针对上述加工过程,普遍采用机床钻孔配合人工压销轴的方式,或者采用半机械化压销方式。其加工速度慢,效果差,次品率高,人力成本高,费工费时。现有机床对圆钢管进行径向钻孔时,通常采取机床钻具不动而是沿轴向平移圆钢管,平移过程保持其不旋转,采用定位机构对圆钢管定位后,再进行钻孔。这种钻孔方式由于需要不断移动钢管,钻孔精度必然受到影响,压销需要人工参与程度高,不利于自动化升级,从而影响加工效率。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本实用新型中将圆钢管(或其他材质圆管)通过卡盘固定,并调节托板位置,使装夹更稳定,在钻孔过程中不会出现圆管抖动或转动的情况,而且通过设置两块托板在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碎屑,可从缝隙落下,当需要加工多孔时,转动卡盘调整角度,可实现多孔加工需求,且加工精度也可以保证,不仅结构简单便于操作,而且加工效果好,采用通用件节约了成本,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包括底座、立板和装夹座,所述底座上设有装夹座和设置在装夹座一侧的两组对立设置的立板,所述两组立板上均设有便于支撑的伸缩支撑装置,所述伸缩支撑装置设置在两组立板之间,所述装夹座上可旋转设有卡盘,所述卡盘外侧设有便于查看角度的刻度盘。

进一步地,所述伸缩支撑装置包括两组贯穿立板的从动支撑杆、主动支撑杆和托板,所述主动支撑杆设置在两组从动支撑杆之间,所述托板倾斜连接在从动支撑杆和主动支撑杆的一端。

进一步地,所述主动支撑杆为螺杆,所述主动支撑杆通过螺母连接立板。

进一步地,所述两组托板延长线相交,所述两组托板底部延长线相交角度为45°。

进一步地,所述卡盘为自定心三爪卡盘。

进一步地,所述每组立板上从动支撑杆至少设有一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中将圆钢管(或其他材质圆管)通过卡盘固定,并调节托板位置,使装夹更稳定,在钻孔过程中不会出现圆管抖动或转动的情况,而且通过设置两块托板在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碎屑,可从缝隙落下,当需要加工多孔时,转动卡盘调整角度,可实现多孔加工需求,且加工精度也可以保证,不仅结构简单便于操作,而且加工效果好,采用通用件节约了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立板;3、卡盘;4、刻度盘;5、装夹左;6、从动支撑杆;7、主动支撑杆;8、螺母;9、托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包括底座1、立板2和装夹座5,所述底座1上设有装夹座5和设置在装夹座5一侧的两组对立设置的立板2,所述两组立板2上均设有便于支撑的伸缩支撑装置,所述伸缩支撑装置设置在两组立板2之间,所述装夹座5上可旋转设有卡盘3,所述卡盘3外侧设有便于查看角度的刻度盘4。

本实用新型一种圆形钢管钻孔定位夹具,本实用新型中将圆钢管(或其他材质圆管)通过卡盘3固定,并调节托板9位置,使装夹更稳定,在钻孔过程中不会出现圆管抖动或转动的情况,而且通过设置两块托板9在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碎屑,可从缝隙落下,当需要加工多孔时,转动卡盘3调整角度,可实现多孔加工需求,且加工精度也可以保证,不仅结构简单便于操作,而且加工效果好,采用通用件节约了成本。

其中,所述伸缩支撑装置包括两组贯穿立板的从动支撑杆6、主动支撑杆7和托板9,所述主动支撑杆7设置在两组从动支撑杆6之间,所述托板9倾斜连接在从动支撑杆6和主动支撑杆9的一端,通过倾斜的托板9可以更稳定的固定待加工钢管。

其中,所述主动支撑杆7为螺杆,所述主动支撑杆7通过螺母8连接立板2,通过螺杆连接操作方便。

其中,所述两组托板9延长线相交,所述两组托板9底部延长线相交角度为45°,夹角为45°使钢管圆心到托板距离最大,更有利于圆形钢管的固定。

其中,所述卡盘3为自定心三爪卡盘,不仅操作简单,而且通用件价格低廉节约成本。

其中,所述每组立板2上从动支撑杆6至少设有一对,根据加工工件长度设置多组支撑杆,更有利于支撑。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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